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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期很快又結束,而我也到了畢業的時刻。又是暑假時,我又向法院了提交了要求探視的申請。這次我滿懷信心,因為,新的《婚姻法》頒布了:對不讓另一方探視孩子的可以采取強製措施。執行庭法警去李東平家協商,結果當然是不行,於是法警就在一個清晨把李東平行政拘留了。但結果我還是一無所獲,李東平在看守所住了十五天,李家最終也沒有把孩子帶出來,法院說孩子不是一般的物品必須要得到孩子同意才能執行,而當執行庭帶著我去見樂樂的時候,李東平的爸爸說,樂樂根本就不願意出來見我,說樂樂還把自己反鎖在房間裏。我敲了半天的門也沒有任何動靜,樂樂是否真的在裏麵也無從知曉。我們隻好又無功而返。
但看守所那邊規定拘留的時間一到,李東平就趾高氣昂地回家去了,走出看守所大門的時候還及時地給林家打了個電話,當時剛好是我接的電話,李東平忿忿地說拘留又怎麽樣?孩子不是照樣帶不走?不過你放心,我在看守所受的罪會全部回報到你的兒子身上。
看我接完電話像被定了穴位一樣坐在那兒一動不動,林媽媽已經猜出是誰的電話了,就開始不停地勸我想開點,小紅也一直鼓勵我說總會有機會見到樂樂的。我沒有說什麽,隻是下決心趕快離開,越遠越好。
第二天我就離開了家。回到編輯部之後,每天總是很茫然地上班下班,整日不知所終。有一天去樓下的郵局取郵件,竟然走錯路走進了書刊市場,於是夢遊般地買了很多兒童書籍。回來的時候,在天橋下麵看到一個很小的攤子,上麵稀稀拉拉地擺著幾疊報紙,看上去是快賣完了。攤子旁邊,一個婦女背靠一棵法桐樹坐在地上,女人留著短發,給人的感覺有點髒,被風一吹顯得很淩亂,人又長得不漂亮,所以幾乎給人一種齷齪的感覺。一個小孩騎在她腿上,衣服和頭發都髒兮兮的,讓人分不出那是男孩還是女孩,也看不出年齡。孩子一會兒雙手抱著媽媽的頭,用臉蹭媽媽的臉,一會兒用雙手把媽媽額頭的短發分開,一會兒又摟著媽媽的脖子伏在媽媽的肩膀上,那位母親沉浸在深深的幸福之中,那份愜意完全形於色,無論多少人從她們身邊走過也不能分散她的注意力,連報紙也忘了賣,臉上是一副幸福的笑容。我突然受到一種震撼和感動,我把懷裏的書悄悄地放到了這幅實體親子圖的旁邊。然後回到單位我就提出了辭職,我說不清是什麽感覺,我隻是認為自己不能再傻傻地坐在辦公桌的後麵編這些無病呻吟的句子。我要麽去找樂樂,要麽到一個遙遠的陌生的地方去,我要把自己放逐到一個更緊迫的地方。總編真誠地挽留我,說最近正準備聘我做副總編,我非常感謝總編的厚愛和這些年的幫助。但我真的不想再這樣呆下去了。
晚上我給林媽媽打電話,想告訴她我要找樂樂的想法,但林媽媽還沒等我說話就告訴我李東平家直到現在也沒有讓孩子上幼兒園的消息。她叫我好好工作,好好調整自己的心情,過段時間再說。
放下電話我就立刻去了深圳,我沒有告訴林媽媽,因為我直到到了深圳的火車站自己才確定是去深圳了。我不知道深圳是否適合我,但我已經知道,生活在深圳的人都有一段不為人知的故事,而且從沒有人會打探。
尋找了一個多星期,還是找了一份編輯工作,與以前不同的是,這個工作充滿了動感,因為這是一份時尚生活雜誌。我每天穿梭於光怪陸離的場合見識著我之前從未體驗過的所謂時尚生活方式,我的工作很忙碌,時間很緊張,但是我的心卻越來越向樂樂所在的地方遊走。
也許是天助我,一個到林可家省城采訪的任務被我知道了,我自告奮勇到總編那裏承接了下來。因為我前一天打電話回去時,小紅告訴我她已經知道了樂樂所在的小學。而且探聽到因為兩三年我都沒有去探視,李東平家終於放鬆警惕,上學有時不接送。真是天賜良機,我日夜兼程,把采訪任務完成後就連夜趕回了家,第二天早上在樂樂老師的協助下我終於見到了樂樂。
