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的原則之一是忠於原文。忠於原文不但指含義,還指形式的接近(注意是“接近”而不是“完全相同”)。在意思表達基本一樣的前提下,如果有人把你寫的中文絕句譯成英語的散文體,你覺得怎樣?你當然會覺得離你原詩遠了一些;但又有人把你的絕句譯成英語的自由體詩歌形式,你覺得怎樣?你當然會覺得它比散文體要好些。但又有人把你的絕句譯成了魯拜體,你覺得怎樣?你當然會覺得在這三者之間,這個魯拜體譯文與你的原文最接近。當然,你不應該因形害意。如果做不到用英語的格律形式來譯中國的韻律詩,那用齊整的形式來譯當然比不齊整的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