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本來我就沒有太多的資金積累,來上學我也堅持沒有接受林媽媽的資助。經過了李東平的洗劫之後我立刻捉襟見肘。我不得不找一份工作半工半讀,在一個偶然的機會,省作協剛剛創辦的《心聲》詩刊社到我們學校來組稿,並說要在詩刊上開辟“校園詩苑”欄目,想找一個在校大學生詩人做責任編輯。對這樣的機會我起先不敢奢望,因為我早已把自己從大學生和詩人的行列裏劃撥了出去。雖然我還在大學校園裏讀書,雖然我還會偶爾寫寫所謂的詩句。但我更認為自己是一個因思念兒子而垂死掙紮的母親。我在城市大學時同宿舍的同學張穎曾經看過我寫的詩,於是分外熱心地推薦了我。張穎是單親家庭裏長大的女孩,她的父親是一個軍人,當這位軍人父親喜新厭舊時,就讓他老家的一位男同學去看望他那正癡癡守望著愛情和婚姻的老婆,然後唆使張穎的奶奶一起告他的同學,最後同學以破壞軍婚罪被嚴重處分,張穎的母親當然就要被“七出”。張穎講這些的時候常常笑眯眯地詛咒那個老太婆,卻從未聽到她罵那個“最可愛的人”。張穎的媽媽一氣之下就去了東北做起了生意而且蒼天有眼讓她發了財,她對這個女兒比別的任何孩子都更疼愛,所以在我還住在宿舍的時候總是能不時地看到張穎接到她媽媽寄來的包裹,裏麵總是東北三寶,因此我們同宿舍的幾個同學也沾了光,常常補上幾補。不過補得最多的自然是張穎自己,這些大補帶來了很大的內火,於是她又開始便秘,我們在宿舍裏也常常能聽到張穎在走廊盡頭洗手間裏拉大便時的痛苦呻吟。就是這樣的一個女孩卻偏偏有著令人難以置信的古道熱腸,似乎她肩負著天下所有重任,每一個室友的事情都是她的事情,每個人的困難都是她的困難。所以當我在伺機找份工作而詩刊社又正好來招聘時,她就以一副權威人士的姿態對詩刊社的主編進行了大義凜然的推薦。詩刊社的總編在她的熱情鼓舞下向我要了一批詩稿,我就像醜媳婦無奈拜見公婆一樣把自己以前寫的一些所謂的詩句手抄了一組給總編拿走了。幾天後,總編就通知我去上班,要我負責校園詩苑的組稿和新詩稿件的編輯。
真不知道我何德何能竟妄得老天一再垂顧,在我做詩刊編輯期間,頗得總編的賞識,一人兼三份職務,除了校園詩苑的責編,我還要負責編輯部的後勤服務和財務工作,其實編輯工作之外的兩份職務都很簡單,隻是安排吃吃飯或每期寄發一些稿費的事,我知道是總編想給我多發工資而硬是給我多安幾個職務好不引起其他同事的不滿,我非常感謝老總編,但我還是謝絕了額外的工資,另外的兩個職務工作我全部擔當起來。
在詩刊工作的時間裏,其實是我人生溺水而奮力泅渡的階段。每天讓學習和工作占據我的二十四小時,隻為了能躲避與樂樂生別的折磨。這期間,編輯部的一個同事也是一位很優秀的詩人對我表示了他的愛慕之情,這讓我很吃驚,我當然無力擔當任何愛情,或者說我已經沒有了愛一個人的能力,我已將我所有的愛都給了我的兒子,在我沒有見到兒子之前,我不會有第二種思維或理想。後來這個詩人突然失蹤,他已分居幾年的妻子通過日記知道詩人愛上了一個叫林可的女人,於是便找到詩刊社要見我。我見到那個年輕妻子的一刹那很慌亂,盡管我並沒有任何對不起她的地方,但我總無法坦然,畢竟,詩人的失蹤在他的人際圈中也是一個不小的事件。讓我意外的是,詩人的妻子並沒有對我破口大罵,甚至連責備我的話都沒說,隻是靜靜地談起了他們倆早已經死亡的婚姻,她說她並不知道這婚姻會令詩人那麽痛苦,如果早知道她早就會讓他解脫的,她現在來找他也是希望能馬上跟他解除婚姻。她的態度讓我非常感激,我真誠地安慰了她並也決定幫她尋找失蹤的詩人丈夫。後來詩人從廣州給我寄了一封厚厚的信,信上說了自己的痛苦和打算,我也回了他一封厚厚的信真誠勸告了他,最後不知是我的真誠還是我描述他妻子的情景打動了他,他很快回來了,回到了他妻子的身邊,當然,他們解除了婚姻。我跟他和他的妻子成了朋友。
