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把什麽事看得很重。一個人的事,大抵隻對自己有意義;人最容易犯的錯誤之一,就是誇大自己。我也不把什麽人,尤其是自己看得很重。我們都是過客,所謂人生意義,多半是我們自己賦予的某種安慰。人的一生,是一個說短也短,說長也長的過程,在某個特定的時間開始,在一個不可預知的日子結束。
事實上,中國古典文學裏最深邃的敘述,就是關於人生的短促和歲月的流逝。傳統世俗文化存天理滅人欲,自然排斥愛情故事;重社會輕個人,也就無視心理描寫。然而中國文人很少能平平安安過一輩子,或世事維艱,或宦途蹉跎,總是身不由己,時代決定個人命運;他們難免不起身世之歎,古今之思,滄桑之感。
大約由於古詩詞讀得多又適逢一個變幻無常的時代,我在很年青毫無人生閱曆時就感受了滄桑。到如今反倒沒有什麽感覺,不知是進入了“卻道天涼好箇秋”的境界還是日常生活鈍化了內心的感性。
雖然,人既活在現在也活在過去裏,但即使努力回想,真正記住的又有多少?遺忘總是發生在不知不覺中。尤其是當代的人們,生活在商業社會初級階段,追求利益和官能的最大化成為主流,忘卻沉重曆史的傾向也就再自然不過。
我自己也忘卻了很多事情,比如這首詩是因為怎樣的一個夜晚而寫。這也說明,往往曾以為難忘的時刻未必記得住,而另一些不經意的瞬間卻會留存。記憶如是,文學亦如是,人生中很多事都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