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 二十八

renxing2 (2025-09-20 21:03:07) 評論 (1)

被告勝了案子,可以合法地在我家居住,也有可能成為我房產的新主人。我怎樣才能與她共同平安地生存在同一個屋簷下呢?我必須找她再交談一次。

我發信息給她,約定談判時間。她不予理睬,沒有回複我。

我撥打了警察電話,告訴他們我輸了官司,法官不負責糾正被告的行為,要我聯係警察。警察直截了當地說,你要找法院。

此時,我相信 1, 我必須當機立斷。2,要找律師再打官司(那個R律師不是人選了)。

找到T律師的號碼,打通電話。他有些吃驚。他同意第二天見麵。

他的事務所在一個高級區域。辦公室裏有些陰森。年齡似乎很大了。眼睛有些微紅卻咄咄逼人。說話很響亮。他的一條老狗像頭小牛。聽他叫他的秘書去陪狗走走。

先看了我的全部材料。然後向我要R法官的【判決闡述書】。 我說沒有。他接著說,“你的這些材料,加上你的律師,卻輸給了被告,我有些疑慮?我懷疑你做了些別的事情。我能否與你的律師聯係一下?”

記得R律師懷疑我時,我曾寫過一首自律詩。不記得我做過出格的事。便對T律師說,“除了案卷裏的事實,我沒隱瞞任何事情。被告在美國讀過兩所正規大學,有法律知識。我同意你與R律師聯係,可我要先問她同意。”

T律師說,“好吧!我們先簽聘用合同。如果沒發現什麽問題,就按合同執行。我今天先給你出具兩份通知書,你今天回家就可以交給被告。通知書每份600刀,共1,200刀。執行合同前,你要交20,000刀聘用費。多退少補。我是按時計費。”

我沒有與他談論費用的問題,原因是我絕不能讓被告搶走我的房產。但我對兩份通知書提出異議。

第一份是 【3天內交齊欠款,否則走人】。第二份是【30天終止租房合同通知書】。

在我看來兩份通知書在時間上有矛盾,在內容上有矛盾。

T 律師不等我說完就喊道,“你要是明白,為何還來找我?”

我不是想減去一份通知書,可省600刀。僅擔心多一份文件,易多一份漏洞。

也不知道T律師是否為了兩份通知書的美元?

好吧,也隻能如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