我已經很久沒有跟林毅聯係了,我不想打攪他的生活,也不想再讓他左右我的情緒,盡管他從來沒有左右過我的任何事情。我更多隻是跟林媽媽通通電話,細細想起來我就會覺得自己好像有點忘恩負義,自從離開了林家,我又覺得自己跟林家沒什麽關係了,我每次打電話回去都是表達自己無法回避的感激之情。林毅通過他的媽媽知道我找到了這樣一份工作很高興,打電話叫我寄我編的詩刊給他看看,我寄了幾期,巧的是連續幾期上麵都有我的詩,這一方麵是總編有意讓我能多拿一點稿費補貼我的生活開銷,另一方麵也確實因為我的詩發在上麵引起了一點反響,幾乎每期都會有讀者來詢問這個叫“青衣”的詩人是誰。
林毅知道我用了一個青衣的筆名,他拿到詩刊後第一個就在目錄中尋找青衣,他在電話中說那首《傷口》讓他特別感傷,說著就在電話裏背了起來:隨著鳥的飛影遠行/對遠方的憧憬燦爛了每一個夢/目光在渴望中升溫/踏雪尋梅的心情/寫在日子的空白處/整整一個冬季/我都在一首詩裏穿行//而雨的到來/終於打濕我每一行斟酌多年的詩句/我的心地再也不長風景/隻在落葉飄零時節/聽到風吹草低的聲音/誰枕著光陰而眠?/其實所有的跋涉/隻為了盡頭能有一盞孤燈/可除了天邊那輪冷月/誰能知曉:/很多的幸福會稍縱即逝/而瞬間的傷口卻疼痛一生
我不知道林毅是在什麽情況下抄下這首詩的,反正他被陳然發現了,陳然當然很光火,又開始責罵和嘲笑他和我的兄妹感情不正常,然後又奚落林毅自作多情,說人家林可卻是有自己的心上人,連樂樂都生了出來。
半年的時間很快就到了,我再一次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這一次不管李東平怎麽耍賴,法院都要判決離婚,李東平也隻好接受,財產分割肯定不成問題,因為我什麽都不想要,我隻希望把自己的衣服和書拿回來就好。最重要的自然是孩子的監護權,我一直堅持要得到孩子的監護權,李東平更是像饑餓的狗咬著一塊骨頭死死不放,雙方爭執不下,隻好再開一次庭。休庭後,審判長找我談話,認為現在事情的關鍵是我應該先讓離婚成為事實,那樣就可以不再受到李東平的騷擾,而孩子即使判給我暫時也是看不到的,他說李東平家要是堅決不帶出來,法院也是毫無辦法,因為那個時候的《婚姻法》沒有賦予法院強製執行權。
晚上我回到林家,李東平打來電話說如果孩子判給我,那我就等著給這個孩子收屍,他說反正孩子不是他生的,他又不心疼。我的心一下子像被李東平用一根針穿著提了起來。我當時想得最多的是李東平是可以不負刑事責任的人,而就算他為了殺死孩子受到了法律的嚴懲,那我的樂樂……想到這些,我突然有失重的感覺,仿佛自己已經從很高的空中向萬丈深崖墜落。
