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曆史事件”探究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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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曆史事件”探究之十
原創 思目(jocole) 

十、二次土改之謎

1946年4月的一天,黎玉及張雲逸等乘飛機離開臨沂,前往延安向中共中央匯報工作。黎玉匯報完工作沒有立刻返回山東,而是同薄一波及鄧子恢一起,參加劉少奇組織的起草《五四指示》工作。這個《五四指示》是關於解放區土改的,是要將抗戰時期減租減息政策,改為沒收地主階級的土地分給農民。
其時抗戰剛結束不久,中共中央從當時的形勢出發,既要考慮政治協商會議的精神還要照顧社會各階層的關係,因此沒有明確宣布廢除封建土地製度,而是強調了對地主、富農的適度照顧。這對於說服黨外民主人士讚同和維護反封建的統一戰線,爭取社會輿論對中共的支持是較為有利的政策。在當時國共關係還沒有徹底決裂、全麵內戰還未爆發的情況下,采取這樣的政策無疑是正確的。
因此,中共中央在《五四指示》中明確規定:“‘一般不變動富農的土地’,‘應著重減租而保全其自耕部分’;‘對於抗日軍人及抗日幹部家屬之屬於豪紳地主成分者,對於在抗戰期間無論在解放區和國民黨區與我們合作而不反共的開明紳士及其他人等,在運動中應謹慎處理。一般的應采取調解仲裁方式……給他們多留一些土地,及替他們保留麵子。’‘對中小地主的生活應給予相當照顧……應多采取調解仲裁方式解決他們與農民的糾紛。’實踐證明:《五四指示》的曆史意義是十分重大的,黨中央對其一直是肯定的,毛澤東、劉少奇同誌在他們的著作裏都有明確的闡述。”(注1)
中央下達《五四指示》之際,饒漱石尚在東北參與軍調工作,而黎玉、張雲逸則在延安參加中共七屆委員會會議。為了貫徹落實中央的《五四指示》,華東局於1946年5月25日在臨沂召開地委書記、軍分區司令員以上幹部會議,由陳毅主持傳達並討論落實中央的《五四指示》。根據時任魯中區副書記的高克亭回憶:“因為陳毅同誌堅持要等黎玉同誌回來總結,所以會議開的時間較長。這時,國民黨發動內戰的跡象已經十分明顯,形勢緊迫,會議不能再開下去了,大家要求陳毅同誌作總結,陳毅同誌作了總結性發言,他再三說:‘這不是總結,回去後也不要向下傳達,等黎玉同誌回來再說。’”(注2)
高克亭的這段回憶充分說明,陳毅對黎玉是尊重的,並未因黎玉不在山東期間獨斷專行。那這是否意味著陳毅不講原則,用自由放任來漠視黎玉工作中的錯誤與不足?據王豐所著的《簡評中共華東局1947年壽塔寺會議》一文透露:“饒漱石到東北執行調處任務,陳毅代理華東局書記和華東軍區政委時,在一些問題上,陳毅和黎玉在工作上也有過分歧。為此張雲逸曾到中共中央反映過黎玉的問題。1946年4月黎玉到中央參加起草‘五四指示’會議時,中央指定劉少奇、康生、薄一波和黎玉談話,提出批評。朱德在和黎玉談話時,也提出過警告,黎玉為此也作了檢討。”(注3)從這之後的史料記載看,正是由於陳毅等是通過正常組織途徑反映和解決問題,所以並未對二人的關係產生不良影響。

解放戰爭時期,張雲逸在山東(圖片取自網上)

7月上旬,黎玉從延安返回後,得知陳毅特地介紹過去在江西蘇區土改時期“左”傾錯誤帶來的危害和教訓,並特別指出“千萬不要再走王明‘左’傾的老路,不要造成‘赤白對立’”的觀點後,十分讚成。這時全國性內戰已經爆發,山東又成為國民黨軍的重點進攻地域,因此山東各地的土改工作進展緩慢。黎玉於8月下旬召開會議,分析了前段土改的具體情況,對土改工作進行了深入的討論,依照中央《五四指示》精神,於9月1日發出《關於徹底實現土地改革的指示》。
