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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殺了少正卯?

(2011-12-07 18:51:19) 下一個

誰殺了少正卯?以前說法不一,解放後「當然是孔子了!」終成正確答案。不過要是讓我說呢?殺少正卯的,該也簡體字!

當然此乃開場戲謔之言,不必認真。笑話畢,以下言歸正傳。孔子殺少正卯,事情應是:於史無據!今人所以執虛為實,皆因沒肯心平氣和讀古書,未通字訓,望文生義,再加上簡化字造成之誤讀,才會把民族萬世先師孔子,一步一步推向殺人兇犯之途。古代文獻,確有孔子「誅少正卯」之載,且不隻一處。問題是,誅少正卯,該不該就讀成殺少正卯?又所有相關文獻,是否可靠的史乘?又,殺少正卯這種極端行為,若放進最直接記載孔子言行的《論語》比觀檢驗,能否得到印證?答案必定是:否,否,否,一切皆否!

首先請注意,所有相關文字,都是用「誅少正卯」一慣語,無一用「殺」。「誅」是否即等於「殺」呢?誅從言,基本是出口不動手。許慎《說文》:「誅,討也。」鄭玄注誅,言「猶罰也。」如考文獻,尤其先秦者,誅概為聲討譴責義,止為語言的批判,可以引申作處罰的已較少見,更莫說由本義引申之後再引申,以誅為罰當殺了。成語有一句「口誅筆伐」,也是語言文字的攻擊,即使今人用到,也完全沒有想殺人的意思,對不對?

把誅少正卯講成最似殺人的,是《孔子家語》,中間有這麼幾句:「誅亂政大夫少正卯,戮之於兩觀之下,屍於朝三日。」這裡除「誅」外,還說「戮」。戮釋之殺,雖無問題,然戮是否隻殺一義呢?《墨子》有「戮力同心」,現在成語仍用,戮不能解作殺,是合,合力同心之謂。戮力,先秦兩漢常用詞,遍見典籍,除與同心連用,還見有一心,合心,同情,協謀,共誌,一誌,一意,上下,無不說明並強調戮力是合力,後有寫戮力之戮作勠力者。戮從戈,是動武,不像誅光動口。不過亮出武器等不等於必殺人才罷休?和戮字形似義近的有一字戳,戳戮之別,僅在邊旁的翟翏,但都從羽。金文小篆,翟隹上從羽,象舉起尾羽顯攞之山雉。翏上為高舉雙羽,下作鳥簡形,多出三撇或一旁羽,象重複振翅高飛貎。故從翏之字,多是由鳥不斷拍翅膀遠走高飛這一義源取義。故此易明白,為甚麼戮力是合力,表示不斷糾合力量一致行動以成事,戮就是持續重複使戈前後如一的動作。相對而言戳字,是運戈似山雉力舉長尾,耀武揚威,用勁出擊一刺。戮強調一而再,非必力重,就算重挫之一戳也未意必置人死地。故戮之用也非欲殺人。這是從字源說,字用也如此。《荀子》有:「防淫除邪,戮之以五刑」。五刑者,墨劓刖宮,加上大辟,隻有這大辟,才是死刑,其餘的去鼻去腳去生殖器,最輕的是刺青黥額染墨為記。古以戮為刑,但大多都非死刑,不能見一戮字便當殺身。又戮人,是受刑罪人,非死人,《商君書》:「刑人無國位,戮人無官任」,戮人受刑,刑餘隻是不能做官,並非便不得做人。《左傳文公六年》記「賈季戮臾駢」,接下來臾駢之徒欲以報復,但為臾駢製止,可見臾駢遭戮之後,人還是好好的,且言行自由。《漢書》載司馬遷說:「僕以口語遭此禍,重為鄉黨戮笑」,所以戮在語用中,時連常刑之罪也說不上,也就是給羞辱一番而已。故「戮之於兩觀之下」,可以是少正卯給放在宮門兩側張貼法令的樓觀高臺之下,受到批判羞辱。

