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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如果不是教授毛金的新婚妻子金豔的來到,我可能會在毛金那裏多住些時候。我覺得我挺喜歡那種階級兄弟般的友誼氛圍的。一如我過去總是和戴戴和胡傑在一起那樣。金豔在北京還隻是電視台畝?囈諛恐鞽秩恕T詿笱?焙潁??穀鮮段業耐?д盤一āH緗竦惱盤一ǎ?詒本┑揭丫?侵??慕諛恐鞽秩肆恕K?鈉拮右彩峭?桓齙縭猶ǖ鬧破?耍?搶鋦愕鎂拖袼?羌業姆蚱薜狄謊?U盤一ㄖ鞽紙諛渴且鑰癱≈?啤?/span>
我想接機回來的那第一夜,就應該是毛金真正意義上的新婚之夜。我總覺得他們的房那邊半夜裏會弄出很多響動。結果,我樹起了耳朵,毛金的主臥室那邊居然是一片死寂。
金豔還沒有倒好時差,就已經開始用那房子的女主人的口吻和我說話。我開始自覺地交上每個月四百塊的房租和兩百塊的夥食費。金豔還一再說喜歡我的車,毛金告訴我說,他下個月就要換車,也買寶馬,因為金豔不喜歡他的日本豐田吉普車。金豔說她想毛金再買一倆給她開。毛金實話實說,其實這大房子他也是按揭供的。他首付才百分之五。還有那豐田吉普車也都是分期付款。雖然十萬年薪,其實也是每分錢的花法都是算好的。真的沒有能力再養第二倆車,更別說是寶馬車了。
我覺得我在毛金家要住不下去了。我總覺得金豔的性格很西化,很物質。她的來到破壞了我所喜歡的溫暖氣息。西方人就是那樣把錢看得很重,分得很清。我開始約經濟看房子了。我準備買一套小一點舊一點便宜一點的房子。
每次我和經紀去看房的時候,金豔麗也要跟去。反正她在家除了學英語也是無事佬一個。結果被我看上的房子,總是被她說不好。弄得經濟隻埋怨我沒主見,浪費他的油錢。我知道我口袋裏還有多少錢,什麽樣的房子應該屬於我。我一直在加拿大坐吃山空著,都快兩年了。幸好的是,多倫多的房價比溫哥華便宜得多。
我最後買的是一套小平房,隻有兩間臥室。有三十多年的曆史。金豔麗則說,這是全多倫多可能最簡陋最便宜的別墅了。她把有花園的房子都叫別墅。毛金的大別墅則有二千五百尺,四個臥室。花園裏有一棵巨大的蘋果樹也一棵不大不小的櫻桃樹。
這個小房子的花園倒還不錯。我就是喜歡那房子的花園裏種滿了紫丁香。我去看房的時候正值丁香盛開。因為我過去在西安,鐵一中裏,也到處都是這種花,一到初夏,就全是這種令我難忘的芬芳。
還有,我喜歡那個房子,是因為它的車庫還不錯,是房豬自己後來翻蓋的。我心裏還是挺寶貝那倆最便宜的白色寶馬的。我總覺得那寶馬車是能帶我去我的夢境,那我真正想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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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在加拿大一個房子一部車,幾乎花去了我所有的積蓄。我在內心裏,則不停地對胡傑和改革開放致謝。我已經比大多數中國移民起點高多了。移民其實是一種人生裏最大的心靈衝擊,你是去一個異國他鄉從零開始。
離開毛金家的時候,我問毛金新婚性福嗎?他以為是說幸福。他說:“還不錯,金豔比我想象的溫柔。婚姻也比我想象得圓滿。”
我知道他沒明白我的意思,就問:“那後悔做了這麽多年的處男了?”沒想到毛金卻說:“在精神上,我其實還是處男一個。我其實是為了一種使命結婚的。為了爸爸媽媽,為了孩子,為了金豔。為了同學們不在用奇怪的眼光看我。如果沒有這些,我到喜歡,就和你像兄弟一樣,永遠住在一起,談天說地,笑傲人生。”
雖然,我沒有因為買車買房負債,但也必須去工作賺錢了。因為養車養房還有養自己都需要錢。錢錢錢,如果說我對錢真的有了正確和積極的認識,那還是因為這移民加拿大和生活在多倫多。我最早每個月還需要有兩千塊的開銷。
