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5月14日淩晨,江青一番梳洗,換上了一身幹淨衣服,之後便自縊身亡了,當時的她正處於保外就醫階段,被安排居住在了北京酒仙橋附近一幢獨門獨戶的二層小樓。
5月15日,江青的遺體化名為“李梓”,存放在了解放軍總醫院的太平間,冰櫃貼了封條,還有武裝人員專門看守。
5月24日,遺體在6名公安人員的護送下,被運往八寶山進行火化。
至於江青當年有沒有給女兒李訥留下過遺言,外界不得而知,不過,有關於自己的後事,江青曾明確交待過,希望死後可以回到山東諸城老家。
事實上,李訥最終並沒有遵從母親的遺願,甚至是在江青去世12年後才為其安排下葬的,這其中又有什麽隱情,晚年時的李訥才將自己的苦衷公之於眾。
身為主席當年最心愛的小女兒,也是江青唯一的骨肉,李訥本可以擁有平靜且安穩的生活,奈何糟糕的頭婚、母親的罪行、父親的離世,讓她的生活充滿了太多的心酸與無奈,尤其在江青身陷囹圄之際,她承受的壓力超乎想象。
當年,在江青的遺體被火化後,工作人員為她料理完後事後,才將骨灰十分低調地交到李訥的手中,就連經手的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死者“李梓”的真實身份。
這樣的安排,對於李訥而言無疑是組織對她的格外保護,除此之外,也算是給江青最後的體麵。
所以,對於李訥而言,與其在此時選擇立即為母親安葬,還不如將她留在自己身邊久一點,這樣的選擇怎麽看都更加穩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