反對這麼解釋的或會說:家語跟著那句「屍於朝三日」,不是暴屍示眾還是甚麼嗎?然在市朝人來人往之地的,字寫作屍,而不是屍,原文清楚明白為一屍字,我們絕不能用今之簡體字去讀之成死屍之屍!屍係生人,其字為人形,垂足高坐。古以祭神,神無屍不饗,致祭者須找晚輩為屍,飾演先人,代祖受祭。屍配尊者,是非常莊嚴隆重的事,所以屍要專門的屍服、屍次,身穿上服,進入特別為屍更衣休息所支搭的帳幕內。屍於朝三日的,是屍不是死屍,而是讓其人屍坐,供在市朝三天。這種羞辱示眾,保持少正卯身為貴族者的尊嚴,比近代拿同誌老師五花大綁押按在地掛牌再剃半邊頭的批鬥,該要文明多了。

但無論怎麼解釋,這又戮又屍的說法,單隻一見,記載它的《孔子家語》,真偽歷來爭議很多,成書晚至三國時代,最早底本也不出西漢之世。靠近孔子時代的書都缺載的東西,到了家語怎麼忽然說起來?根據何在?其他文獻都頂多是說誅少正卯,而誅不必就要讀成殺人的殺。當然還有一處在說誅之外,又加一句說是斬的,《說苑》「孔子斬少正卯」,僅此一例,乃為孤證。其著者劉向,西漢人,輯錄皇家藏書和民間圖籍中的史料,取故事傳說為主,然後夾述夾議以成書。所以此斬字是真另有出處呢?還是他個人之發揮?那便不得而知了。從誅字普遍於有關文獻看,斬這字忽出現在一本非史書,純屬極之個別。

須知道,誅少正卯一事,凡古籍中成書年代與孔子較近而學者論證又認為可信的,如論孟春秋國語,一概無錄,連非議儒家的莊、墨也缺載。時世族橫蠻,像三桓《論語》有說,若少正卯果大惡彰彰,何以反不見著一字?最早誅少正卯之記,見晚於孔子兩世紀有半的荀子,《荀卿書》編輯成書更於其歿後三百年。卅二篇輾轉傳抄至唐已難卒讀,再次整理註釋方成定本。今見《荀子》前廿幾篇都各有專題,互相間自又成係統,唯最後六篇雜記孔子言行最為蕪陋,很多事前人未提,反由後之荀子繪影繪聲,確是怪事,而誅少正卯即出在六篇雜記中的〈宥坐〉。前篇之中的〈非十二子第六〉,雖嚴辭批評十二子,然從無言誅,而〈成相廿五〉,講君子對犯過者當辨當教,君子道之順以達,怎麼到了〈宥坐〉荀子竟突變臉,會把孔子說得殺氣騰騰?〈宥坐〉裡孔子口出的少正卯有大罪五條,均先分載《荀子》他篇中之論小人,荀子前之口氣幾照搬,放進早二三百年前人口中,這不是明明借口殺人嗎?其實就算是荀子曾談小人罪狀的原話,也都沒說那是當誅罰之罪。獨到〈宥坐〉異調,除誅少正卯外,還另提到六誅的小故事,然不見經傳,史籍無徵。

同樣少正卯的記載,紛又出現於稍後成書的《尹文子.大道》、《禮記》、《大戴禮》、《韓詩外傳》、《淮南子》、《說苑》、《白虎通》、《史記.孔子世家》、《論衡》及《孔子家語》等。然禮書都隻記卯其人,沒說孔之誅少正,可見編者不信其事。《荀子》和《尹文子》較早,有關內容的語調幾相同,也隻說誅,到《說苑》卻說誅於東觀之下,《孔子家語》更道是兩觀之下,屍於朝三日。愈後之書,卻記誅少正卯之事愈詳,而孔子之位又愈講愈見尊。先秦載籍,都隻說他官至司寇,後來變大司寇,再後兼攝魯相,最終竟成了魯相。由這些互相轉抄又自作添加的文字,結果便得出了這樣一個故事:「魯定公十四年,孔子為相七日,而誅少正卯」,然而箇中矛盾處處。查歷史年表,其時孔子人已不在魯,十二年冬他早去國開始流亡生涯了。再者春秋之世,根本還無相位,相是要晚至戰國末年才出現的職稱。孟子隻記孔子官至魯司寇,左傳定公十年雖說孔某相,當是相禮之相,亦即贊禮儐相。孔子在魯做官,為期不長,且魯小國,無司寇之卿,故這司寇一職也不可能是大司寇,位列卿等,頂多是大司空手下的小司寇,大約等於今天的警局長罷。少正卯之卯,人名;少正,官名,其位應在世卿。不過文獻中魯無少正官職,周禮亦無。就算真有,春秋「刑不上大夫」,小司寇孔子,位止下大夫,哪來本事去挑戰世卿?甚至敢突破禮教,把上級的少正卯正法?子產位至鄭卿,尚且動不了亂政的公孫黑呢。據荀子〈宥坐〉的說法,少正卯不僅位高權重,私下更聚徒營眾,頗有勢力,孔子初上任七日,便有辦法扳倒這麼一個人?簡直天方夜譚!可見這故事當是世卿時代後不懂禮製的杜撰,甚至包括《史記.孔子世家》。《史記》繼孔子春秋之誌,極之尊孔,然其〈孔子世家〉卻甚駁雜,除部份可與其他先秦典籍互相發明外,許多鄙俚故事,似非出自太史公之手,應是其身後漢代儒生為之補續及定本時竄入。孔子〈世家〉,尤其是仕魯一段,與後出之《家語》內容頗多相似。故有歷史之孔子,也有後世捏造之孔子,吾人讀書須小心分辨!

