民主偶思
(2008-05-25 09:54:45)
下一個
究竟什麽是民主?望文生義,民主,就是人民作主的意思,似乎再清楚不過。可是實行起來,便有許多不清楚的地方。
比如,民選就是民主嗎?以美國為例,民選每四年,或六年一次。選舉期間,正如一位網友所說,“選的是包裝,選的是演員。”,還要加一點:拚的是金錢。沒有雄厚財力,沒有“忽悠”人的才能,是沒戲當選的。但是在那些非選舉年中,“民主”如何體現呢?當然是通過“民意代表”們了。據統計,每個被選民敲鑼打鼓送到首都去的民意代表,平均被二百名大公司和各種利益集團的遊說者常年包圍著。他要依仗這些遊說者提供連任競選經費,提供各種日常實惠,甚至代為起草治理國家的各種法案,那麽這些民意代表實際上是在為誰作主呢?
再比如,三權分立,權力製衡應該是民主政製的基石。但是仔細看看,三權中的兩權,國會和白宮都是通過以民選為形式,以金錢為杠杆而可以拿下的,剩下的一權,“不食人間煙火”的最高法院的法官,卻是由一位飽食人間煙火的政客(總統)所任命的。布什八年,別的不說,確實充分展示了當一個利益集團掌控了白宮,國會和高法以後,“三權分立”外加“獨立媒體”的民主政製在“有效地杜絕很壞的事情發生”方麵的舉世矚目的成就。
還有,不知是否有人注意,西方民主從來不提“執政為公”,“執政為民”的事,哪怕做個幌子呢。因為這根本不是民主政製參與者們的目的。在民主政製中,每個人,每個政黨都隻為自己和扶持自己上台的利益集團負責,一旦登基,就理所當然,理直氣壯地為自己和自己所代表的利益集團拚命掙保利益。別人盡管看著生氣,可並不覺得這樣是大逆不道,因為從理論上說,如果你不高興,你可以挨過四年把他換掉啊,那是假設你能搞到足夠的經費和人氣的話。嗬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