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看到一篇微文,同情莫言,號召讀者反對起訴者的“人渣大合唱”.俺沒有看內容,因為看題目就知道作者動了肝火,把自己不喜歡的人說成是渣,已經跟自己不喜歡的人差不多了。這兩天看壇子上又在講,俺就想,也許,起訴者應該換個起訴對象,而反對者應該加入新的起訴。新的對象應該是:莫言作品的出版社。沒有出版社,莫言就是寫了也是莫發,“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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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王曉東,俺追過他幾篇文章。
他聲稱是自己提出了一個概念叫“逆向種族主義”,是指歧視仇恨自己民族的思潮。
俺認為這個詞除了有點兒過長,有點兒原創性不足之外,還是挺準確的。
種族主義,據俺理解,就是根據人種來給人劃定等級,本種族高,其他種族低。
這種思潮曾經催生了小胡子思想和二戰時的德國。
俺以為某種思想一旦跟臭名昭著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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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把自己的原罪說成是文化的原罪,古人的原罪。
比如這裏:https://bbs.wenxuecity.com/teatime/750507.html
此論跳過所有應該詳細論證的點,羅列幾條主觀知見,就得出結論。
比如“學過古文的人都領略過晦澀難懂”,所以古文晦澀含混。。。
1.這個觀點需要論證的是:有沒有可能,古文對當時的人來說不難懂,隻是對後來人顯得晦澀難懂?
道理很簡單:就象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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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麵是某個字的甲骨文字形,差異較大,但都基於同樣的部首與含義。
這個字今天還在用。
是的,今,天,還,在,用。
意思就是,這個字沒有死,沒有停,沒有斷,從甲骨時期或者更早,一直用到今天。
今天的人不認識甲骨文或者認識甲骨文,跟今天的人認識或者不認識古代希臘文有本質的不同。
希臘文字已經死了。
而甲骨文沒有死,它的字形進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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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biblegateway.com/verse/zh/%E5%93%A5%E6%9E%97%E5%A4%9A%E5%89%8D%E4%B9%A6%202%3A9?
正如聖經上說:“上帝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見過,耳朵未曾聽聞,人心也未曾想到的。”
英文版用的也是完成時,”hasnotseen...“
這種說法有個潛在缺點,就是可能讓人以為,以後有機會看到,聽到,想到。
其實,永遠也不會有機會看到聽到想到,上帝所預備的,不在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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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敵人定義為要消滅自己的人。
那麽中國最大的敵人,曾經是俄國,曾經是日本。
這兩國現在對中國依然是威脅,但已經不足以象以前一樣傷害中國了。
中國的敵人,是一種思想:中國太差了,啥都不行,最好滅了吧。
這種思想和它的載體有一個特征:千方百計地證明中國不行,千方百計地挖坑要求中國跳。
比如考古,中國挖出個鼎,裏邊有人頭。這種思想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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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廣告,假設不撒謊,有什麽特征呢?專撿優點說。
宣判書,假設不撒謊,專撿罪過說。
做廣告的商品會不會有缺點?肯定會。
被審判者會不會隻有罪行?肯定不會。
但是特定情境下,說話的人不會選擇全麵,而隻會選擇一麵。
這是人類的社會行為,不是科學行為。
可以有嗎?
當然可以有,而且有時候必須有。不但必須有,而且不能混雜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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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這個資格?
如果是聊天兒,說著玩兒,當然有,誰都可以談。
如果要提高人類對物理世界的認知,那麽民科就沒有資格。
那麽“文明”呢?
在現代學術思維中,文明也是研究的對象,也有規律,也是學問。
這門學問中,也有頂級大師,也有普通研究者,也有門外漢。
因此,談文明也就有了“資格”問題。
又當然,隨便聊天兒,誰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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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reuters.com/business/healthcare-pharmaceuticals/alabamas-highest-court-ruled-frozen-embryos-are-people-what-is-next-2024-02-23/
這不但是個法律問題,還是個醫學問題,生物學問題,倫理問題,哲學問題。
唯法為大,是解決問題還是製造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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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大文明古國,確實不能包括中國。因為三個都嘎了,中國還好好的。
一大文明新國,當然就是美國。因為隻有兩百多年。
當代西方強國則半新不舊。一是它們正式成為國家的曆史也不長;二是他們是蠻族(不是貶義,他們的聰明才智很高,隻是爆發得晚)入寇歸化正統。粗略地看,希臘羅馬的文明在西方一斷再斷。
對比上麵三類,中國是個異類,它一路走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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