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BRT公交車昨日爆燃,造成47人死亡,超過乘員數量一半;34人受傷,其中學生燒傷兩名,另外還有八名學生失蹤。目前經廈門市政府新聞辦權威發 布案件調查結果:“經公安機關縝密偵查,7日發生在福建省廈門市的公交車縱火致多人死傷案件告破。犯罪嫌疑人陳水總被當場燒死。”
這起事故讓人們將目光從高考中聚焦到公交安全問題上,再回想2009年成都9路公交車縱火事件,我想有兩點是值得我們每一位國人深刻去清醒,而這兩點對於地方政府來說更是應該痛改前非的!
首先我們談下公交安全問題,全封閉式公交注定了一旦發生意外乘客必定無法快速逃生,而且公交燃燒速度很快,據新聞報道稱:“廈門公交事件中,一位住在 周邊的群眾說,在18時20分左右他看到公交車上一股濃煙,有10多位乘客從車上跳下往蔡塘站逃離,火燃燒的速度非常快,大約燒了10分鍾,中途聽到爆炸 聲。”一方麵是一旦發生意外,災情瞬間致命,另一方麵我們的公交車普遍載人數量巨大,此次廈門公交車載有90多人(官方未給出詳細載客人數),最終能逃離 的還沒有死亡人數的一半。
在此事件發生之後,媒體們立馬又發起千篇一律的“公交起火逃生技巧”等報道,但這樣的逃生技巧對於全封閉式公交一旦產生意外來說,必定還是會有很多人 喪失生命。我相信製造商們也是明白這個道理的,結果就是致命的傷亡。那麽對於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的公交來說,有必要全封閉車窗嗎?就廈門這種級別的城市,公 交車的速度能有多快?我注意到在此次事件中,有一位死者趴在窗戶上,身體露出一半最終未能爬出去,喪失了生命,我們的安全錘真的能保證安全嗎?無論你如何 普及安全錘使用技巧,一旦到了意外發生時,有多少人會在驚慌中丟失了寶貴的逃命黃金期呢?為何創業者代膨嶺發明的“安全破窗器”這種比安全錘更簡單有效的 破窗工具不能全麵實施呢?
也有人在成都公交事件中提出過建議,如設計自爆裝備,一旦發生意外,所有車窗自動爆破,兩側車廂自動傾倒。包括此次事件中作者“紙上建築”提出的: “公交車可全部采用能夠“直接整幅推開”的窗戶”等(我不是研究這方麵的,具體交給磚家們給更好的辦法吧!)。其實這些設計成本並不算很大,並且公車本身 就來自納稅人的錢采購的,為公交車做到服務納稅人的同時也最大限度的保護納稅人!那麽為什麽我們經過幾次大的公交車事件中一直都沒有這樣的動作做出,而隻 是媒體一個勁的要納稅人學逃生技巧呢?這就是一個麵對災害的邏輯性問題,納稅人自然要學會自保,但地方政府也必須要將納稅人的錢用在正地,而不是讓采購變 成中間人受益的勾當,當然這是我的猜測,我希望我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也希望通過此次事件,地方政府能夠實實在在的將公交車安全進行全麵升級,我們已經 在這個坑裏跌過不止一兩次了,該長記性了!
