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有人提出要在中國建立“民主製度”,這種“民主製度”的前提條件是拒不接受多黨製和三權分立。他們提出的各種政治改革措施僅僅是一黨專政框架之下的某些改良,以舒緩黨內各個派係的緊張關係(注一)。
多黨製相對於一黨專製,其主要功能在於確保執政黨的地位是可競爭的、有時限的。隻有多黨競爭才能促使各個政黨為了上台執政而實行符合大多數民眾意願的各項政策。而無數曆史事實已經告訴我們,執政黨的壟斷地位必定產生腐敗,其政策必定與人類的文明進步脫節。對於執政者的時間限製則可確保更加優秀的人或黨派能夠及時被選為國家的當政者,從而使國家政策更加符合人民的利益。
在另一方麵,分權是製衡腐敗的關鍵。如今連小學生都知道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的道理。三權分立正是政治分權的一種方式。分權的意義在於監督政府行為和完善法律製度。當握有行政大權的人或黨派做出違法的行為時,獨立的立法和施法部門如果不能及時進行監督和製裁,人民和國家的利益必將進一步被侵犯。當握有行政大權的人或黨派做出違背社會進步的行為時,獨立的立法部門如果不能通過修訂新法律來規範政府行為,那麽政府的行為必定會繼續與人類社會的進步方向背道而馳。
當然,在民主社會裏,對政府的監督僅僅靠議會和施法部門是遠遠不夠的,大眾和媒體通過輿論來監督政府更是不可或缺。
可見,反對實行多黨製及三權分立的政治製度根本就不是民主製度,充其量也隻是一個披上民主外衣的專製製度。對於這種專製製度的偽善,有人也許會認為相對於明目張膽的真惡已經是一種進步了,因為這也表明專製製度的既得利益者已經心虛了,不得不靠一張偽善的人皮度日(注二)。
注二:胡平:自由主義與虛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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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在 2007 華夏快遞 kd07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