看這些幾百年後的孔子,絕不合《論語》之孔子,他原反對「為政齊之以刑」,「殺無道以就有道」。儒家者,倡教化,有謂「不教而誅謂之虐」,「君子為政焉用殺」。後來他變得上任七日即誅,連起碼勸戒幾句也省掉,還要不告而誅,未循先王之常法正刑,私予處罪施罰,太不儒家了。此一察覺其奸的果決,乃法家戮異之徒稱譽的德性,集權專製,嚴刑峻法,治主先誅,用刑於疑似隱伏之時。後世儒家,受到法家思想滲透,因而也肯定誅卯者便大有人在,稱讚孔子夠絕斷果敢,該殺就殺毫不手軟,以為這樣才叫「唯仁人,能愛人,能惡人」的模範。祭起孔子,始誅人心,防患於未然,用現代的話來說,這便叫消滅反動思想,以言入罪。把孔子塑造成大官,有權的自然偉光正,清除異端思想言論於微時,完全是一套外儒內法的思路,借孔子名義的忽悠。何時孔子惡小人,是始誅先誅專從壞處想?以小人之心度人之腹呢?孔子惡人,是叫人遠侫人,哪裡有說過要誅侫人呢?

不過見到後來文獻如此遭到剪裁編造,謬種流傳,結果居然誤播誤信,大有市場,也不能隻歸咎少數人之存心作假,這更是專製思維感染下的集體想像擬造,以為對國家好,大義凜然。當然頭腦清醒不同意此類觀點的儒者,還是有的,僅在宋元明清由學術研究上證明誅少正卯一事乃偽造的議論也不少,唯未盡清理訛謬,替代舊說習見,誅少正卯兩種意見並存。即使到了五四運動的「打孔家店」,又後來新啟蒙運動學會「打倒孔家店」變調,孔子思想給大批判,其人其學還要全盤否定,學界都無孔子誅少正卯的一致看法,有這麼說的,也有不這麼說,其實根本未必提到,果當一回事。何以誅少正卯會在晚近變成一起重大歷史事件?全因文革批林批孔,人民出版社在1973年秋印發了趙紀彬《關於孔子誅少正卯問題》,江青與康生予以大力推薦。裡麵透過歪引文獻曲解原文,圖建立儒法路線鬥爭的最早證據,藉批孔夫子保守反動,含沙射影,為打擊黨內同誌造勢。1974年巴金再寫了本《孔老二罪惡一生》,用筆名蕭甘發表,當時新華書店且以彩色繪圖出版,印製二百五千萬冊,每冊售價9分。如是者孔子誅殺少正卯,大作家精彩潤色描寫,連小孩子都披圖可鑒了。明明是被法家化了的孔子,硬是派給他個殺人的角色,隻因他掛著儒家的牌子,他殺的人便自動成為了對立麵的法家,捧為因正義殉難的象徵。亂七八糟的歪理,自漢而下走出個法家思維的孔子,已夠荒謬,文革還要為法家化的孔子殺法家興師問罪,更為荒謬,全無邏輯,顛黑倒白。這種特殊時代的影射史學,借古諷今,古為今用,歷史與現實,連起碼的距離也消失了,蹧蹋歷史,同時撼搖現實,留下整個精神廢墟給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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