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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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11:顯王二十八年(庚辰,公元前三四一年)魏龐涓伐韓。韓請救於齊。齊威王召大臣而謀曰:“蚤救孰與晚救?”成侯曰:“不如勿救。”田忌曰:“弗救則韓且折而入於魏,不如蚤救之。”孫臏曰:“夫韓、魏之兵未弊而救之,是吾代韓受魏之兵,顧反聽命於韓也。且魏有破國之誌,韓見亡,必東麵而愬於齊矣。吾因深結韓之親而晚承魏之弊,則可受重利而得尊名也。[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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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9:顯王十九年(辛未,公元前三五零年)秦商鞅築冀闕宮庭於鹹陽,徙都之。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內息者為禁。並諸小鄉聚集為一縣,縣置令、丞,凡三十一縣。廢井田,開阡陌,平鬥、桶、權、衡、丈、尺。評說9:“秦商鞅築冀闕宮庭於鹹陽,徙都之”:遷都鹹陽。“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內息者為禁”:移風易俗,男人不能同室,不同輩分分開以免亂倫,這樣可以增加[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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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8:顯王十八年(庚午,公元前三五一年)韓昭侯以申不害為相。申不害者,鄭之賤臣也,學黃、老、刑名,以幹昭侯。昭侯用為相,內修政教,外應諸侯,十五年,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申子嚐請仕其從兄,昭侯不許,申子有怨色。昭侯曰:“所為學於子者,欲以治國也。今將聽子之謁而廢子之術乎,已其行子之術而廢子之請乎?子嚐教寡人修功勞,視次第;今有所私[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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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5:顯王十四年(丙寅,公元前三五五年)齊威王、魏惠王會田於郊。惠王曰:“齊亦有寶乎?”威王曰:“無有。”惠王曰:“寡人國雖小,尚有徑寸之珠,照車前後各十二乘者十枚。豈以齊大國而無寶乎?”威王曰:“寡人之所以為寶者與王異。吾臣有檀子者,使守南城,則楚人不敢為寇,泗上十二諸侯皆來朝;吾臣有盼子者,使守高唐,則趙人不敢東漁於河;吾吏有[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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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4: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複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乃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國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明日,秦人皆趨令。行之十年,秦國道不[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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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3:顯王十年(壬戌,公元前三五九年)衛鞅欲變法,秦人不悅。衛鞅言於秦孝公曰:“夫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甘龍曰:“不然。緣法而治者,吏習而民安之。”衛鞅曰:“常人安於故俗,學者溺於所聞,以此兩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與論於法之外也。智者作法,愚者製焉;賢者更禮,[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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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2:顯王八年(庚申,公元前三六一年)孝公令國中曰:“昔我穆公,自岐、雍之間修德行武,東平晉亂,以河為界,西霸戎翟,廣地千裏,天子致伯,諸侯畢賀,為後世開業甚光美。會往者厲、躁、簡公、出子之不寧,國家內憂,未遑外事。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地,醜莫大焉。獻公即位,鎮撫邊境,徙治櫟陽,且欲東伐,複穆公之故地,修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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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1:卷第二【周紀二】起昭陽赤奮若,盡上章困敦,凡四十八年。顯王元年(癸醜,公元前三六八年)齊伐魏,取觀津。趙侵齊,取長城。顯王三年(乙卯,公元前三六六年)魏、韓會於宅陽。秦敗魏師、韓師於洛陽。顯王四年(丙辰,公元前三六五年)。。。。。。顯王七年(己未,前三六二年)秦獻公薨,子孝公立。孝公生二十一年矣。是時河、山以東強國六,淮、泗[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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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26:威烈王七年(壬子,公元前三六九年)日有食之。王崩,弟扁立,是為顯王。魏大夫王錯出奔韓。公孫頎謂韓懿侯曰:“魏亂,可取也。”懿侯乃與趙成侯合兵伐魏,戰於濁澤,大破之,遂圍魏。成侯曰:“殺?,立公中緩,割地而退,我二國之利也。”懿侯曰:“不可。殺魏君,暴也;割地而退,貪也。不如兩分之。魏分為兩,不強於宋、衛,則我終無魏患矣。”趙[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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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24:子思言苟變於衛侯曰:“其材可將五百乘。”公曰:“吾知其可將。然變也嚐為吏,賦於民而食人二雞子,故弗用也。”子思曰:“夫聖人之官人,猶匠之用木也,取其所長,棄其所短。故杞梓連抱而有數尺之朽,良工不棄。今君處戰國之世,選爪牙之士,而以二卵棄幹城之將,此不可使聞於鄰國也。”公再拜曰:“謹受教矣。”衛侯言計非是,而群臣和者如出一口。[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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