一開始,我找了一個幫人看披薩店的工作。一天工作九個小時,一個小時九塊錢,一周工作六天。一個月正好可以賺兩千塊。老板看見我開一倆挺新的寶馬車,吃驚的要死。他自己不過開一個日本二手車而已。他總以為,那車是我偷來的。
有段時間,我什麽也不想,也不寫任何東西,就隻想一個月能把那兩千塊賺回來維持我的多倫多生活就可以了。有天,我給胡傑打電話,說我成了一個多倫多小店員。他說,他一點也不會奇怪。因為北美就是這樣,需要靠具體的勞動賺具體的錢。要說機會,也全在國內,不然,他會海歸?不過最後,他甩了一句,說,不行就回來吧。
那段時間,幹完活,我回到隻有我一個人的家裏,內心卻挺充實。我總覺得,我人生的夢境,在多倫多,得到了很好的延續。我在夢中等我的真正的未來。我覺得我出國以後最好的一個改變就是變得有耐心了。有些烏雲和有些陰晴,都是人生中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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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時候,我還是會在周末去毛金家吃飯。我每次去,金豔都很開心。這種感覺和我住在她家的時候完全不同。她喜歡我以一個客人的身份來訪。我知道,她已經知道了,真正的北美生活是非常寂寞的生活。有客來訪,真是家中的大事和喜事。他們也換了新的寶馬X5。金豔則在拚命考駕照。她已經四次沒過了。她在國內可是有駕照的。金豔說再不讓她過,她就真去買槍掃考官了。
我是在毛金家認識艾米的。當我知道她也是南大的時候,我真覺得,我好像早就見過她或者認識她甚至和她跳過很多次舞。我在記憶裏找來找去。後來,當我提到我是中文係畢業,她又提到作家班殘疾朦朧大詩人車先生的時候,我才真正地想了起來,原來我真的見過她。她那時候總跟在車先生後麵,坐在台階上看大家跳舞。
我說:“那你現在還喜歡詩歌嗎?”
艾米說:“詩歌我永遠喜歡。就像生活我永遠喜歡一樣。”我不由的樂了一下,她的說話也像在讀詩。
艾米那時候還在多倫多大學讀書。她讀的是財務。已經是她在多倫多大學讀的第二個碩士學位。我知道她還有一個男朋友在國內,那人是在電視台搞攝影的,不寫詩歌,不寫任何和文字有關的東西。他總說要為艾米拍一個電視詩劇。劇本,九年前,車先生在南大作家班的時候就寫好了。艾米說,她就是為他那個諾言和他好上的。
有一次,我和毛金一家以及艾米和她的幾個中國同學在安大略湖邊燒烤,艾米朗誦了那詩劇中的一段。她說她最喜歡睡在床上的時候朗誦些這部詩劇。然後她會睡得特別香。不然她常失眠。所以她都有眼袋了。
我覺得艾米也挺固執的,這麽社會化移民化了居然要靠朗誦著這種連我現在也不想去多看的東西才能入睡。早不是詩歌的年代了。聽說車先生目前也就在北京靠找了一個崇拜者老婆養著,舊日風光早已煙消雲散。
但在她朗誦的時候,我還是流了淚。不是因為詩歌動人。是因為我想起了南京,中國,和我過去中那些分不清悲傷還是快樂的破爛愛情。那一刻板我看見南京就埋在這安大略的湖下麵。和沉船那樣。以前,我以為到了多倫多後,我覺得我會過一種全新的生活。離過去很遠,上萬裏了。但就在她的詩歌的節奏中,我發現,我可能不過是在換一個地方重複過去。就像詩歌,不過就是那些詞匯們在不斷地重複著自己而已。
就那一刻,我必須承認,我還更深地想起了滿妹,我幾乎肯定地預感到,她應該和我一樣,正浪跡在這烏雲般的多倫多。她就在多倫多,我早晚會和她重逢。我的眼淚其實是為她流的,因為以前我說過,隻要我感覺昔日重來,或者說感覺滿妹重來,我就會這麽默默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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