接過電話正在發呆,韓冬的老婆自報家門來找我了,原來李東平家在韓冬家的門縫裏塞了一份警告書,說林可現在是在校學生沒有撫養孩子的經濟能力,如果孩子判給林可就是韓冬在徇私舞弊,說他手上掌握著韓冬追求林可時的一封信……韓冬的老婆聲淚俱下地懇求我說,韓冬這院長已經代理一年了,眼看就要轉正,不能在這節骨眼上出這種事。然後又條分縷析地詳細講解我得到孩子的種種不可能性,我問韓冬的老婆是做什麽職業的,她靦腆地說是中學物理老師,這真讓我驚奇進而敬佩她的法律知識和哲學才華。
在我聆聽韓冬老婆精彩遊說的時候,林毅回來了。他聽說我回來開庭所以來林媽媽這邊看望我,陳然當然像影子一樣亦步亦趨,林毅既不能單獨問我什麽話,也無法真正表明自己的態度,當然我隻是根據他欲言又止的表情猜測。陳然並不像林毅那樣吞吞吐吐,而是暢所欲言,她強烈而充滿激情地勸說我放棄孩子,或者讓孩子的生父出來承擔。陳然的慷慨陳詞立刻獲得了韓冬老婆的高度認同和稱讚,甚至有強烈的相見恨晚之感。我沉默地看著她們倆,陳然以為我是真的接受了她的建議,她馬上又說,不過即使孩子的生父出來承擔了,李東平會不會把孩子完整地還給他還是未可知,仿佛在討論砧板上一塊肉的完整度,說話的口氣儼然是李東平的法定代言人。林媽媽雖然有點反感,但她卻也聽出了其中的利害關係,她認為既然法院不能把孩子強製執行出來,把孩子判過來徒增了孩子的危險,李東平現在已經完全喪失了人性,包括李東平的父親,那個因被撤職而“狗急跳牆”的局長。
一直信守“沉默是金”的林爸爸終於發表意見且態度堅決地叫我不要孩子,說我應該安心回學校好好學習,將來有了成就不怕孩子不相認。林爸爸的一番話像是代表最具高度的最後總結,立刻得到大家一致讚同。
我沒有他們的高瞻遠矚和高屋建瓴,我還是時刻擔心著樂樂的安全。就像一個任性的孩子認準的一個洋娃娃,你變換多少方式試圖引開她的注意力,她也許會被新的事物吸引著東張西望,但她的思維最後還是要回到洋娃娃的身上。林媽媽給我講了古代那個有名的縣官斷親子案的故事:說兩個女人都在爭一個孩子都說是自己親生,互不相讓,後來縣官就讓兩個婦人爭奪,孩子在兩個大人之間的撕扯中疼得嗷嗷叫喚,其中一個婦人就皺著眉頭放了手,死死抱著孩子的那個女人非常得意,可最後縣官卻將孩子判給了放手的那個婦人,縣官認為隻有親生母親才會因心疼孩子而放棄爭奪。其實這個故事我早就聽說過,萬萬沒想到的是我卻要成為那個親生母親的效仿者,而盡管如此並不代表之後就會將孩子判給我,因為現在已經沒有那樣的縣官,也不可能再產生那樣的縣官了。
但無論如何,我不能讓孩子遭遇更深的傷害,我不能冒這個風險,樂樂比我的生命更重要。而韓冬那讓我敬佩不已的老婆也一直等到我明確回答說不爭奪孩子的監護權才於深夜離開林家,仿佛一直在等待一個長官下答命令而她就連夜去執行了。
於是法院的判決很快就出來了,樂樂判給了李東平。屬於我的那部分財產抵作撫養費。執行庭的法警帶著我到李東平家裏取我自己的衣服和書籍,我原來住的房間的衣櫥和書櫥已經空得像剛遭遇了搶劫。我說那些衣服首飾等東西收起來也就罷了,收我的書又有什麽意義呢?李家大小上下都是不讀書的人。法警對我使了一個眼色就催著我離開,我最後在樂樂的小床上拿了一個毛線織的帽子和一本兒童畫冊,幸運的是畫冊裏還夾著一張樂樂過三歲生日時的照片。我看到照片馬上就像新喪的寡婦對著亡夫的遺像一樣定神了,兩位法警並沒有耐心等著我寄托哀思,匆忙拉著我離開了李東平的家。一路上,兩位法警爭先恐後地說我取不到東西其實在他們的意料之中,說從跟李東平一家接觸下來就知道他們一定會這麽做,但道德的譴責是沒有用的,法院就是這麽無奈,因為法律的軟弱!
