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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中國率先於美國建立國際互聯網……
“棱鏡門”事件仍在發酵。
當人們議論“棱鏡門”事件時,起初認為隻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問題。隨著國家法律與國家安全的涉及,當事人就變成了一個“叛國者”了。
那麽,“棱鏡門”事件到底是一個“言論自由”問題,還是一個“國家安全”問題呢?
在當今的國際互聯網之前,有幾種不同的互聯網存在。最早的莫過於1969年11月21日建立的阿帕計算機網(ARPA net),由美國“國防高級研究項目署”建立。“國防高級研究項目署”是1958年由美國國防部成立的,其目的之一就是建立一個全球高級情報傳輸係統。
1990年,萬維網(World Wide Web)開始在全世界普及;1995年以後,互聯網的發展已到了第三個階段,也可稱之為大規模的國際互聯網絡階段,網絡傳播以其巨大的傳播優勢向傳統的傳播媒介和傳播方式發出了挑戰。從1995年5月開始,多年資助互聯網研究開發的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SF)宣布退出互聯網,把網絡經營權轉交給美國三家最大的私營電信公司(Sprint、MCI和ANS),這是互聯發展史上的重大轉折。
從曆史角度看,互聯網在美國起步,美國占主導的互聯網管理體製和機製為互聯網的安全、穩定運行和快速擴張奠定了最初基礎。不少國家(包括中國)也曾“搭便車”,受益於互聯網的不斷發展。但是,與互聯網已經發展成為全球關鍵性基礎設施相矛盾的是:互聯網的管理權一直高度集中於美國手中!
我們來假設一下:1990年建立國際互聯網的不是美國,而是中國!
時間延續到2013年,中國仍是一直牢牢控製著國際互聯網的管理權。這樣一來,中國隻需要對網絡進行“後門控製”,就可以完全控製全世界“有關國家”境內的所有主機!但這種行為是“神不知鬼不覺”的,沒有外人知道,除非有“內鬼”“告密”。因此,在某些人眼裏,中國就成了世界上的一個“大公無私”、“言論自由”、“民主進步”的偉大國家了!
相比之下呢,美國沒有互聯網的管理權,也沒有那個技術優勢。可美國也需要維護自己國家的“網絡安全”、“情報安全”以及“國家安全”啊!怎麽辦?唯一的辦法,就是招募或雇傭大量的“網管”,對網絡進行嚴密監控:刪貼、屏蔽、過濾等等。其結果就是:美國公民極其不滿,大呼“不民主”、“不自由”,要如何如何,要怎樣怎樣。因此,在某些人眼裏,美國就成了世界上的一個“下流無恥”、“沒有人權”、“沒有自由”、“沒有民主”的邪惡國家了!
由此可見,“人權”與“自由”的標準,都是“自己”的標準。這個“自己”就是某一地域的“統治者”,“統治者”說這個標準在多大範圍內適用,就在多大範圍內適用,並不在乎他人是否理解或接受。
元芳,你覺得呢?
一個思想禁錮的國度可能有這種發明嗎?即使有點火花,可能為促進社會的進步而大規模鋪設嗎?
近幾百年的中國也就能發明些三寸金蓮什麽的。中共建政以後互聯網之類的原創性發明已經不可能了。
你的回答讓我笑好,還是哭好?讓我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