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死刑就是這樣,納稅人(包括當地納稅人家庭)都得花錢一直養著這些殺人犯。
另外不少人在討論這個由一群普通人組成的陪審團製度。陪審員都是各行各業的普通人,沒有專業法律知識。在以前法律混亂的時候還可以,在現在法律製度健全的社會體製中是弊大於利,還是利大於弊?
“據一名陪審員透露,12名陪審員中10人讚成死刑,2人反對。 對於這一的審判結果,法官表示,未宣告其死刑彰顯的是陪審團的人性,而不是基於被告人的品格。”
這句話也很有意思,法律是審判罪犯,還是彰顯陪審員的人性?
沒有死刑就是這樣,納稅人(包括當地納稅人家庭)都得花錢一直養著這些殺人犯。
另外不少人在討論這個由一群普通人組成的陪審團製度。陪審員都是各行各業的普通人,沒有專業法律知識。在以前法律混亂的時候還可以,在現在法律製度健全的社會體製中是弊大於利,還是利大於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