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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友網話:“傳教狂熱”

(2007-11-09 19:11:45) 下一個

筆者近來多談儒釋道三教及三教混融的民間信仰,數月前當介紹之際,竟然遭人呼喝,說我是來傳教的!筆者有叫人信儒信佛信道嗎?過去在文學城發的帖,談耶談猶談穆談印,作舉世大教的介紹與討論,這係列已不下數十篇了,有哪一篇是勸人信啥教的呢?說我傳教呀?我傳了啥個教?

這宗教係列,非專顧一教一派,而是對不同的宗教,通通予以重視,持平論述,有該批評的批評,有該肯定的肯定.記得當初講到耶教的問題,惹來一班基督徒異議,又有一些網友猜我是猶太教,穆斯林,佛教徒,隻因為我常用彼一教的看法,商兌此一教的觀點.

在漢語論壇,常見一種現象,就是你每逢介紹一件事,或談一種看法,讀的人便把你馬上標籤,看成某種人.你談耶,便是耶,談佛便是佛.如你表達的,和正在讀的人有不同看法意見,立即會給猜想成是哪一派的人.君不見網上批共的,常給罵成輪運獨嗎?

為甚麼不能讓我是我,一定要給我戴上頂帽子,才好開口說話呢?這是論壇嘛,是討論的地方,我們看的該是人講的話,而不是他應是誰.論壇之上,大家討論所集中的,當是看看這話實在不實在,成理不成理.為何不能尊重一個人,維護他是他,反而要硬把一個完整具體的人格,改看成一個抽象的類別呢?更常要由這個類別,接上去推論一種行為,例如一聽人批評政治,必是輪運獨,接著就道是賣國!漢尖!這叫邏輯嗎?一討論宗教,便被揣度是某教,是傳教,是宗教狂熱,這樣的思路,又合理嗎?

開放社會,宗教是公共議題,教內教外,教徒非教徒,都可公開談.再退一步說,即使有人來論壇作立場鮮明的宣教,也不是什麼罪過.這是自由世界,宗教不是毒物,人信什麼,傳什麼都有言論自由,有人權保障.當然在非宗教的論壇,人家講文化,講政治,講歷史,講生活,他專傳他的教,那並不合適,那人是不識趣,也乏社交風度,但就傳教言,其本身絕無不應當.傳教何罪?而介紹及討論宗教,又更何罪?

國人如今常有一種情形,便是未能正麵積極理解宗教,並輕率把傳教活動等同於宗教狂熱.反之卻無視另一種排他的宗教式狂熱,即盲目堅拒外來的宗教文化,無視個人的信仰自由.當知道一個真誠的信仰對話語境,是自由人權的一把尺度,也是走向健全的公民社會所不可能或缺的話語行動.

然而真誠的信仰對話語境之實現,並不好簡單變成宣教有理+不對話無理.如果不顧具體的社會情況,一意孤行宣教,或勉強要他人“對話”,在不大明白宗教的外人看來,把這種傳教行為等同於宗教狂熱,實在也非無因.

我們看見,在傳教自由的地方,如在北美,街頭傳教可以,但也不能攔路宣傳,就算隨便伸手遞傳單也不好.你可以傳,但不能妨礙別人的正常生活,這是禮貌,也是法律.因此我們見傳教的隻站在路邊角落,把宣傳品拿在手裡展示,向路人微笑點頭,人要自動去拿,去問,他可派發,可請問人願談不願談,可解答人的問題,但人沒有想要的意思,你就不好冒冒然追著人要.

在沒有宗教信仰選擇的地方,立法禁止外人傳教,把改宗者施以毒刑極刑,固然是惡法.但民智未開,社會封閉,他們昧於現代核心價值觀,自外於於世界文明大潮流,國際社會對之尚束手之際,傳教者單打獨鬥,硬要人跟你信仰對話,是否太天真?在傳教自由的地方,尚且要顧及對象的自主選擇的權利,而入境更加要問禁,看到人家官方根本明擺著免談的架子,那是否仍要人家非得聽一聽?

傳教者自以承擔著神聖的“大使命”mission,這裡麵有宗教教義的真理,此外還有人道關懷和社會公義.那傳教者大可以在條件允許下,隻先做人家感到需要的.他們若需要人道援助,給以援助;他們若不要甚麼社會公義,那可以暫放一放.待有一天他們有感物質的匱乏,其實非社會所有問題的唯一原因,開始看到並且願意尋求製度麵的改善,謀求建立社會公義,那時候人權民主法製,這些走向治平之世的東西,再提出來便容易水到渠成.至於宗教信仰上的對話,也是一理,隻有在別人自己感到了互相了解和彼此學習是非常重要的時候,才會有意義與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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