見到樂樂的那一瞬間,我突然感到疲軟無力,身體情不自禁地往地上攤,我不敢相信那就是我夢裏醒裏都在呼喚和尋找的樂樂。他穿得破爛不堪,那麽冷的天,腳上竟然沒有穿襪子,鞋子也是髒得幾乎看不出是什麽款式和質地的;臉上的鼻涕流得到處都是,有的已經在風幹後粘在了臉上,可能是在感冒。我拉著樂樂問還認不認識我,樂樂首先恐懼地甩開我拉他的手然後怯怯地往後退,等到退到一定的距離後,才衝著也在問他的老師搖了搖頭,老師叫他回答認識不認識,過了好一陣他才肯定地說,不認識。我幾乎要摔倒在地上,陪我一起來的小紅用她小巧的身軀抵住了我,並理智地提醒我先別管樂樂認不認我,而是應該利用這個難得的機會跟樂樂好好溝通一下。於是我不斷回憶樂樂以前跟我在一起時候的事情,但樂樂畢竟太小了,講到他的趣事他甚至都被逗笑了,但笑完了,表情還是顯得茫然,仿佛是聽別的小朋友的故事。這期間我看到樂樂額頭有一道明顯的傷疤,我問樂樂是怎麽回事,樂樂不以為然地說是被爸爸推到門框上撞的,我問為什麽要撞他,樂樂說因為他不聽話,所以爸爸被公安局拘留了。我還想繼續追問,上課的鈴聲已經響了,樂樂跑回了教室。
樂樂跑走以後,一直在一邊觀看著的樂樂的老師請我到她的辦公室坐坐,她開門見山地叫我如果有一點點出路都應該把孩子帶到自己的身邊撫養,因為她認為這個孩子像一個孤兒,從來沒有看見他穿過一件不破的衣服,也沒有看到這個孩子笑過,上學這麽久,從來沒有人來詢問過他的學習情況,家長會也從來沒有人來開,老師上門家訪還不被歡迎,說了幾句這個孩子缺乏家庭溫暖的話還差點被趕出來。老師滔滔不絕的訴說讓我眼前發黑,腦袋嗡嗡作響,身體也有一種膨脹感,但同時我感到樂樂的老師給我指明了一條可行之路。
我滿心感謝卻神色慌張地拉著小紅告別了樂樂的老師。回到家之後我立刻給一直關心著我的張穎打電話。在學校的時候張穎就一直鼓勵我把孩子偷偷地帶出來,當時我一方麵一直都對能看到樂樂抱著希望,一方麵覺得自己不能做違法的事情。所以我的曖昧態度頗讓張穎哀其不幸、怒其不爭。我在電話裏剛一說自己的意思,張穎立刻大叫說你早就該這麽做了,於是她立刻讓她在部隊的男朋友開著車連夜來到宿河市住到了賓館裏。我沒有告訴林媽媽我的打算,我隻說次日淩晨我有同學開車回省城,我跟車回省城然後返回深圳。
一夜未眠,早晨我和張穎的男朋友來到樂樂的學校門前,不多一會就看到樂樂一個人孤孤單單地低著頭往學校走來,還是一副流浪兒的打扮。我過去跟樂樂打招呼,樂樂看到我之後顯然還是沒有把我當成是他的媽媽,但因為前一天白天在教室外麵見過麵,所以他並不感覺太陌生。我告訴他願意帶他去見媽媽,樂樂猶豫了一下說他還要上學,但又明顯對這樣的事情很感興趣,於是在半推半就中上了旁邊的汽車。樂樂一上車我們就快速往省城的方向開。張穎的男友雖然是很有男子氣概的男人,但做這樣的事還是第一次,所以他抑製不住地緊張。而我也並沒有多坦然,我恐懼的是如果走不出宿河市就被攔下來的話,那這件事的惡劣後果都將要由樂樂這小小的心靈承擔。那個時候我也才知道患得患失是最令人緊張的。張穎倒是坦然得多,她覺得這件事早就該做了,所以一路上倒是她說話最多,但樂樂因為陌生和緊張,一直都很安靜地看著窗外,不時會問我一句“我媽媽在哪裏?”張穎告訴樂樂坐在他身邊的就是他的媽媽,樂樂一開始認真地看了我一眼,接著就開始憤怒了,他認為我在騙他,說我是個騙子。走了一半路的時候,因為超速被交警攔下來一次,當時我們三個人都非常緊張,連張穎也頓時臉漲得通紅,她後來跟我說她最緊張是怕樂樂突然跟交警說我是個騙子然後要求回家就麻煩了。