按照判決書上規定,我每個月可以探視樂樂兩次,寒暑假可以帶著樂樂一起生活,但這隻是一紙空文,我有時候會覺得這是法院跟我開的一個小玩笑。當我第二天去李家探視時,李東平的媽媽故作熱情又搖頭晃腦地說孩子到親戚家去了,隔幾天才回來。我要求馬上到他的親戚家去,叫她說出具體地址,李東平的父親笑嗬嗬地跟執行庭的法官說,親戚家還在外省呢,等回來了我一定通知你們,請相信我,我一定會好好配合的,現在都判給我家了,我還有什麽好怕的。
法警當然沒有再深追下去,從李東平家出來之後,他們勸我說,我們當然知道孩子肯定不在親戚家!也很清楚李東平的父親就是深知法律不能拿他怎麽樣才這樣囂張!他的老謀深算眾所周知。他們說十個林可加在一起也鬥不過這位局長大人的。
連續去了很多次,有時一天去三次,但我始終見不到樂樂。連林媽媽都勸我別指望了,瞎子都能看得出來他們家是有意把孩子藏起來了。實在探視不成,我悻悻地返回了學校。那時學校還沒有開學,我就全天侯上班,全身心投入虛無縹緲的文學中,把對樂樂的思念溶進詩歌裏。
在之後的一段時間裏,林媽媽突然有一天遇到多年未見的同事,得知了一個天大的好消息,那個同事的女兒在代代紅幼兒園當老師,而樂樂正好就在她的班上。於是林媽媽就通過這位同事的女兒小陳老師去幼兒園看望。林媽媽在電話裏講述這些的時候一邊講一邊哭,因為她見了樂樂之後發現樂樂經過了一年的藏匿,已經完全變了,既不愛說話也不愛笑,跟以前完全判若兩個孩子,而且也不認識外婆了。問他想不想媽媽,他很久都不回答,而是冷漠地看著林媽媽。林媽媽哄著樂樂追問了很久,他才輕聲地說他媽媽已經不要他了,說這句話的時候,眼裏仿佛有一種被遺棄的孤憐,林媽媽聽了當場就哭了起來,樂樂被她哭得怔住了,後來小陳老師再三地給樂樂解釋才把樂樂帶回教室,又把林媽媽勸回家。可是,這件事當晚就被李家知道了,後來聽說是樂樂晚上回去遲遲不睡覺引起他們的注意,最後逼問樂樂,樂樂說了出來。
第二天一大早,李東平和他媽媽跑到幼兒園,把小陳老師狠狠地罵了一頓,母子倆殫精竭慮,幾乎把所有能想到的惡毒肮髒的話都毫無顧忌地奉獻了出來,把小陳老師罵得直哭,後來在幼兒園園長的嚴厲指責和阻止下,李東平的媽媽才總算停止了漫罵,但最後李東平把樂樂帶走並強硬要求幼兒園退還學費,他說園長支持小陳老師的態度讓他覺得孩子在這個幼兒園沒有安全保障,也得不到良好的教育。園長更加生氣,雖然這是個無理要求,但她覺得這對母子實在難纏,為了將來不要再跟他們接觸,就破例把學費全額退給了大獲全勝的母子二人。
這件事是林媽媽很久之後才告訴我的,她從幼兒園回來之後又生氣又傷心,病得住院了。住院的時候,有很多人來看望她,其中有林爸爸的同事,她也跟李東平家熟悉,說起樂樂的事情,她說她到李東平家勸過,但李東平的父親根本不聽,說一定要把樂樂看緊絕不讓他媽媽見到。林爸爸的這位同事還試圖勸說李東平的父親,孩子不管多大總得要找媽媽的。李東平的父親說那他不管,他隻要把樂樂看牢十年,十年之後他要怎麽樣就怎麽樣。林爸爸的同事說,十年之後估計那孩子是徹底不認自己的媽媽了,她說她的妹妹就是這樣的情況,離婚後孩子被男方藏了好幾年堅決不讓她妹妹看,後來孩子上了中學,她妹妹就去學校看他,當時孩子聽說麵前的人是他的媽媽隻點了一下頭表示知道了,他的媽媽痛哭流涕地對著兒子訴說思念之苦,孩子在一旁一句話也不說,等到他媽媽停頓下來,他就把門打開跟他媽媽說,你說完了?說完就可以走了。林媽媽聽了這樣的事情不免又賠上了很多眼淚,仿佛那個孩子就是十年後的樂樂,而我被自己的孩子驅逐的日子就近在眼前。
林爸爸的同事還給林媽媽講了李家的很多情況,說李東平已經跟那個叫陶紅的女人正式結婚了,又偷生了一個孩子,但仍然是女孩。所以林媽媽的這個同事估計李家不會輕易放手這個孩子的,她說李東平的父親非常重男輕女,李東平的父親說過,雖然知道這個孩子不是他家的骨肉,但畢竟姓著他家的李。
