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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扮豬要討論殺嬰?

(2008-04-06 15:35:27) 下一個
三棵樹今天發了一個帖子,談到了神殺嬰的問題。在《那些埃及長子的辯護律師,你們沒有從法官、陪審團還有原告的角度去看》中,三棵樹提出小孩早年死亡是直接上天堂的,因為他們沒有犯過罪。聖經沒有直接說,但有很多章節可以看出來,小孩最後活在神的身邊。並且舉出了耶經依據
以前有一個經上說,也談到了神殺嬰的問題。在《談神殺嬰》中,經上說明確提出,耶神殺嬰殺的有理!因為這些嬰兒是“惡嬰”!為殺嬰鳴冤的。。。其實就是這些惡嬰的同類。。。不會有錯!!而經上說也提出了耶經上麵的依據。
兩個人都提出了耶經上的依據,可惜,一個說根據耶經嬰兒直接上天堂,一個根據耶經說嬰兒是惡嬰,耶神殺的對!這真是絕妙的諷刺!這樣的表演本身就向我們表明:耶經其實就是牛皮糖,在需要的時候被某些人隨意揉捏,神的話可以任意的被這些人斷章取義。無論耶經的權威是如何的威嚴,耶神的教導是如何的嚴厲,聰明的人類都可以把耶經解釋得符合自己的需要。
我今天不想討論他們的解釋誰對誰錯,但是我想討論為什麽他們會依據同樣的耶經得出如此大相徑庭的結論?他們為什麽要這麽做?
在我看來,他們這樣做的根本原因,在於寫耶經的古人的參照係(包括世界觀、道德體係、行為準則等等)和現代人的不同。寫耶經(特別是舊約)的古人,隻是中東的一個小部落,在他們的眼中,耶神是自己(部落)的戰神,因此自己的戰神幫助自己打擊其他部落是很正常的事情。古人的道德準則和今天差別巨大,再加上這個部落一直被壓迫才YY出這麽一部耶經,在YY的時候才不會仔細分辨自己的耶神是否殺了對方的嬰兒呢。
但是,鬥轉星移、滄海桑田,曆史發展到今天,這個小部落的戰神,被地球上許多人奉為了全宇宙的神,被認為是絕對真理,絕對權威。於是,那些古書裏記載的情節,也被一並繼承了下來,被當作這個宇宙第一牛“人”的事跡。可惜的是,到了今天,人類的通訊手段有了極大的提高,文化的交流更加的普遍,道德水平也得到了相應的提高。今天的人類道德,已經不僅僅局限於一個部落甚至一個國家的一群人,而是希望擴展至整個人類社會。於是乎,這個古人YY出來的戰神的事跡,就必然和人類現在公認的道德準則產生了偏離。現在的人類追求公平公正。在出埃及記中,法老王犯了耶神定義的“錯”,耶神卻懲罰了埃及長子和其中的嬰兒,在今天的人類看來,這是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不公平不公正。但是,耶神已經被某些人定義為絕對的公正,因此讓他們拋棄這一點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們很自然的采用了同一個辦法:把這件事情“忽悠”得符合普通人類的道德體係,以便不信耶神的人也同意,借此為耶神脫罪普通人類的道德體係是什麽?用俗話來說,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請注意,這個想法,不是基督徒獨有的,而是許多甚至可以說是大部分的人類都有的樸素的道德觀念。三棵樹取得是前者,雖然嬰兒被殺了,但是他們上天堂了,不信耶神的人也能接受這樣的解釋。經上說取得是後者,嬰兒就是惡嬰,殺得有理!雖然不信耶神的人很難接受嬰兒是惡嬰的解釋,但是耶神殺邪惡的東西總不是壞事,這就把耶神的幹係撇清了,不信耶神的人也隻好承認這一點。這裏麵關鍵的一點,就是想把不信耶神的人也“忽悠”的同意耶神的做法。為此不惜拿號稱權威的耶經開刀,斷章取義的摘錄耶經的片斷,作為自己的論據。
可惜的是,耶經畢竟是古人的童話,他們不可能預見到今天的思想道德,今天的人再怎麽“忽悠”,也不可能把這個巨大的差距填補過來.遇到像我這樣見不得顛倒黑白的,非要“上崗上線”的指出其錯誤的人,人的狡辯的能力是有限的。這個時候,這些人就會祭出自己最後的法寶:“信”!然後你會高興的發現,這些人已經放棄了讓不信耶神的人也接受他們解釋的企圖,他們再也不會講道理,而是蠻橫的宣稱“耶神自有安排,我就是信!”。這個時候已經不是討論問題,而是潑皮無賴了。而這,才是這些人的真麵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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