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地聞香

坐地日行八萬裏,巡天遙看一千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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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諾州長

(2009-02-13 15:27:44) 下一個

醜聞後的感想。2009年2月5日

1 , 精英分子最津津樂道之一,就是美國法律的“無罪”論了。就是說,一個人不管幹了什麽,殺人放火貪汙盜竊坑蒙拐騙,證據再確鑿,隻要還沒經過法院審理,那就是無罪的。充分體現了美國的民主自由,不,公平。所以,民主自由的美國,把 911 的嫌疑犯,特意關押在古巴,神聖的美國土地之外的監獄裏。那裏不受美國法律約束,那裏關押的都是畜牲,都天生有罪。願打打,願殺殺(還經常聽說有求死不得的),絲毫不影響美國的英明形象。可是,撥拉高也為奇,伊利諾州的州長,被 FBI 錄了音,遭逮捕,緊接著又被罷了官。政府裏居然沒有一個人為他說話的。這人當的。就連當年說他“完美的領導者”的副州長,也迫不及待,落井下石。在撥拉高也為奇還沒放出來的時候,就一馬當先地吆喝讓他趕快卷鋪蓋。當仁不讓,高喊讓賢,要做州長。同時叫撥拉高也為奇不要指定議員人選。撥拉高也為奇隨後被百分之一百(和薩達姆得的選票一樣,在自由民主的美國,讓人覺得民主地吃驚)的選票彈劾了。有些糊塗人想不開,不是沒經法院判決就無罪嗎?那個騙了 50bil 的麥道夫,議員們連理都不理:“法院還沒判決”。為什麽對撥拉高也為奇這麽感興趣?讓人覺得他的罪裏有罪。這裏有法嗎?看不見。

2,撥拉高也為奇拒不到庭接受彈劾,說是不讓他說話,也就是找證人。美國人說得好,中國精英都能背誦:“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美國最民主的就是每個人都有說話的權利。可是撥拉高也為奇整天到處喊冤叫屈(夠民主的,在中國誰給你“話語權”?),就是不讓他找證人。至今,“民主”發揮了效力,普遍認為,他越吆謔,越作繭自縛。這道理怎麽講?為什麽不讓他找證人?怕拉出大魚來?拉出來不是更好嗎?不是在美國絕對沒有官官相護的嗎?這裏有法嗎?看不見。

3,一說起賣官宥爵,那肯定是共產黨幹的。美國民主自由製度下,怎麽會有這種現象?到網上一鼓勾,媽呀,兩院簡直就是兩個犯罪集團。難怪 O8 拔拉著這麽選那麽選,直到昨天( 2 月 4 日)還有幾個部就是選不出合適的人來。我要是忘了交十幾萬的稅,誰原諒我?如果 FBI 監聽所有的兩院議員們,“都殺可能有冤的;隔一個殺三個,肯定有漏網的”。這裏有法嗎?看不見。

4,撥拉高也為奇前天( 2 月 3 日)說,有人讓他不要指定 O8 的繼承人。可憐,他的一麵之詞,抵不過 FBI 的確鑿證據。沒有人聽信他的。先不說他有沒有罪,就說他有沒有權力指定接班人。根據法律(美國的),他是有的。可為什麽立法的(當然懂法了)參議員們在“第一時間”就“棄”口同聲,威脅要不承認被他指定的人呢?後來也確實不承認了幾天。好吧,假定,不,確定他撥拉高也為奇有罪,剝奪他的“政治權利終身”(永遠不準在伊利諾從政)。那麽,為什麽又眼巴巴地等他去認可那些急不可待地要彈劾他的伊利諾的議員們呢?據說,不經他認可,以利諾的官僚們就名不正言不順。先讓你肯定了我,我好合法,我再把你打翻在地。由此看來,指定議員應該也是合法的。但你要指定了,就不好辦了。怎麽辦?沒辦法,最後參院還是老老實實地接納了。上上下下,民主共和,這些人白忙活一場。這裏有法嗎?看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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