這個後來被稱為“九一指示”的基本內容,主要有三點:第一是堅決實現“耕者有其田”的原則。第二是具體規定了實現“耕者有其田”的方法,即分配土地的步驟以及什麽人應分得土地和對各色人等的照顧等。第三是強調根據不同的地區,按照不同的情況,來確定工作的緩急先後。根據華東局“九一指示”的要求,山東省政府於10月10日頒發土地改革的布告,10月25日公布《山東省土地改革暫行條例》。這兩個文件對沒收、分配地主的土地,以及確定地權等,做出了更加明確的規定。
10月29日,山東省政府又發出了《關於實行土地改革的指示》。土改進行期間,全麵內戰嚴重威脅著山東各解放區——9月下旬,國民黨軍攻占了昌邑、掖縣。10月初,膠濟線全部為敵所占。10月底至11月初,國民黨軍進占棗莊、臨城、嶧城,接著向東推進,占領蘭陵和向城,逼近臨沂。就是在這種嚴峻的形勢下,中共各區黨委一邊進行自衛戰爭,一邊組織民眾進行土地改革。
根據山東的史料文獻記載,“九一指示”下達後,山東各地召開會議並分別發出土改指示,一場大規模的、史無前例的、群眾性的土地改革運動,迅速在山東解放區各地全麵開展起來。由於事前準備工作做得紮實充分,主要方式又是說理清算——除了漢奸和惡霸的土地明令沒收外,對於一般的地主,則采取算賬的方式收回其土地歸農民所有。由於在清算中政策掌握得較好,沒有過多地侵犯中農、工商業者及中間人士的利益,地主、上層人物因恐慌逃跑的現象也比較少。
此次土改,農民取得了大量的土地和房屋、糧食、耕畜、農具以及衣物和錢財等。但初期因缺乏經驗,在分配中出現了一些問題——主要是對某些人和幹部照顧過多,而赤貧及雇農分的土地和浮財較少。後經中央指出,山東各根據地總結了經驗,提高了認識,對勝利果實的分配問題,進行了認真的研究。要求在分配之前,先統一清點數目,統一登記保管,按戶登記人口、勞力、農具、土地等,依照全村人口和土地的比例,算出全村的統一標準,再確定分配方案。如此一來,大多數地區基本上實現了公平合理的分配鬥爭果實。
時至1946年年底,轟轟烈烈的山東第一次土地改革順利完成。從史料記載看,除少數地區發生過較“左”的傾向,逼走了少數原偽軍家屬之外,基本進行的比較順利。根據史料文獻提供的數據,山東參加土改的約1000萬餘農民獲得了460萬畝土地,比較徹底地在土改地區消滅了封建土地製度,基本上實現了“耕者有其田”的原則。
這裏有必要,就為什麽山東第一次土改較為順利的原因,再多絮叨幾句。全麵抗戰拉開帷幕後,山東很多有識之士義憤填膺,毀家紓難投身抗戰。現今的人們大都不太明白,何為“毀家紓難”,當年在山東可謂風靡一時!顧名思義,“毀家紓難”就是變賣家產,組織民間抗日武裝。其中名氣比較大的,就有清河地區的馬耀南三兄弟,他們拉起的部隊,成為清河抗日武裝骨幹力量。那一帶很多38年39年參加八路軍的老同誌,就是在他們的號召下,投身抗日洪流的。
經過近八年的抗戰,山東根據地內的地主老財基本已兩極分化:跟著共產黨抗日的留了下來;跟著日本鬼子的基本都逃跑了。1943年實施減租減息後進一步分化,留在根據地內的那些鄉紳和地主,基本都服從共產黨的領導。還有一個鮮為人道的史實,朱瑞當政遇到困難時,經常通過動員這些人捐錢(物)捐糧。山東農村大都是五服之內的宗親,又一起經曆了八年抗戰的風雨,所以此次土改比較平順,打死人的現象很少見。
1946年底,根據中共中央的決定,華中分局主要領導機關北撤到山東境內,合並到華東局。此時,除張鼎丞、粟裕、譚振林等在前方之外,鄧子恢、張雲逸、曾山等則在臨沂等待具體分工。可黎玉卻在不經意間,犯了個無心之過——“此時黎玉身兼十三職,任華東局副書記、山東省主席、山東軍區兼華東野戰軍副政委,並兼管財政糧秣、支前等多項工作。盡管任務十分繁重,但黎玉沒有抓緊時間研究分工,適當分權,致使鄧子恢等人等了20多天,引起不快。”(注4)
那麽,黎玉為何沒有及時研究分工呢?到底是有意為之還另有原因?
