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的小胡

Spring_北美08 (2019-08-30 23:07:50) 評論 (29)

叮叮叮…叮叮叮…叮叮叮…,刺耳的電話鈴聲在周六早晨六點響個不停。
“哪位啊?”我閉眼拿起電話嘟囔著。
一陣低聲的哭泣聲,“是我,小胡,我先生又為了孩子上課外補習課的事和我大吵,還踢了我幾腳,我腿都青了好一大塊,我真不想活了。”
“別別別啊,”我打了個激靈,全醒了。
“你說我該怎麽辦啊,我肯定不想和他再過下去了,他不是第一次打我,我們隔三差五的吵架,大兒子都說不如我們離婚算了,可是我們雙胞胎女兒才兩歲啊。”小胡帶著哭聲訴說著。
“你現在一個人在家?他去哪裏啦?”我問。
“不知道,昨天晚上他把我踢倒在地下,說我找死,就摔門出去了,可能是到車裏睡覺吧,管他去了哪裏,死了最好……,如果你是我會怎樣做?”小胡咬牙切齒地說完又問。
“我沒有這種經曆,不過如果我感覺生命受到威脅,會打911叫警察的。”我說。
“讓我想想吧。”小胡聲音有些平靜地說完就掛了電話。
我倒頭回去接著睡。
叮叮叮…叮叮叮…叮叮叮…,刺耳的電話鈴聲又響起來,看看表已經早晨九點多了。
“不好了,我先生回家就摔門踢椅子,我打了911,四個警察現在在我家,拿手銬把我先生拷起來了,我告訴他們我不舉報了,他們不聽,你能和他們說說嗎?”小胡驚慌的聲音出現在電話那邊。
“女士,我們不會和任何人講話的,你報告了你先生的家暴行為,我們也看到你腿上的傷,現在他會被帶到地方警察局收容所,等候法庭審理案件。” 電話那邊傳出警察的聲音。
“先生,你可以通知你的律師,但是現在必須跟我們走,請把手臂放到背後,不要掙紮,以免手銬收緊令你痛苦。”警察在和小胡的先生說。
一陣糟亂後是小孩子高低哭聲,小胡的雙胞胎女兒們哭叫著。
“怎麽會是這樣啊,你沒有告訴我警察會抓走我先生的啊。”小胡說完就掛斷了電話。

小胡的長子比我長子大一歲,我們是在音樂老師家碰到,她兒子學小提琴,我兒子學鋼琴,每次排課我們兩家兒子是前後腳,得空我們會湊到一起聊天。
小胡是做財務出身,有了雙胞胎女兒就留在家裏帶孩子,先生是高科技公司的工程師。小胡長得白淨秀氣,一笑一對酒窩挺迷人,先生一頭黑白交雜的刺蝟頭發,寬寬的鼻孔鼻毛四射出來,說話時口臭嚴重。
小胡經常表明渴望回公司上班,“我先生的口頭禪是:你整天在家幹什麽了?從來不把我帶孩子,打掃衛生,給全家燒飯的貢獻放在眼裏,我情願回去上班。”
“我們來美國十年了,還沒有買到房子,我先生做股票賠了很多錢,每次對我發脾氣說我的臭臉和埋怨給他帶來厄運,我說讓他停止做股票,他就摔東西,推搡我,孩子想上些補習課,他就是不答應。”小胡的苦水一倒就是一條河溝那麽長。
有幾次小胡先生送孩子上課,他問我做什麽工作,我們淺淺地聊了幾句,他說:“家裏如果有兩個人上班,經濟上的壓力會小許多,可惜我們有三個孩子,我太太不是拿高薪的,不如她在家把孩子帶大再上班。”

