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醫生”認為自己在單槍匹馬地為一種事業奮鬥。因為美國醫學學會並不讚同他的做法。但沒說他殺人,隻是“歪曲了醫生與病人的關係,淡漠了公眾對醫療這個職業的信任”。民間也沒人敢公開支持他。但他還是有根基的。眾多的民意測驗,不管什麽人種,政治觀念,宗教信仰,近80%的人表示不願靠機器維持生命,願意死個痛快。他們的說法,叫 Die in dignity 或 Right to die。
即便今天在佛羅裏達,也有78%的人表示在這種情況下願意死。 但“死亡醫生”太狂了。他把過程錄了像,在“60分鍾”上播放,到“Larry King"上顯擺。他對立法機構說:“願立什麽法立什麽,我不在乎。”在法庭上麵對謀殺指責,他說:“自殺不是目的;擺脫痛苦是。 但擺脫痛苦要付出生命。病人認為這代價值的。”“我現在認為,這是完全正當的醫療服務,我平生從來沒有象現在這樣明確自己是對的”。“紙上寫的,並不能證明我錯。過去的法律還說喝酒違法和注冊選舉違法”。
但法官Jessica Cooper不聽他的,幾句話把他打入牢籠:“你膽敢在電視上向全世界展示你的作為,向法律挑戰。沒人能停止你?好吧,先生,你就認為被停止了吧”。
佛羅裏達的悲劇也是這樣。在政客,教會的策劃參與下,置病人,親人的利益於不顧,不斷升級,越演越烈,變一簡單的醫療事件為家喻戶曉的政治,信仰案例,使人不由得倍感政治宗教的醜惡,使本來就悲痛的心情更加悲哀。
作為丈夫作此決定,肯定有原因;作為父母,其心其情,可以理解。可惡的是那些政客教棍們,為一己之私利,不管他人之“死活”。本來就是一件令人悲傷的事,非要大肆渲染,傷口上灑鹽,心口上捅刀子。別說她過去有沒有明確的意願,但就是十五年毫無反應的植物人“生活”,已經足以說明情況。
就象“死亡醫生”的律師說的,“我們不是在討論死亡,不是在談論怎麽殺人,而是在說擺脫痛苦。”但在政治和宗教的幹預下,沒有科學,沒有事實。
這場悲劇,在下看來,沒有贏家。丈夫和父母各執己見,早已反目成仇,親人變仇人,不共戴天。布什兄弟作秀示仁,作繭自縛,已身深陷泥潭,不能自拔。上帝在這關鍵時刻也和芸芸眾生一樣,袖手旁觀,無所作為。其他政客宗教團體,也隻是作秀,並不符合民意,因為民意願意“好死”,不願“賴活著”。
不治之症,生命之死滅,本身就是悲慘的。但總有人連這悲慘也不放過,為私利而大加利用。 可悲。
後記: 植物人Terri Schiavo在第13天被解除機器維持生命之後,於2005年3月31日去世了。現年41歲,靠機器維持生命活了15年。
我記得在自己的博客中提到過對待植物人不一定就應該安樂死,病情有不同,醫學也在進步,就是大樹不也得保護嗎。當然,樹是可以保護環境的,但是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受惠;對於某些家人,就是植物人,對他們的精神安慰可能不次於一顆樹吧?
政客是有些過多的涉足,但是好象他們也受一定民意的壓力,尤其是基督徒們。不能說20%的就不是民意,有些時候真理還是掌握在少數人手中,當然這回好象不是那麽回事。
有一點很清除,就是大家都還在法律的框架內活動,如果有問題,便是法律存在缺陷,這才是大家應該從此吸取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