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法03(轉帖)
(2006-02-13 06: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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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爵第三
凡戰:定爵位,著功罪;收遊士,申教詔;訊厥眾,求厥技;方慮極物,辨嫌
推疑;養力索巧,因心之動。
凡戰:固眾相利,治亂,進止,服正,成恥約法省罰;小罪乃殺,小罪勝,大
罪因。
順天、阜財、懌眾、利地、右兵,是謂五慮。順天,奉時;阜財,因敵;懌眾,
勉若;利地,守隘險阻;右兵,弓矢禦,殳矛守,戈戟助。凡五兵五當,長以衛短,
短以救長。
迭戰則久,皆戰則強。見物與侔,是謂兩支。主固勉若,視敵而舉。
將心,心也;眾心,心也;馬、牛、車、兵、佚、飽,力也。教,惟豫;戰,
惟節。將軍,身也;卒,支也;五指,拇也。
凡戰,智也;鬥,勇也;陣,巧也。用其所欲,行其所能,廢其不欲不能;於
敵反是。
凡戰:有天,有財,有善。時日不遷,龜勝微行,是謂有天;眾有有,因生美,
是謂有財;人習陣利,極物以豫,是謂有善。
人勉及任,是謂樂人。大軍以固,多力以煩,堪物簡治,見物應卒,是謂行豫。
輕車輕徒,弓矢固禦,是謂大軍。密靜多內力,是謂固陣。因是進退,是謂多力。
上暇人教,是謂煩陣。然有以職,是謂堪物。因是辨物。是謂簡治。
稱眾因地,因敵,令陣,攻戰守,進退止,前後序,車徒因,是謂戰參。不服、
不信、不和、怠、疑、厭、懾、枝、柱、詘、頓、肆、崩、緩,是謂戰患。
驕驕、懾懾、吟嚝、虞、懼、事悔,是謂毀折。
大小、堅柔、參伍、眾寡、凡兩,是謂戰權。
凡戰:間遠觀邇;因時,因財;貴信,惡疑。
作兵義作事時,使人惠,見敵靜,見亂暇見危難,無忘其眾。居國惠以信,在
軍廣以武,刃上果以敏。居國和,在軍法,刃上察。居國見好,在軍見方,刃上見
信。
凡陣,行惟疏,戰惟密,兵惟雜。人教厚,靜乃治,威利章,相守義,則人勉;
慮多成,則人服;時中服,厥次治。物既章,目乃明;慮既定,心乃強;進退無疑。
見敵無謀,聽誅無誰。其名,無變,其旗。
凡事善則長,因古則行;誓作章,人乃強;滅厲祥,滅厲祥之道一:曰義、被
之以信,臨之以強。
成基一天下之形,人莫不說,是謂兼用其人。一曰權,成其溢,奪其好,我自
其外,使自其內。
一曰人,二曰正,三曰辭,四曰巧,五曰火,六曰水,七曰兵,是謂七政。榮、
利、恥、死,是謂四守。容色積威,不過改意,凡此道也。
唯仁有親;有仁無信,反敗厥身。人人;正正;辭辭;火火。
凡戰之道:既作其氣,因發其政;假之以色,道之以辭;因懼而戒,因欲而事;
蹈敵製地,以職命之;是謂戰法。
凡人之形,由眾之求;試以名行,必善,行之。若行不行,身以將之,若行而
行,因使勿忘;三乃成章,人生之宜,謂之法。
凡治亂之道:一曰仁,一曰信,三曰直,四曰一,五曰義,六曰變,七曰尊。
立法:一曰受,二曰法,三曰立,四曰疾,五曰禦其服,六曰等其色,七曰百官宜,
無淫服。
凡軍:使法在己曰專,與下畏法曰法:軍無小聽戰無小利;日成,行微:曰道。
凡戰:正不符,則事專;不服,則法;不相信,則一。若怠,則動之;若疑,
則變之;若人不信上,則行其不複;自古之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