第二個點,這個就有點讓人糾結不堪了(暫且相信官方的調查結果)。如果說09年成都公交事件縱火者張雲良是一個不能以人的屬性定義的人,文化對他確實 無效,自然也就做出了慘絕人寰的惡性事件,我們痛恨這樣的人。那麽今年廈門公交事件縱火者陳水總,在一些人罵他:“最討厭這種人了,敢去死卻不找迫害他的 人”的同時,我不知道廈門的有關部門會不會因自己的失職所遭致陳水總對社會的報複而向死者家屬及全國公民道歉,並深刻反思為何陳水總會以這種方式報複社 會?同時我也不知道廈門政府會不會感到害怕,當更多的人覺醒,當更多的人覺醒之後不再以“女人為難女人”的傳統觀念麵對死亡時,那麽下一個燃燒點會是哪裏 呢?而現在,一切對陳水總的譴責都顯得蒼白無力,因為從頭數起,這譴責的最後卻是……
我們有必要說明的是,陳水總不是上訪者中如此做的第一人,2010年南平血案還沒有遠去,13年的昨天就發生了更加惡性的事件。不知道誰還記得 2010年3月24日的那天早晨,鄭民生捅傷13個小學生被製服時所喊的那句:“你們不讓我活,我也不讓你們活?”我沒有同情陳水總、鄭民生這類人的意 思,但我們的社會必然是要關注到這類人的存在,你講求一個高尚的國度,一個大國的姿態,一個社會主義化的社會,那麽我們就不能將上訪人異化、將社會最底層 的人與社會分割化,從根本上杜絕“個人恐怖主義”滋生的環境!執政理念如果不能如此轉變,總會有人在絕望的同時去報複社會,這是一種僵化執政下的規律。當 然誰也保不住以後也會出現更多的楊佳呢?
於是有人說:“那輛被燒毀的公交車,很像一個意味深長的隱喻:大家都在同一輛車裏,如果一個人絕望,那麽所有的人都不安全。所以,永遠不要對他人的苦 難無動於衷,因為誰也無法保證下一個苦難不是你我。”在這人的話中,我想應該再加一個含義,無論是體製、無論是公民、無論是權貴,大家都在同一輛車裏,如 果你用傲慢與不屑讓更多的公民絕望,最終的結果也不過是如此,其實我真的想問我們改變下慣有的僵化執政模式,通過還政於民,讓公民可以感受到國家的存在, 也讓國家能夠體會到公民的生活,陽光照在每一個人臉上真的有那麽難嗎?
最後如果總結下此次事件給我們的現實含義,我想關心我們身邊的人,尊重每個人的人權,從每一位普通公民開始,更應該從政府執政理念轉變開始!此類事件的墓碑所帶給我們的絕不僅僅是傷心或哀悼,更應該是對此類事件的反思與彌補!
2013-6-8落筆於墨辯閣
【墨子時評】廈門公交縱火案:其實我們同在一輛車裏
nobles1234 (2013-06-09 06:00:27) 評論 (1) 廈門BRT公交車昨日爆燃,造成47人死亡,超過乘員數量一半;34人受傷,其中學生燒傷兩名,另外還有八名學生失蹤。目前經廈門市政府新聞辦權威發 布案件調查結果:“經公安機關縝密偵查,7日發生在福建省廈門市的公交車縱火致多人死傷案件告破。犯罪嫌疑人陳水總被當場燒死。”
這起事故讓人們將目光從高考中聚焦到公交安全問題上,再回想2009年成都9路公交車縱火事件,我想有兩點是值得我們每一位國人深刻去清醒,而這兩點對於地方政府來說更是應該痛改前非的!
首先我們談下公交安全問題,全封閉式公交注定了一旦發生意外乘客必定無法快速逃生,而且公交燃燒速度很快,據新聞報道稱:“廈門公交事件中,一位住在 周邊的群眾說,在18時20分左右他看到公交車上一股濃煙,有10多位乘客從車上跳下往蔡塘站逃離,火燃燒的速度非常快,大約燒了10分鍾,中途聽到爆炸 聲。”一方麵是一旦發生意外,災情瞬間致命,另一方麵我們的公交車普遍載人數量巨大,此次廈門公交車載有90多人(官方未給出詳細載客人數),最終能逃離 的還沒有死亡人數的一半。
在此事件發生之後,媒體們立馬又發起千篇一律的“公交起火逃生技巧”等報道,但這樣的逃生技巧對於全封閉式公交一旦產生意外來說,必定還是會有很多人 喪失生命。我相信製造商們也是明白這個道理的,結果就是致命的傷亡。那麽對於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的公交來說,有必要全封閉車窗嗎?就廈門這種級別的城市,公 交車的速度能有多快?我注意到在此次事件中,有一位死者趴在窗戶上,身體露出一半最終未能爬出去,喪失了生命,我們的安全錘真的能保證安全嗎?無論你如何 普及安全錘使用技巧,一旦到了意外發生時,有多少人會在驚慌中丟失了寶貴的逃命黃金期呢?為何創業者代膨嶺發明的“安全破窗器”這種比安全錘更簡單有效的 破窗工具不能全麵實施呢?
