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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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混淆,顯為至聖

(2019-05-30 19:36:45) 下一個

《出埃及記》第30章的內容比較多,分別講到香壇的規定、會幕的捐獻、銅盆的規定、聖膏和香的做法。這些都是在亞倫和兒子被設立為祭司之後的一些相關規定,用以配合祭司的服事。

在這些當中,有關會幕的捐獻(30:11-16)需要我們特別留意。經文寫到這些銀子被稱為贖罪銀,一方麵是作為會幕的使用,一方麵也是用來贖生命。我們可能會覺得奇怪,贖罪不是要獻上贖罪祭來完成嗎?怎麽現在竟然可以用銀子來贖罪呢?我們知道,贖罪必須要獻上贖罪祭,而最終指向的乃是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經文在這裏之所以提到用銀子來贖罪,指的乃是神對以色列民族整體性的救贖。每一個被數點的以色列人,當他們奉上所要求的銀子的時候,表明他們是屬於以色列人這個被神從埃及拯救出來的群體。然而,這並不因此就意味著他們是無罪的人。他們還必須要通過獻上贖罪祭來除去自己的罪,因信稱義,靠著耶穌基督的恩典成為在神麵前聖潔無瑕疵的兒女。

除此之外,這段經文還有一個重複出現的相似的片語,也值得我們留意。這個片語,歸結起來就是不能混淆。當談到香壇的製作時特別指出香壇的使用隻能是燒香,而不能與其餘的獻祭混淆(30:9);當談到聖膏的製作時特別指出這油不可倒在別人身上,也不可被其它用途來仿照(30:32-33);在談到香的做法時也特別提到不可用別的方法來製作,也不可為聞香味的目的來製作香(30:37-38)。而這三個片語的最終指向都是一個,就是使得神所設立的這些事物成為至聖(30:10,29,36)。經文所強調的這些區分,除了聖俗之分以外,還包括了即便都是聖的,之間也有區分,不可混淆,例如香壇上麵不可用作獻祭。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到,神非常看重祂所設立的各項事物的特殊用途和相應的規則,不可與其它的事物混淆,如此才能顯出其是至聖的。不但事物本身有其聖潔性,神也要通過這些規定來讓參與的人懂得神的規則,尊主為大,學習聖潔。當我們嚴格按照神的規定去執行的時候,我們自己也就在順服中成為聖潔,從這個世界中分別出來了。

在應用的時候我們就當留意,在服事中,不是因為自己的喜好來服事,不是用自己的方式來服事,甚至連服事的崗位也不能混淆,要持守神所賦予的特別分工。我們可能會問,難道在服事中不應該彼此幫助嗎?為什麽要分得那麽清楚呢?當然,我們在服事中的確應該彼此相愛,彼此擔當。可是我們也需要提醒自己不同的分工之間的區別和嚴肅性,因為這些分工和區別是來自於神,而不是來自於我們,所以要以敬畏神的心嚴肅對待。隻有當我們願意在這方麵保持警醒的心,隨時提醒自己遵循神的分工,而不是自己隨意更改,任意而行的時候,我們才表明自己所服事的乃是聖工,乃是神說了算,才會真正體會其聖潔性,並與神的聖潔有份。

舉個簡單的例子。當有弟兄姐妹因故不能服事的時候,不要隨隨便便能夠找人代替就算完事了。要向神請假,甚至如果有必要的話,要向神認罪。而被找來替代的人,也要向神禱告,尋求神的許可。雖然這樣做看起來很繁瑣,有點小題大做,可是卻在提醒我們心中要清楚明了地知道自己是在服事那位看不見的神;當敬畏祂,尊主為大。

默想經文:“這壇上不可奉上異樣的香,不可獻燔祭、素祭,也不可澆上奠祭.....這壇在耶和華麵前為至聖。”(30:9-10)

靜默思想:不可、不可、不可.....因為這是至聖的,也因著“不可”而可以成為至聖。默想當祭司在燒香的時候要遵行的這些“不可”。思想在我們的服事中遵行了多少“不可”呢?還是我們認為什麽“都可”,也就沒有了至聖,淪為平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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