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問了關於credit的問題,受益非淺,真是“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再次謝大師們。現有一問題再次請教:別人指出你工作上的錯誤,如何反映?
背景情況:我的前老板在時,我隻對她服責(我是她雇的),她對我很信任,我對她很尊敬,所以那時不存在take credit,因為是一對一的關係,很單純,我做啥,她都明了。她被我現老板一波人擠走了,我隻能溶入我現老板的group(由於visa和其他家庭因素我不想跳巢),所以我自認為是Lily老師所說的“我現老板及現大老板最不待見的人”,小心意意,又怕得罪人,又怕抓不住credit,還要看人臉色,但為了兩幼兒 ,都忍了。
去年,我的現老板讓我清理一個survey data,(注:我隻負責清理,之前已collaborator有收集,但做的很不好),時間很緊。當然我可以做的很好,就是我得加班加點地幹,可是我圖的啥?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我才不做呢。所以我也就沒往深裏清,大概過的去就交差了。今年我現老板雇了一個intern用這個data做一個project,這個intern水平也差,當然這data也差,所以這個intern就寫了一個email指出這個data的種種不是,我現老板轉給了我。我當然火冒三丈,因為這不是我一個人的錯,而是我之前collaborator的的錯,憑啥由我一人承擔?我當時就寫了一個email反駁,最後我現老板清描淡寫的回複“I just let you know at least one person's comment”。請問:處於我這樣的為難處境(在這一年中我不想跳),是處處低調做縮頭烏龜,還是還要反駁任何有損自己名譽的事?Thank you for any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