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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嗎?

(2005-08-18 21:42:51) 下一個

2002-12-11 16:43:00:婚姻生活

 

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似乎很流行。人們可以把一切失敗,推到這個說法上去。之所以沒成功,都怨這婚姻。既給自己找了台階,也把自己打扮成受害者。更受歡迎的是並沒有把責任推到對方身上,使自己顯得高尚一些,良心好過一些。實際上這些人犯了幾個極大的錯誤:一是沒有搞清楚什麽是愛,二是對婚姻幻想太多,以為婚姻是戀愛的繼續,對其艱難程度,沒有充分的準備或適應能力。


我們所說的愛情一般是指男女之間的愛,是和父母,兄妹,朋友之間的愛不同的。雖然性不等於愛,但愛和性是不可分割的。男女最初的吸引,就是以性為基礎的。沒有性就不可能有男女吸引。性的發展要比大腦思維,推理判斷要早得多。所以一開始也比較簡單,也就是說比較浪漫。往往把性誤認為愛。和現實也有一段距離。比方說,對方的缺點你都可以接受或看不見(love is blind),你並不覺得對方的社會,學業,經濟能力是個缺點,你相信愛情可以戰勝一切,你們兩個人可以聯手共創幸福。於是你衝破一切阻力去結婚。


婚姻並不是完美的,實際上是不“人道”的。婚姻是社會強加給人的。人隻不過是動物,動物的原則是弱肉強食。但人是生活在社會當中的,社會需要穩定,於是就有了一係列的規章製度,即所謂文明(借之與動物區別開來)。婚姻也是社會的約定俗成。雖然是和人性相反的,但作為一個人,你必須遵循社會的準則即所謂“人道”,所以說結婚是大多數人的選擇和實踐。


結婚後的生活是在現實中的。油鹽醬醋,衣食住行,少一分錢也過不去,一點也不浪漫。慢慢地你會發現對方的許多缺點,而且如此之大是絕對不可容忍的。再和別人比較成功得一比,你會覺得自己犯了一個極大的錯誤,再呆在一起是永世不得翻身的。於是就離婚,並且振振有詞得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我們可以看到,即便這算作愛情,也是很初級,不成熟的。性衝動占很大比重的。愛情應當隨著生活不斷豐富,深化。同甘苦共患難應當加深相互的了解和諒解,支持和鼓勵。沒有諒解和支持,愛情是不能持久的。婚姻給愛情更廣闊,更光彩,更複雜的發展場所。有多少人手挽手一起走過了不可想象的艱苦和挫折,並且愛更深,愛更濃。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是對他們的侮辱。

這一段很容易被理解為說教,但這道理很明顯,每個人都懂的,聽不進的再說也是聽不進去的。
我的結論是:婚姻是性愛的墳墓,而不是愛情的。愛情經過婚姻淘汰篩選去偽存真而升華。


謹以此文結束對這個ID的使用。也祝那個寫作品的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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