根據史料記載,華中分局機關北進至山東時,饒漱石尚在河北邯鄲代表中共中央與世界救災總署進行談判。饒漱石何時離開的河北不清楚,其年譜記載為1月16日從泰安出發回臨沂,22日與陳毅、黎玉和張雲逸等部署蘇魯機關合並等事宜。由此推斷,時為華東局副書記的黎玉,應該是等待饒漱石回來後由他拍板決定。但遺憾的是,大概是由於黎玉等對此未作解釋,引起鄧子恢等人的誤解和不滿。1947年2月2日饒漱石致電中共中央,建議原華中分局常委自動成為華東局常委,如此鄧子恢隨即成為華東局的副書記。
如果僅此一件事,也許隨著時間的推移,大概也就過去了。可問題是此前不久,華中來的有關領導,就對黎玉等有所不滿。事情的原委是1946年6月全麵內戰爆發後,華中解放區首先遭到國民黨軍的強力進攻!由於戰爭負擔過重,財政發生困難,華中分局於11月致電中共中央,中央則要求山東予以支援。為此鄧子恢、曾山等到山東尋求支援,盡管黎玉等給予了一定支援,但卻並未滿足華中方麵的需求。
實際並非黎玉等不想支援華中,而是另有苦衷。全麵內戰爆發之初,國民黨軍雖然尚未大舉進犯山東,但為爭奪膠濟鐵路雙方同樣大打出手!山東本就是窮省,既要支持近三十萬山東野戰軍的作戰,還要顧及國民黨軍隊向根據地的進攻,6月東江縱隊又北撤至山東,於是山東解放區政府的財糧開支急劇增加。

鄧子恢(圖片取自網上)

9月初,華東局專門召開擴大的財委會議,專門討論有關財糧等問題。會議指出“一般預算異常龐大,收支不平衡,而支出預算竟超過總收入之一倍半”。特別是膠東地區,“近幾個月來的開支,遠遠超過以往分割局麵下遊擊戰爭全年所需”。11月29日膠東行署召開會議,商討減輕農民負擔的問題,決定黨政軍精簡節約,緊縮開支,將節省出的糧食發還農民。根據有關記載,發還總量共計約6000萬斤,相當於該年度膠東征糧總量的20%。
從時間上可以知曉,此時的山東,的確難以拿出更多的資源來支援華中。可這種事既不能叫苦,更不好解釋——鬧不好越解釋誤解越深。可如此一來,舊的誤解未除,又產生了新的。是年底,華中分局機關進入山東後,山東在財糧等物資供應方麵出現了不及時等問題。再加上風傳八路軍和新四軍的裝備不同,聯合國救濟物資的發放不均等,引起了不少華中分局北上幹部們的不滿。依照王豐所著《簡評中共華東局1947年壽塔寺會議》一文記載:“後來曾山在華東局雖然分工管財經,但因與黎玉意見分歧,曾寫信給饒漱石辭職。後來曾山到中共中央工委也反映過黎玉的問題,這些都影響到團結。”(注5)
有這樣一個事例,大概可以反襯出,雙方在認識上的差異。據有位華中進駐山東的幹部回憶:他們來到山東後,曾要求黎玉撥一筆錢解決生活困難。黎玉先是表示手頭沒有錢,但又說可從地方政府幫忙借,後來這筆錢並未找他們還。對此,這位幹部對黎玉如此處理,表示難以理解。但其時山東已實現預算財政,加上華中分局機關大批人馬的突然北上,一時間資金周轉困難,所以隻能從地方政府臨時預支,其後黎玉等再想辦法予以解決。
