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監最恨者,莫過於身體健全之人



寫時評是個艱難的活,尤其是近年來,寫時評,社評,就像是在鋼管上跳舞一樣,一個不注意就會踩到敏感線,盡管一再的注意也無可逃避,這幾天我看到很多時評類(不是拍馬屁那類)公眾號都停更了,幾個活躍在一線的也大多寫一些山水遊記,瑣事人情。

我因為外出幫助他人,也休更三天,回來後就開始更文,可能還並沒有意識到這幾天寫文章的難度。這不,才開始寫,連續的兩篇違規就來了。麵對這種違規,一方麵我是理解平台的,現在這種境遇下,誰也沒有辦法,大家能做的就是盡量規避,不能觸及到敏感詞,敏感的話題。很難,也所以,這幾天我也不知道該寫什麽!


一方麵麵對網上的荒誕不能裝作看不到,一方麵又要考慮到自己的生計問題,兩難之下,人是會被消耗到精氣神全部崩塌。

但相比於寫作的,其實現實中更難的是那些理想者,換句話說,在一池子的汙水中,依舊保持幹淨整潔的人,這一類人更難,難的是他們需要直麵一些汙濁,壓力是旁觀者,時評人的百倍不止。就好比蘇州的小馬,他身處於那個環境,是每天都要遭受煎熬,此外,喊出來了,也不能算是解脫,甚至說最終給他豎大拇指的也不過是少數少數又少數的人,得不到幾個人的認可,大多要麽是表象讚美,實則盼望別人當出頭鳥的,要麽是覺得這種行為是裝十三的。

我之所以講到他,是因為在友圈看到了三張截圖,這三張評價可謂是一個無法忽略的浮世繪。

我不知道這些人是怎麽想的,講到了一些社會上的人情世故,說出來滔滔不絕,一些低階的抖粉甚至看到後,會恍然大悟,覺得好有道理。

但現實的本質,其實正是因為這類滔滔不絕的存在,很多的規則和良性的秩序被打破,法律是這樣,麵對一個冤案,本來冤枉無比,被翻案了,他們會說,案子是冤枉的,但你翻案就是不顧及大局,不考慮社會的人情因素,雖然你幫助了一個人,但對法治的信譽造成了危害;


麵對一個個體的不幸,有人看到了說出來了,但他們也會覺得你這個人是別有目的,因為相比於個人的悲哀,整體是好的,不能因為個例就抹黑。再說白了,他們評論小馬的本質便是規則可以打破,個體的權益可以受損,甚至丟掉性命,但要考慮大的,哪怕是違規,是在違法,但這是人情社會啊,打破了這個人情,工作怎麽開展。

這個說辭,其實是正向的一麵,算是站在了他們的角度來說的。

說難聽點,真要裸露出說一說。那麽就是古代的一個很鮮明的類比。即,我們看萬曆十五年,大太監最厭惡的是什麽人?答案就是那些功能健全的人,因為這是他們的心病,是被人戳脊梁骨的缺陷,於是缺少什麽就在意什麽,看到了別人的健全,那麽就恨之入骨,哪怕是抹黑,潑髒水,也要說我們太監才是最健康,健全,是天選之子,永遠是對的。

還有一個便是那個哲學家的名言了,在烏鴉的世界裏,任何其他的顏色都是有罪的。

現實就是這樣。這就是理想者的悲哀,不僅要麵對現實的窘境,還要麵對來自xx們對自我的健全攻擊。


寫時評的也這樣,不僅要麵對日益不好寫的困境,也要麵對諸多煩亂的攻擊,謾罵,圍毆。

我昨天的文章寫的是慈善,寫的是人生,寫的是悲憫和同理心,但即便如此,依舊被罵到體無完膚。有洛陽的讀友說作者發文了,還有一點點光。

便會遭到嘲諷說,陰間的鬼火。

陽間也好,陰間也罷,其實我想說的一句是,真正能給到普通人幫助的,永遠是那些還願意為個體發聲的人。

難道不是嗎?或者說,指望太監們?


作者:寫字的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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