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理論上,也可以是教授故意陷害學生,明明學生考得很好,但是教授可以堅持說,我判卷的時候就沒見過這麽好的答卷。
所以誰懷疑誰舉證。沒證據就不能算。隻要學生一切行為符合教授設定的規則,在規定的時間內回來要分,就沒有錯。學校要求每個教師在開學第一天把所教的課程的各種規定和評分方法公開發給學生,若有糾紛以first day handout 為準。如果教授的規則不完善給了別人可乘之機,(for example, let the student take the test out of classroom), 又沒有確實證據學生換了卷子,那懷疑就隻能是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