是年2月1日,中共中央向全黨發出《迎接中國革命新高潮》的指示,人民解放軍作戰的勝利和蔣管區人民運動的發展,預示著中國革命高潮的到來。中共中央在肯定各解放區約三分之二地方執行了中央的“五四”指示、解決了土地問題的基礎上,又進一步指出還存在著解決不徹底的缺點,因此必須認真檢查、實行填平補齊、務使無地和少地的農民都能獲得土地,豪紳惡霸分子受到懲罰。為落實中共中央的上述指示,華東局連續召開會議研究土改問題。實際根據史載,早在1946年底山東解放區就對土改進行第一次複查,並提出“武裝保田貫徹大發展”的口號。
但剛剛進入山東的華中分局鄧子恢等人卻有不同看法,因此在2月21日華東局在下達的《關於目前土地改革、土改複查並突擊春耕的指示》中第一次指出:山東有些地方存在著“富農路線”傾向,必須深入開展複查工作。鑒於此時饒漱石剛剛返回山東主持華東局工作僅一個月,因此給山東土改扣上“富農路線”大帽子的,顯然是鄧子恢等原華中分局的那幾位領導。4月,華東局委派鄧子恢、張雲逸等下基層,調查山東第一次土改存在問題。5月,華東局在下達《關於土改複查工作的補充指示》中再次嚴厲指出:山東在分配土地中,“幹部富農路線問題較為普遍”。
1947年5月16日,華東野戰軍取得了孟良崮戰役的勝利!這是繼魯南、魯中戰役取得勝利後的第三次大勝,尤其是全殲國民黨軍主力第七十四師更是震動了國民黨軍高層,不得不暫時停止對山東的進攻。華東局抓住這一有利的時機,一方麵要求部隊進行整訓和補充,另一方麵重新開展土改運動。在6月發給膠東區和渤海區關於土改複查的指示信中,要求在土改複查中應以“克服富農路線”為關鍵,並進一步提出“克服富農路線……是一個複雜而又嚴重的黨內思想鬥爭。”
根據明確的資料記載,從是年4月初至7月7日三個月的時間裏,華東局共開了二十一次常委會,其中有九次是專門討論山東土改問題的。饒漱石幾乎每次會上都提出山東土改不徹底,以及有“富農路線”傾向的問題,而且調門一次比一次高。起初黎玉等對華東局的這些提法感到難以理解,尤其對“山東黨是‘富農黨’”、搞的是“富農路線”的說法表示反對,黎玉並就此當麵詢問饒漱石:“過去白區工作中,王明就是以‘富農路線’整人;蘇區土改中反對毛澤東正確路線的人,也是以反‘富農路線’為口號的。你們說山東搞的是‘富農路線’,那麽,你說的這個‘富農路線’究竟是什麽?”(注6)饒漱石對此並未給予正麵回答,而是支支吾吾地搪塞過去。
隨即饒漱石在6月下旬主持召開的華東局擴大會議(即史稱華東局壽塔寺擴大會議)上,開始以在土改中推行“富農路線”的罪名,對黎玉進行錯誤的批判。鄧子恢首先在會上,作了題為《土改基本任務及群眾路線》的長篇發言,正式對山東之前的土改提出十分嚴厲的批評:“華東局過去在土改指導上卻發生了嚴重錯誤,這個錯誤不是一般的方式方法的錯誤,而是方針路線的錯誤,在土改政策上是右的‘富農路線’,在執行方法上是限製群眾路線,在領導方法上是自滿自足與官僚主義。”接著,華東局常委張雲逸、張鼎丞、舒同等人,也紛紛在會上,對黎玉進行了批評和指責。
