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當選新生最出眾人物,參加跳舞表演。

樂樂逍遙 (2010-02-06 10:17:30) 評論 (1)

我們家有個規定,9 10 年級不能去參加學校每年辦的舞會。那天老二回家,興致勃勃地告訴我:“媽,我被選上新生最出眾人物,必須要參加學校籃球比賽中場的跳舞表演和冬季舞會。”“ 啊,又要花錢了, 租衣服,外帶吃飯,那要好幾百,你付一半。”

事情是這樣的:新生800 多人,大家先自願選出你認為最出眾的三位男孩和三位女孩,在這些名字裏排名前三的就是今年的出眾人物,要參加學校籃球比賽中場的跳舞表演和冬季舞會,在舞會上,同學們在三個人裏再選一次,誰的票高,誰就是新生的王子和公主。問了問另外兩個男孩是啥樣的,兒子說,是小白,一個打橄欖球 ,一個打棒球,看來參加高中體育隊真是受益匪淺。

昨天去看了老二的跳舞表演,真是不能小看孩子們的能力,自編自演,跳得像模像樣,男孩兒們黑襯衫配跳舞穿的黑西褲,黃色的領帶正好配女孩兒們的同色舞裙,女孩子們個個金發碧眼,腳蹬銀色舞鞋,當媽的自然是越看喜歡。

老二說,他在9 年級就當上了公眾人物,終於贏了哥哥一回。哎,他怎麽不想想這個學期的那個B  

我們要回國過年了,在這裏祝大家新春快樂!

後續:學校舞會的那天晚上,我在等回國的候機室裏給小的發了短信,“贏了?還是輸了?”
" 贏了”, 隨即給他打了電話,聽得出來兒子很激動,他也沒想到,全學校不同年級的去跳舞的人給他們三個候選人投票,他居然戰勝了小白,贏了。

兒子,媽媽為你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