小胡先生被警察帶走多日的一個晚上,我接到來自警察局看守所要我付款的電話,接線生報出小胡先生的名字,我猶豫了一下就接了。
“對不起,我的律師向小胡要她的朋友的電話,她給了你的,因為根據法律規定,我目前不能直接和她通電話。麻煩你轉告她,我打人不對,我很想念孩子們,請她交給我律師3000美元,保釋我出獄,在這裏我幾乎睡不著覺,很不舒服,請務必轉告給小胡啊,拜托了。”小胡先生急切地在那邊說。
我答應了,立即打去電話給小胡,“他活該,我這幾天想起他對我的惡言相向,動輒就粗手打我的行為,氣得我睡不著覺,他出來我就和他分居離婚。”小胡大喊著。
在美國加州家庭暴力刑事案件是極為嚴重的。
警察,治安官部門或其他執法機構會嚴肅對待一對夫婦之間的暴力行為,並向加利福尼亞州檢察官和縣地區檢察官提出他們需要準備的報告作為家庭暴力調查的一部分,會作為刑事攻擊犯罪案件處理。
如果存在嚴重的身體傷害或持續的暴力模式,或者被告有犯罪記錄,通常會被判處監禁。 監禁時間從30天到幾十年不等。 
小胡氣頭上希望先生得到最大的懲罰,但是當夜深人靜時,看到桌上的賬單,孩子們總是問爸爸去哪裏了,她深感焦慮,想念起先生掙錢養家的辛苦,她又希望先生早些回到家。
小胡試著想撤銷家暴案件,但是警察已經根據小胡舉報時出示的腿上被家暴的新鮮傷痕上告到法庭。在美國,家庭暴力受害者無法決定撤銷指控,受害者可以提出指控,沒有權利放棄他們。
法庭依據小胡先生家暴行為,發出對小胡和孩子們的保護令,小胡先生必須和小胡和孩子們保持一定距離,如果擅自出現在家裏,孩子的學校,或者跟蹤小胡和孩子們,警察立即拘捕他。
小胡開始幾個月過得自由自在挺開心,周末去教堂結交許多朋友,但是慢慢地感覺到力不從心,特別是家裏的一切開銷都是先生工作掙的錢,如果哪天先生和她徹底分開了,她不知道如何支撐下去。
兩個幼小的女兒經常哭著找爸爸,大兒子變得很沉默,喜歡躲在房間不出來,小胡心神不寧,心灰意冷。
她找先生的律師談了自己的狀況,律師說她先生一邊工作一邊在上反家暴的課程,這是法庭強製要求,需要一年完成。律師答應向法庭申請讓小胡先生每個周末有一天和孩子們相見。
半年後小胡的長子突然地停了小提琴課,說是專攻遊泳。
“我有一種要崩潰的感覺,我想我不會和先生離婚了,這個世界上好人不多,他好歹是孩子們的父親,就這麽湊合下去吧。”接到小胡的電話是過了幾個月後,接下去再沒有她的消息了。
三年後的一天,在一個商業區看到迎麵走來的小胡,她眼睛直視前方,視我不見地從我麵前走過,在她五步遠的後麵跟著她的先生,手裏提著一盒燒鴨,也視我不見地走過去。
我沒有和他們打招呼,或許他們真的沒有看見我,或許他們感覺尷尬,或許他們對我曾經給予的幫助非但沒有感激,反而充滿抱怨……,不管怎樣,他們在過他們的生活,是一種與我無關的生活。
家庭暴力是指一個人在家庭環境中對另一人進行暴力或其他虐待,在全球範圍內,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絕大多數是婦女,婦女往往遭受更嚴重的暴力形式。
當施虐者認為虐待是一種權利,可接受,合理或不太可能被報道時,往往會發生家庭暴力。它可能會導致兒童和其他家庭成員的虐待代際循環,他們可能會認為這種暴力是可以接受的或是寬恕的。許多人不承認自己是虐待者或受害者,因為他們可能認為他們的經曆是失控的家庭衝突。
在虐待關係中,可能存在一係列虐待,在此期間緊張局勢升級並發生暴力行為,隨後是一段和解與平靜的時期。受害者可能會經曆嚴重的心理障礙,例如創傷後應激障礙。生活在遭受暴力侵害的家庭中的兒童從小就經常表現出心理問題,例如回避,對威脅的過度警惕以及可能導致替代性創傷的放鬆管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