對於張雲逸、張鼎丞等人發言批判黎玉還好理解,但舒同跟著發言批判黎玉就有點兒令人匪夷所思了!難道舒同沒有參與領導山東的土改嗎?筆者注意到,許是往事不堪回首,黎玉在其回憶裏非但對此次會議沒有記敘,而且在其回憶錄裏幾乎沒有提到過舒同的大名。可能是由於舒同也站出來批判,黎玉在華東局上層幾乎是孤立無援。俗話說得好,“人在矮簷下,不得不低頭”!更何況這又是黨內會議。於是,黎玉對鄧子恢的長篇發言,不得不發言,表明自己的態度。

舒同(圖片取自網上)

在這之後,鄧子恢在7月初補充發言中說:“黎政委的發言是布爾塞維克精神的表現,我很擁護,並願意向他學習。饒政委、黎政委、張副軍長對我過於誇獎了。我感覺我的能力很差,狹隘經驗有一些,自己的缺點也很多,黎玉同誌的錯誤我也犯過。”“不能因為土改有些毛病,而否定其他方麵的成績。山東工作是有創造性的,值得大家學習。華中、華東的同誌團結起來,團結就是勝利。”(注7)鄧子恢的這番補充發言,給人以點到為止的感覺,尤其後麵那段話,可謂感人至深。令人遺憾的是,此後事情的發展,卻一步步走向了黎玉等山東幹部意料不到的局麵。
1947年的7月7日,此時仍處於華東局擴大會議(即壽塔寺會議)期間,饒漱石主持華東局常委會,討論並通過了由鄧子恢起草的《關於山東土改複查新指示》。關於這個《新指示》,鄧子恢在其後來的《自述》中,僅輕描淡寫地記敘為:“當時山東的土改政策,對富農土地不動,地主可留比貧農多一倍的土地,這樣貧農可分土地就不太多了,加上不敢放手發動群眾,這就造成當時土改不徹底,群眾情緒不高。在7月華東局擴大會議上檢討了這些缺點,改為‘中間不動兩頭平’的方針,重分土地,群眾運動重新高漲。”(注8)
實事求是地說,鄧子恢的這段說辭有些過於風輕雲淡,沒有真實地反映出這個史稱“七七指示”下達後的基本史實,以及對此後渤海及膠東地區土改產生的深遠影響。
實際這個“七七指示”不僅全盤否定了山東的第一次土改,而且將矛頭指向根據“五四指示”精神製定的“九一指示”,認為其“采取了與中央完全相反的方針路線來作為土改的指導原則”,並存在三點原則上的錯誤:“土改方針上的非階級路線;執行方法上的非群眾路線;領導上的自滿自足放鬆土改”。
“七七指示”還宣布,停止省政府土地法令的執行,並對土改政策重新作了規定:地主的土地全部交農會分配;富農出租土地全部拿出外,其自耕土地可清算出一部分;中農的土地財產堅決不動;幹部、軍工烈屬多得土地,應該說服其拿出,與其他農民同等分地。在此次土改複查中,必須放手發動群眾,大權必須交給90%的農民,一切事情依靠他們自己去辦,而不是少數人包辦代替強迫命令——“在土改複查中,一切清算、調查、分配、複查、調整或重分,均須先經過貧農小組討論,再經過農會討論通過,即可實行,不須再經過任何機關核準”。此外還專門強調:“必須在土改過程中完成改造黨、改造幹部、改造作風、改造黨的其他組織的艱巨任務”。
這裏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由於全麵內戰爆發後已失去“和平建國”可能性的新形勢,中共中央正準備在河北省建屏縣(今平山縣)西柏坡村,召開新一輪黨的全國土地會議。通常說來,土改複查應該在黨的土地工作會議結束後,按照新的土地政策進行為好。那華東局為什麽急吼吼地搶先下達有關二次土改的“七七指示”呢?
