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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看到一篇微文,同情莫言,號召讀者反對起訴者的“人渣大合唱”.
俺沒有看內容,因為看題目就知道作者動了肝火,把自己不喜歡的人說成是渣,已經跟自己不喜歡的人差不多了。
這兩天看壇子上又在講,俺就想,也許,起訴者應該換個起訴對象,而反對者應該加入新的起訴。
新的對象應該是:莫言作品的出版社。
沒有出版社,莫言就是寫了也是莫發,“海外勢力”就是聽說也是莫見。
如果起訴出版社,那就要牽連真正的權力擁有者,黨委。
如果起訴黨委,那就要達扯所在的組織: 土共。
如果起訴土共,說明什麽?
1,最初想起訴莫言的人隻能起訴莫言的在美國的堂哥:Ji Mo。
2. 土共其實給莫言以“抹黑”中國的言論自由。
這樣,吃瓜群眾看到的實際上是:起訴莫言者反對莫言抹黑中國和中國人;保護支持莫言者控訴土共黑暗,不給自由;土共支持控訴土共者控訴,反對控訴莫言者控訴。
這樣,起訴莫言者其實兩難,支持莫言的人恨他們,土共也不待見他們;土共一難,起訴莫言的人還相信它,但跟他一樣支持莫言的人討厭它;而支持莫言的人也一難:起訴莫言的人反對他們。
好長的一串瓜,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