也有人在成都公交事件中提出過建議,如設計自爆裝備,一旦發生意外,所有車窗自動爆破,兩側車廂自動傾倒。包括此次事件中作者“紙上建築”提出的: “公交車可全部采用能夠“直接整幅推開”的窗戶”等(我不是研究這方麵的,具體交給磚家們給更好的辦法吧!)。其實這些設計成本並不算很大,並且公車本身 就來自納稅人的錢采購的,為公交車做到服務納稅人的同時也最大限度的保護納稅人!那麽為什麽我們經過幾次大的公交車事件中一直都沒有這樣的動作做出,而隻 是媒體一個勁的要納稅人學逃生技巧呢?這就是一個麵對災害的邏輯性問題,納稅人自然要學會自保,但地方政府也必須要將納稅人的錢用在正地,而不是讓采購變 成中間人受益的勾當,當然這是我的猜測,我希望我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也希望通過此次事件,地方政府能夠實實在在的將公交車安全進行全麵升級,我們已經 在這個坑裏跌過不止一兩次了,該長記性了!
第二個點,這個就有點讓人糾結不堪了(暫且相信官方的調查結果)。如果說09年成都公交事件縱火者張雲良是一個不能以人的屬性定義的人,文化對他確實 無效,自然也就做出了慘絕人寰的惡性事件,我們痛恨這樣的人。那麽今年廈門公交事件縱火者陳水總,在一些人罵他:“最討厭這種人了,敢去死卻不找迫害他的 人”的同時,我不知道廈門的有關部門會不會因自己的失職所遭致陳水總對社會的報複而向死者家屬及全國公民道歉,並深刻反思為何陳水總會以這種方式報複社 會?同時我也不知道廈門政府會不會感到害怕,當更多的人覺醒,當更多的人覺醒之後不再以“女人為難女人”的傳統觀念麵對死亡時,那麽下一個燃燒點會是哪裏 呢?而現在,一切對陳水總的譴責都顯得蒼白無力,因為從頭數起,這譴責的最後卻是……
我們有必要說明的是,陳水總不是上訪者中如此做的第一人,2010年南平血案還沒有遠去,13年的昨天就發生了更加惡性的事件。不知道誰還記得 2010年3月24日的那天早晨,鄭民生捅傷13個小學生被製服時所喊的那句:“你們不讓我活,我也不讓你們活?”我沒有同情陳水總、鄭民生這類人的意 思,但我們的社會必然是要關注到這類人的存在,你講求一個高尚的國度,一個大國的姿態,一個社會主義化的社會,那麽我們就不能將上訪人異化、將社會最底層 的人與社會分割化,從根本上杜絕“個人恐怖主義”滋生的環境!執政理念如果不能如此轉變,總會有人在絕望的同時去報複社會,這是一種僵化執政下的規律。當 然誰也保不住以後也會出現更多的楊佳呢?
於是有人說:“那輛被燒毀的公交車,很像一個意味深長的隱喻:大家都在同一輛車裏,如果一個人絕望,那麽所有的人都不安全。所以,永遠不要對他人的苦 難無動於衷,因為誰也無法保證下一個苦難不是你我。”在這人的話中,我想應該再加一個含義,無論是體製、無論是公民、無論是權貴,大家都在同一輛車裏,如 果你用傲慢與不屑讓更多的公民絕望,最終的結果也不過是如此,其實我真的想問我們改變下慣有的僵化執政模式,通過還政於民,讓公民可以感受到國家的存在, 也讓國家能夠體會到公民的生活,陽光照在每一個人臉上真的有那麽難嗎?
最後如果總結下此次事件給我們的現實含義,我想關心我們身邊的人,尊重每個人的人權,從每一位普通公民開始,更應該從政府執政理念轉變開始!此類事件的墓碑所帶給我們的絕不僅僅是傷心或哀悼,更應該是對此類事件的反思與彌補!
2013-6-8落筆於墨辯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