多年後,山東老幹部感到主要有兩點:一是饒漱石及鄧子恢等已基本知曉中央新土地政策的大致內容——鄧子恢於7月3日就土改的意見及看法給劉少奇寫了一封信,委托山東參加全國土地會議的代表李林帶去。劉少奇的回信未見記載無法知曉,但“七七指示”有關土改的政策方麵,與10月10日中共中央公布的《中國土地法大綱》大致相同。二是華東局機關等已遷入渤海區,饒漱石等急於掌控渤海區的整個權力。
表麵上看,筆者這個觀點似乎有些站不住腳——華東局是上級機關,有何必要去奪下級機關的權利呢?可反過來說,山東老幹部為何多年後會有此感想呢?!有詩雲:天若有情天亦老,月若無恨月長圓。我們來看看無情的曆史,到底是如何記載的。
實際早在“七七指示”之前,嚴格意義上的渤海地區的二次土改就已經開始了,不過打出的旗號,是糾正“鋤奸政策右傾”和“土改富農路線”。根據時任渤海行署公安局長的李震回憶,華東局的常委舒同、張鼎承帶著社會部長梁國斌前來檢查渤海的土改及鎮反問題,沒兩天就認定渤海區是鋤奸右傾,鎮壓不力,殺人手軟。
而時任渤海行署公安局長的李震卻認為,根本原因是隨著解放區的擴大,地方武裝及大批新兵加入主力,後方兵力空虛造成的——“當時我不同意是右了。我認為殺人越多,樹敵就越多,一個反奸訴苦,凡是沾個偽軍邊的就殺了,土改又是采用肉體上消滅地主的辦法,這樣他們的家屬、親戚、朋友部跑到敵人那邊去了,組成還鄉團回來對付我們,給我們的工作造成巨大損失,這能說是右了麽?”(注9)
但華東局領導不由分說,當即就給區黨委一個集體警告處分(廖容標除外),李震更是單獨挨了個警告處分,同時將決定將殺人的權力下放給各縣。會後雖然成立了以騎兵大隊為主的剿匪司令部,專門負責對付還鄉團的侵擾,可由於新解放區麵積大,兵力有限的剿匪部隊顧此失彼,東奔西殺也未能奏效。直到中共中央華東局機關、榮校、東江縱隊以及魯中的後方機關等轉移到渤海區黃河以北各縣,差不多村村都住了機關或部隊時,使還鄉團失去了活動的餘地,地方治安才真正穩定下來。
以上事實足以證明,恰是由於新解放區的後方空虛,才給了還鄉團以可乘之機,與華東局之前認定的“鋤奸政策右傾”沒有多大的關係。所以李震認為是“軍事問題”的觀點,顯然是正確。可歎的是,華東局的主要領導依然如故——此後不久,渤海區各地委、縣委,都充實了中共中央華東局指派的幹部,區公安局派了季明任副局長,變相取代了李震。
大概是為了保證二次土改能在“正確的軌道”上運行,華東局工委組織了土改工作團負責渤海區的土改工作,區黨委領導景曉村和王卓如隻負責主持會議和傳達文件及後勤工作,政策性問題實際是由華東局工委說了算。渤海區二次土改剛一拉開序幕,就集中討論“鋤奸政策右傾”、“土改富農路線”這兩個問題,隨即便全麵否定了渤海區過去的工作。
在七月七日的華東局幹部擴大會上,饒漱石居然說:“地主、富農在土改中殺我們1個人,我們就要殺他們10個人;如殺我們10個人,我們就殺他們1000人。”“一鍋端(指抓、殺全家),殺了地主是好的,即使個別殺錯了,端錯了,隻要是群眾運動也不要緊啊!”“禮治君子,法製小人,鞭杆子對驢!”(注10)饒漱石的大嘴一開,再加上下達的大權必須交給90%的農民、一切事情依靠他們自己去辦、不須再經過任何機關核準等政策,山東二次土改的殺人狂潮如同開了閘門,很快就席卷全區!
