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作後的孩子會給家用真是好習慣!
胡作非為 (2025-12-29 02:51:42) 評論 (1)#生活需要分享欲
這個月收到黃九妹轉給我的三千塊錢,哇,心都要飛起來了!
女兒本科畢業就順風順水找到人生的第一份工作,一家英資公司的管培生。拿到第一個月工資的時候很主動的問了我:
“媽媽,我每個月給多少家用呀?”
其實我從沒跟她提過這茬,但五歲就跟著來香港的姑娘,早把這邊的規矩刻進了骨子裏——孩子工作後住家裏,給三到五千家用是常態,我以前的同事們,家家都是這麽過來的,哪怕家裏根本不缺這點錢。
當然我第一反應是不需要,為了尊重嘟爸,我還是假吧意思的去問了,嘟爸斬釘截鐵:
“給啥家用,女孩子家家的,自己多存點錢傍身。”
必須給嘟爸點讚呀!真的,咱們重慶男人,是不是都不會重男輕女呀?反正我們家女兒,小時候再調皮嘟爸也不會動手,但黃小嘟,哈哈,我就不說了,心疼那娃三秒鍾。
聽到爸爸的回答,九妹還是不好意思,自己決定每個月給媽媽一千塊錢零花錢,美其名曰因為媽媽沒工作。
這就是小看我了啊,我雖然不掙錢,也不管錢,但嘟爸掙的每一分錢都是我的我的,我隻管刷信用卡????
而且托我的福,弟弟每個月也能得到姐姐一百塊錢零花錢,因為我告訴姐姐,我永遠記得我小時候哥哥姐姐給我零花錢的情分,那必須給黃小嘟先喂肥囉。
笑死,剛開始九妹給我轉錢我還有點矜持,雖然每個月她都很準時轉錢,後來還沒到二十八號我就開始盼望,這不,年終了,知道女兒這個月會發十四薪,我第一時間就提醒啦:
“這個月會給我轉三千吧!”
喜悅必須大家一起分享呀!
女兒嘴裏嘟囔著媽媽心真黑,還是第一時間收到工資就轉了,真開心呀,比我當年自己領工資還得意。
再順便遙想一下我當年,七月報道,九月都還沒去單位正式上班,後來是我自己著急要求去上班呀。其實傻了,我們那時候,隻要報道了就開始發工資,人家單位領導私底下讓我玩久一點可我沒領悟呀,開心的是九月底發工資,一下子發了四個月(我們單位都是提前發,把十月的也給了),別羨慕,一個月才370,但擱在二十八年前,那可是實打實的一筆巨款。
嗯嗯,我還沒去鼓動弟弟這個月要三百呢,姐姐,你也就偷著樂吧!
說起來,我自己工作後,倒從沒給父母拿過零花錢。那時候家裏條件本就一般,爸媽總念叨著讓我自己攢錢,說他們啥也不缺。現在看著九妹這麽貼心,才忽然懂了,當年父母嘴上說著不要,心裏說不定也藏著一份盼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