幸好樂樂什麽都沒有說,隻是安靜地坐在車上,看情形,他也被交警的攔截嚇住了。張穎的男朋友則被嚇得說話都有點語無倫次,但當聽說隻是超速要被罰款時,他長長地舒了一口氣,一句話沒說,迅速地掏出了三百元錢就把二百五十元的罰款交了,收款的警察顯然沒有見過這麽麻利交罰款而沒有一句牢騷,甚至也不討價還價的司機,因為這個路段的監控儀會讓每一輛經過這裏的車都顯示超速。張穎男朋友一種不用找零的神情等著交警放行。警察則一邊數著遞到他手中的錢一邊還疑惑地瞄了張穎的男友一眼,如果當時張穎的男友將錢再抽回去一兩張可能他也不覺得意外。
到了省城,張穎將我和樂樂安頓到她媽媽的家裏。經過我一路的回憶和張穎的勸說,樂樂雖然沒有叫我媽媽,但他也似乎認可了這件事。到中午放學時間他曾告訴我他不回家會被用皮鞋打的,我告訴樂樂不用害怕,從今以後再也不回去,也不會再有人打樂樂了,樂樂將信將疑,悶悶不樂地坐在一邊不說話,後來聽說要帶他坐飛機去深圳才高興了起來。
我在訂飛機票的時候又順便給宿河市法院的執行庭打了個電話,我說樂樂我帶走了,今後就不用麻煩他們執行了。張穎在一邊聽了氣憤地說我應該感謝他們這幾年對我的關照,以至於孩子都不認自己的親娘了!我跟張穎說這也怪不了他們。這時張穎的媽媽匆匆忙忙地從外麵回來了,她到附近的商場給樂樂買了一套全新的衣服,說是怕樂樂穿成那樣,在機場被人家當成是我拐賣兒童就麻煩了,我非常感激伯母的細心,以當時我和樂樂的穿著差別,在機場要是被截下來是一點都不奇怪的。飛機票送來之後,我告別張穎一家,帶著樂樂坐飛機去了深圳。
剛回到深圳我就給家裏打電話,電話是小紅接的,她一聽出我的聲音就大聲問我樂樂是不是被我帶走了?我說是的。小紅聽了高興地笑了,她說她就猜到是一定是林可姑姑帶走的。然後小紅就講述了我們走後的情況,她說到中午的時候,李東平家見樂樂沒有回家就來學校找,結果樂樂的班主任告訴他們說樂樂壓根都沒去上學。於是李東平的媽媽立刻在學校鬧起來,在校長辦公室的地上滾來滾去,校長無奈就打電話報了警。警察來了之後馬上就判斷說孩子一定是被他媽媽帶走的。然後打電話到林家核實,林媽媽隻知道我早上很早就離開家,別的情況並不知道。於是他們又打電話到法院,法院執行庭就把我的電話轉述了並講了這幾年探視和執行情況,警察聽了之後就不想管了,隻指令李東平的媽媽不得再在學校胡鬧。
聽到了執行庭的電話後,李東平一家都去了法院大鬧韓冬,說林可帶走樂樂都是韓冬的主意,李東平還當眾大聲揚言說樂樂是韓冬和林可的私生子,說他手裏掌握著韓冬和林可倆人關係曖昧的證據。韓冬警告他誹謗是要承擔誹謗罪的,李東平就說如果你是清白的就把孩子找出來進行DNA親子鑒定,把韓冬氣得哭笑不得。最後韓冬隻好用開會做為借口離開法院。
李東平糾纏不到韓冬,繼而就到了林家向林媽媽要人,還砸壞了客廳裏的茶幾。當時林毅剛好在家就跟李東平推搡起來,幸好小紅及時報了警才沒有讓兩人打起來。小紅說如果不是林媽媽催促她就不報警讓毅叔好好地揍李東平一頓,她說從身高看,李東平肯定是打不過毅叔的。李東平走後就去了市委秘書處告林毅的狀,說林毅縱容自己的妹妹違法,自己還打人,林毅的領導找林毅談了話,陳然知道後非常生我的氣,說我自己一走了之把麻煩都留給了家裏人,繼而不停地詛咒樂樂的生父,最後又責備林媽媽不該那麽縱容自己的女兒,林媽媽最後被氣得心髒病複發住進了醫院。我聽到這兒一時間無言以對,但小紅馬上就安慰我說,奶奶不要緊,她在醫院裏說了,隻要樂樂能跟媽媽一起快樂地生活,她就高興了,病也會很快就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