“七七指示”下達後,使各地基層組織在貫徹執行華東局的土改複查中,本來就已存在的“左”的傾向變得更加嚴重。8月初,華東局又接到劉少奇發來的電報,明確指出:“鄧子恢的發言特別正確”。
得到上級肯定的鄧子恢,隨即於8月21日至9月25日,專門主持召開渤海區的高幹會議,在會上作報告時強調指出:“今天渤海的情況,……,村幹大部分是地主、富農、流氓與偽組織人員,幾乎全部是貪汙浪費。縣以上領導幹部的成分,據這次參加渤海區黨擴大會的三百六十餘人的統計,其中雇貧農成分不到二十人,其餘盡是地主富農與小資產成分,所以我們說渤海的情況是嚴重萬分;領導幹部如此,下麵的貪汙腐化、包庇地主富農的情形,不言而喻。”(注11)
會後,鄧子恢同張雲逸、舒同向華東局和中央工委,報告了會議反映出來的情況:渤海地區土改問題異常嚴重,從去年7月開始是右,與華東局的“九一指示”不謀而合;今年7月接受華東局的“七七指示”,又出現了“左”的行動,一概“掃地出門”,“一鍋端”,掃了中貧農;每會必鬥,每鬥必打,每打必死;大部分地區的土地問題,基本沒有解決;發動的隻是小眾,而不是大眾行動;軍政幹部不少幹涉土改。
令人難以理解的是,鄧子恢等認為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竟然是渤海區幹部的成分異常複雜,選用幹部不重視階級出身,組織路線有錯誤;區黨委掌握方針政策上是右傾的,立場是不穩的等造成的。當時渤海區的三個主要領導——書記景曉村、行署主任李人鳳和公安局長李震早已靠邊站了!渤海區二十幾個縣公安局長更慘——直接被關了起來。之前華東工委組織的土改工作團指令各村成立“貧雇農團”,原本多少還有些縮手縮腳,現在一看,的確是“貧雇農團說了算”,於是更來勁了!在工作組的縱容和默許下,對那些被批鬥的對象邊鬥邊打,有的直接被亂棍打死。
那麽,其時渤海區各地各村的“貧雇農團”,主要都是由哪些人組成的?
注釋:
注1:見《黎玉回憶錄》,第243、244頁。
注2:見《高克亭回憶錄》之“解放戰爭(三、土地運動)”,網址:http://www.wphoto.net/qianbei/article/ts/show/articleid/6526/
注3、4、5:見王豐《簡評中共華東局1947年壽塔寺會議》一文。
注6:見《黎玉回憶錄》,第245頁。
注7、:出處見《黎玉的悲劇根源何在?》一文。
注8:見《鄧子恢自述》,第29頁。
注9、14:見李震著《回憶戰時在山東的公安保衛工作》,網址:前輩_烽火HOME  http://www.wphoto.net/qianbei/article/ts/show/articleid/17056/
注10:見《黎玉回憶錄》,第246頁。
注11:見《鄧子恢文集》,第165、166頁。

天涯無芳草 發表評論於
唉。有很多東西看不明白是因為他們不講邏輯,所以不能用邏輯推測他們的行動。明明殺人抄家都是快速樹敵的好辦法,他們還要幹。有些黨內幹部明知道國軍敗局已定還要反叛就是明證。再晚一些還有田建明事件
大號螞蟻 發表評論於
不接受先進西方文明的統治,就隻能繼續東方落後文明的統治。這些事都是老生常談。義和團李自成黃巢都幹過。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