放寒假的時候,我回林家過春節,正在電大學習的小紅也剛考完試。她見到我很高興,迫不及待地告訴我,她已經知道樂樂後來上的幼兒園了,就在她電大一個同學的表妹所在的幼兒園,那個幼兒園離李東平家非常近,說李家每到節假日的前後都不讓樂樂來幼兒園,而平時除了專人接送,李東平的媽媽更像專職保安一樣在幼兒園的大門外看守。小紅說完後一下子又變得沮喪起來,她說她了解了這麽多情況卻沒有一點好消息,我說知道了樂樂在哪個幼兒園對我就已經是最好的消息了。那個時候,我像是一隻餓了很久的貓,樂樂的任何信息都是一股魚的鮮美。
我又給法院寫了探視申請,法院執行庭去李東平家協商,根本就沒有人開門,法院說既然這家人能搞這種闔家失蹤,他們就更無能為力了。
寒假結束後,我沒有馬上回學校,特地請了幾天假,心裏盤算著看是否有可能見到樂樂。小紅自然是最熱心幫我的人,她拉著她的那位同學不厭其煩地一趟又一趟去樂樂的幼兒園探聽情況。果然,樂樂一直沒有去上學,小紅同學的那個表妹勸小紅她們不要再跑了,等她一見到樂樂來上學就打電話告訴她。不得已我也隻好先回學校。
剛返回學校沒幾天,我就生病了,高燒不止,在校醫院打點滴的時候接到了小紅的電話,是我上鋪的同學張穎接的,叫我一定要馬上來接電話,張穎幫我舉著輸液瓶我舉著帶著針頭的胳膊接了小紅的電話,小紅幾乎是上氣不接下氣,急迫地告訴我說樂樂上幼兒園了,而且她當時就在幼兒園的辦公室,說樂樂的老師同意把樂樂帶到辦公室來跟我通電話。我非常激動,心在撲騰撲騰地跳,像是剛剛幹了偷竊的事。當樂樂那細聲細氣的像女孩子一樣的“喂”從話筒那頭傳過來時,我幾乎要窒息了,我問樂樂還記不記得媽媽,樂樂說媽媽已經不要我了。我立刻打斷他說不對,媽媽永遠都要你,媽媽是非常愛你的,然後那邊就沉默了。後來我又說了很多話,樂樂的話卻非常少,那種陌生感我完全能感覺得到,我開始感到很冷,渾身瑟瑟發抖,胳膊上的輸液管也跟著我抖動。我後來問樂樂,想要什麽?我都給你買。樂樂說隻想要《奧特曼》的書。後來上課鈴響了,老師把樂樂帶回了教室,我則一下子攤倒在電話桌旁。電話突然又想起,我像是垂死的人被除顫起搏器電擊了一樣突然彈跳起來,電話裏傳來了小紅的溫柔安慰,她真誠地叫我別難過,她會跟她同學的表妹再商量一下,看什麽時候合適我去探視,我說我明天就回去。說著說著,小紅還是抑製不住自己說出了她在幼兒園聽到的讓她感到義憤填膺的事,原來喜歡畫畫的樂樂參加幼兒園的繪畫學習需要交八十元的學費,李東平家堅決不同意。除此之外,樂樂每天都穿著又髒又破的衣服去上學,樂樂的老師找李東平的媽媽談話說沒見過現在的城市家庭還有誰家的孩子會穿成叫花子樣,李東平的媽媽笑眯眯地充耳不聞,在老師的幾次強烈要求下,最後終於買了一套新衣服,然後把衣服的發票送給了老師說,如果樂樂的媽媽再來找樂樂,讓她先把這衣服錢給報銷了。老師問衣服為什麽這麽貴,李東平的媽媽說,我去買衣服不得有辛苦費啊?聽著小紅越說越激動的憤慨,終於換成我對她好言相勸了,最後我告訴小紅等著我,我明天就回去。
第二天我到書店給樂樂買了他要的書,決定馬上回家去看他。正在收拾東西,張穎一直跟左跟右地勸阻我,她說我病還沒有好,燒都沒退,這樣回去病情肯定會加重的。我沒有聽從張穎的勸阻,決定馬上坐車回去。擺脫張穎的阻攔後,我剛走出房門,傳達室來電話叫我下去接長途電話,張穎又陪著我一起下來接電話。是小紅打來的,說我暫時不能回去,因為樂樂跟我通電話的事情已經被李東平家發現了,此刻李東平一家還在學校“大鬧天宮”,小紅同學的表妹被李東平的媽媽打了,然後李東平的媽媽躺在地上不起來,幼兒園已經報警,正在等待派出所出警處理,按照慣例,李東平家斷然不會再讓樂樂來幼兒園了。
我退了車票,等待著結果。小紅說,除了樂樂不來幼兒園,其它的結果都出人意料,教育局找幼兒園的園長批評教育了一番,派出所讓被打的老師給李東平的媽媽賠禮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