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國境”與言論自由的邊界

山地羊0822 (2025-09-17 17:08:53) 評論 (0)

近來看了一部講述了幾個各種不同身份的移民在美國的奮鬥和艱辛,漂泊與拚搏的電影,名為“穿越國境”(Crossing Over)。其中的一個年輕姑娘塔斯利瑪的故事令人感慨和深思:言論自由是真的自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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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斯利瑪·賈漢吉爾 (Taslima Jahangir) 出生在孟加拉國,三歲時被帶到美國,然後在美國上了大學。911事件後,她在大學的課堂上一次演講時,表示說人們應該嚐試了解 911 劫機者,因為他們的聲音需要被聽到。這個演講引起了全場的軒然大波,一麵倒的反對聲讓她無法繼續講下去而奪門而出。

下麵來還原一下電影的情節:

塔斯利瑪說: I feel that, like the oppressed Palestinian people, or the Iraqi citizens under occupation in their own homeland, that they found themselves without a voice. (我覺得,就像被壓迫的巴勒斯坦人民,或自己的家園被占領的伊拉克公民一樣,他們發現自己沒有發言權。)

塔斯利瑪的發言讓在場的同學們聽的目瞪口呆,多數人都對她的觀點表達出強烈的不滿情緒。

盡管如此,塔斯利瑪依然堅持說:And that the only way for them to be heard is to scream with the might of tons of steel and thunderous jet engines behind them upon impact.(而讓他們的聲音被聽到的唯一方法就是在幾十噸鋼鐵和雷鳴般的噴氣發動機的撞擊威力後麵的尖叫。)

。。。。。。

學校校長將此事報告給FBI。聯邦調查局特工突擊搜查了她的家,閱讀她的日記和她寫的關於自殺倫理的學校作業;同時發現她在一個伊斯蘭網站上有一個帳戶。這讓她看起來像個想成為自殺式炸彈襲擊者的人。塔斯利瑪沒有因為她的言論而受到指控,但是由於塔斯利瑪的父母是屬於非法留在美國, 塔斯利瑪因此被驅逐出境。

塔斯利瑪在與FBI的官員的對話中問:I thought there was something like freedom of speech in this country. (我以為這個國家有言論自由之類的東西。)

答案明確:是的。但是,為什麽塔斯利瑪沒有?

首先要指出,沒有任何權利是絕對的。例如,如果權利對他人造成傷害,則權利可能會受到限製。張三有言論自由的權利,但不能說惡意的謊言來破壞他人李四的聲譽。如果張三這樣做,張三可以利用第一修正案為自己辯護,但這不會讓張三走得很遠。張三會被判誹謗罪,並被責令賠償張三對李四名譽造成的損害。

所以,當權利相互衝突時,權利也可能受到限製。在這種情況下,一個權利必須讓位於另一個權利。例如,第一修正案保障新聞自由,而第六修正案保障公正審判。有時,新聞對犯罪案件的報道可能會聳人聽聞,以至於危及被告獲得公平審判的權利。因而在某些情況下,雖然很少見,法官為了保護被告的權利,會命令記者停止報道犯罪行為。

在第三種情況下,權利可能會受到限製——當它們與壓倒一切的政府利益(例如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發生衝突時。

塔斯利瑪的言論應該是屬於這種與國家的安全利益相勃的言論。做為一個非法移民,塔斯利瑪被驅逐出境並不冤枉。

所以,言論自由是有邊界的。通俗點講:在合適的場合說不合適的話應該是言論自由的邊界的標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