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院陪審記11 陪審團選拔迷霧重重

杭州阿立 (2025-10-18 04:21:54) 評論 (1)
聯邦法院陪審記11 陪審團選拔迷霧重重

杭州阿立

2025年10月18日

書接上集《聯邦法院陪審記10 控辯雙方陳述提問》: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82791/202510/11821.html

時間依舊是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

白爺爺:“接下去我和控辯雙方還要繼續討論,不占用大家的時間。大家午餐去吧。最好別走遠,帶便當的就在法庭外的走廊上就可以了。一小時後(看手表)。。。12點45分,我們繼續開庭。”

白爺爺補充(安慰我們):“我樂觀的估計,4點半能讓大家按時回家。”

百來號人,小半人出去買吃食,半數以上自帶午餐留在法院:有些電梯到2樓陪審員辦公室去吃,像我這種偷懶之人就在法庭外的長走廊上便當。

借機打開手機,家庭小群報告一聲:“午間休庭,午餐了。”

順便分享早上在停車庫拍的照片(免得回去時找不到車)。。。

艾瑪!

我的車燈怎麽亮著?

“我不會忘了熄火?”

小小阿立:“Engine should still be on?”

椰絲(yes)。

阿立注:我的棗紅馬是通用汽車公司(GM)的車,車燈啟動就自動開啟(哪怕大白天),熄火車燈自動關閉。

小小阿立:“那應該沒事,就是浪費汽油。”

汽油這時就是芝麻小事了,不值得煩惱。

但車鑰匙在我口袋裏,難道車子沒鑰匙不會自動熄火?

阿立注:現在的車,大多都不用鑰匙插進去啟動,隻要隨身。踩刹車、按啟動按鈕即可啟動。但現在車子裏沒有鑰匙,棗紅馬不知自動熄火?

小小阿立:“智能還沒進化到這地步。隻要啟動了,沒鑰匙不會自動熄火。”

當時以為法庭下午會按時開庭,沒時間去停車庫檢查了。

阿彌陀佛、上帝保佑!

午餐期間一個亞裔大媽在我旁邊。她住舊金山,是香港移民,普通話/國語稍微能說一些。我們閑聊一陣,後麵還有下文,以後見分曉。

來候選的都很準時,不到12點45分,百來號人老老實實的在法庭門口排起了長隊。。。

法官秘書之一出來:“燒雷(sorry),法官和控辯雙方還需要繼續討論。1點半開庭。”

眾人分散,各自找地兒稍息。

。。。

法官秘書又出來:“燒雷(sorry),法官和控辯雙方還需要繼續討論。大約2點半我來召集大家。”

早知道我再慢三步、慢四步走到停車庫查看我的棗紅馬,時間也綽綽有餘了。奈何沒有先見之明。

。。。

法官秘書又出來:“燒雷(sorry),法官和控辯雙方還需要繼續討論。大家別走開,我會及時來召集大家(大概3點半?)。”

啊?

若按我在密州法庭候選的經曆,今天怎麽也來不及了?!

我的密州係列之前寫過,鏈接放在本係列的第二集,見下:

聯邦法院陪審記2 阿立陪審又應召》: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82791/202510/2128.html

阿立注:密州陪審員選拔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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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州選陪審員是法庭秘書當庭搖號,中獎的坐到陪審員席。搖號結束,控辯雙方分別提問中獎陪審員,逐個提問。

然後法官詢問控方:“控方需要按正當理由排除中獎之人嗎?”

法官再詢問辯方:“辯方需要按正當理由排除中獎之人嗎?”

按正當理由,控辯雙方各可排除2人。

再然後法官詢問控方“控方無需理由,要排除中獎之人嗎?”

法官詢問辯方“辯方無需理由,要排除中獎之人嗎?”

無需理由,控辯雙方各可排除2人。

然後法庭秘書再搖號,中獎者逐個坐到陪審員席,剛才被排除之人的座位上。

然後控辯雙方分別提問剛才上來替補的中獎之人。

然後法官再分別詢問控辯雙方:

有沒有按正當理由要排除中獎之人?

無需理由,有沒有要排除之人?

直到控辯雙方都沒有異議了,陪審員選拔才結束,很費時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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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圍幾個候選人跟我一樣糾結起來:“明天再來我可沒時間了”,“今天我都很勉強,這個需要我、那個需要我。。。”,“乖乖籠滴凍”。。。

糾結歸糾結,實際隻能聽天由命了。

。。。

3點半過去,渺無音訓。

。。。

過了4點了,法官秘書終於來召集我們:“燒雷,讓大家久等了。現在可以開庭了。”

眾人依次排起長隊,按法警指揮一個一個慢慢進入法庭。

裏麵另一個法官秘書讓眾人在後麵左右雙方的長椅上落座。

我們剛才坐在陪審員席的人正想往老座位走去,被秘書叫住了:“燒雷,大家就在這裏等吧,站著也可以。”

白爺爺法官:“燒雷,讓大家久等。這是為了我們的進程順利進行,實際反而少花大家的時間。(對法庭秘書),我們開始吧。”

法庭秘書走到法庭中間的長桌前,桌上有個小紙板箱。法庭秘書伸手進去掏啊掏,掏出一個小紙條,報號碼。

站在我們前麵的法官秘書指揮中獎者坐到陪審團席去,那裏還有一位法官秘書,指著具體座位讓該人入座。

如此這般,法官秘書逐個在小紙板箱裏掏啊掏,掏出一個小紙條,報號碼。

。。。

阿立暗自尋思:

“這大概就是當場搖號了,百來人的號碼都在紙板箱裏?”

“已經快4點半了,哪裏還來得及讓控辯雙方逐個提問?還要按正當理由排除、無需理由排除。。。然後再抽獎替補之人,然後控辯雙方再提問,然後再正當理由、再無需理由。。。”

沒完沒了了?

我大概這次逃脫了?

欲知後事如何,請聽下回分解。

下集《聯邦法院陪審記12 柳暗花明戴月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