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聽收音機裏說,要追認教皇為The Great。曆史上有幾個教皇被追認過。別的人也有被封為Great的,比方說Alexander The Great,大家肯定聽說過。
也許大家會從中文的意義上覺得那是因為教皇偉大。可這個詞,great, 已經貶值到慘不忍聆的地步了。尤其是日常口語裏,什麽都是great。到飯店裏叫一碟菜,吃著對口,就是great food。碰上大銷價,省了兩毛錢,great deal。那天兩個人同時如廁,他讓她先進,她高興道:great。等等。如果一碟小菜,幾毛錢的交易,上廁所都偉大,渺小是什麽?
Great在大多場合,隻是good的同義詞。甚至還不如,隻是客氣客氣而已。早已不能用“偉大”來翻譯了。這大概和美國人的“客氣”有關。 剛到美國時,首先感到的是美國人的客氣禮貌,不久就覺得誇張膚淺,現在又多了虛偽不實。
真作假時假亦真。同理,把渺小說成偉大,偉大就是渺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