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自利和追求自我

梅花冬季開花,在四季中的最後一個季節綻放。對於成熟緩慢的我,是再恰當不過的比喻。名字中剛好有一個梅字,我相信這是命運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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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自利在我們的文化裏絕對是個貶義詞。如果被別人指責為自私自利那都是應該遭到唾棄的,所以沒有人會喜歡被說成自私自利的人。什麽樣的行為會被定義為自私自利呢?在我們家就是如果你首先想到自己而不是別人,首先維護的是自己的權益而不是整個家庭的利益,那麽你一定是個自私自利的人,是被批評改造的對象。我就是被我母親這樣定義的人。小時候大多是因為物資分配的問題:比如家裏分蘋果,讓我們仨姐妹選,我一定選最大最紅的那個,最後的結果是被分到最小的那個,因為這是對我不懂先人後己的懲罰;長大成人後就是關於人生道路的選擇是否符合大家庭的利益:比如是否願意放棄自己追求的生活方式,義無反顧地投身到家族企業的發展中。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就會被整個家族所唾棄。就這樣,我從小到大都被定義為自私自利的人。

我知道自己懂事不如大姐,乖巧不如小妹,但我真的有些不明白為什麽每次我追隨自己本心做事都會被指責為自私自利。隨著年紀和閱曆的增長,我逐漸認識到被定義的“自私自利”其實隻是我追求自我的表現:想做自己是人的天性,“做自己就是把自己的喜歡放在第一位”。這是我們文化不鼓勵的,是自私的表現。我們從小被鼓勵做好孩子,而好孩子最重要的標準就是聽話。聽誰的話,聽父母聽老師聽一切權威高於自己的人的話,他們的話他們的意誌理所當然的淩駕於孩子的意誌之上,隻有這樣才會被接受被肯定。聽話就意味這放棄自我,這樣你就是無我的,也是無私的。一位精神分析師說過,順從是心理疾病的源頭,因為放棄自己的意誌而產生的委屈失落憤怒必須被壓抑,長此以往不得病才怪。

自我不等於自私,自我的形成首先要尊重自己的感覺,讓自己活在真實中。日本設計師山本耀司對自我有精辟的表達:“自我這個東西是看不見的,需要不斷碰撞上一些別的什麽,反彈回來,才會了解自己。跟很強的東西,可怕的東西,高水準的東西碰撞,才能看見自己。”認識自己是一條陪伴我們一輩子的路,不容易但值得努力。在這一路上,我們可以選擇,需要去麵對,有勇氣去和各種各樣的人與事物碰撞,自我就越來越清晰可見。我相信自我絕不等同於自私,因為活出自我的人往往更懂得如何愛自己和愛別人。所以,我希望自己能活出真實而又精彩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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