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頭兒發給我一個項目,一直也是我的工作範疇,但隻要郵件copy了他,他就理所當然拿過來趕在我做完之前交上去”。頭兒有沒有指明你做?如果沒有,他沒有錯,並且在老板眼裏他是好員工:積極主動;如果指明了,可以confront他。
2、“一個我做了90%的項目,隻要另外10%是他做的,他就立刻向所有相關人員群發郵件介紹該項目,一幅項目主管的姿態”。你指不出他有什麽錯。為什麽你不主動介紹而將機會拱手讓人呢?
3、陰陽怪氣地說 "she knows it all",on the surface,你也抓不到把柄。
4、沒有什麽真憑實據冒然告狀不可取。但是可是多跟大頭交流,讓他知道你的貢獻。你的同事,在老板眼裏沒有做錯什麽。公司、老板需要積極主動的員工。大多數老板不喜歡打小報告的員工,除非你言之有據,或你是老板的親信,或者對方是老板想要 kick out 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