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55)
2011 (364)
2012 (478)
2013 (771)
2014 (821)
2015 (202)
2016 (192)
2017 (90)
2018 (89)
2022 (291)
1、基督教的基本教義與中國傳統文化的衝突
基督教(這裏指廣義的基督教Christianism)堅持“一個神God”的說法,並且把其他不同於自己的“神”,稱為“邪神(fiend)”。在中國傳統文化(如佛教)中,“神”並不是隻能生而為神的,高超的道德和行為可以讓一個普通人成為“神”。這是中國作為“道德至上國度”的基本特色。在中國,決定一個人是否高貴,是否能得到“福報”的原因是高貴的品德和行為,而不是對某種宗教或者思想的信仰。一個善良佛教徒可以升天,一個善良的道教徒可以升天,同樣的,善良的基督教徒和穆斯林,包括善良的無宗教信仰的人都可以升天。“善良(kindness,goodness)”是一個人是否得到福報的首要準則。
在中國人眼中,基督教的救贖觀(Redemption),否定了道德與善行的價值,任何行善者設若不信神,則最終受到懲罰;相反,作惡者在臨終前皈信,其惡行即獲赦免。可見,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的異質性的主要關鍵,在於人必須要承認自己在“救恩”問題上絲毫無能,人不能憑自己的克己或德性來賺取“救恩”。根據基督教的基本教義,如果一個人不信仰基督教,那麽不管他有多少善行,做多大的好事也一樣要下地獄。這種說法與“道德至上”的中國傳統文化嚴重衝突。當然,在中國的基督教現在吸收了某些佛教的說法,也說入地獄是因為“自己的問題”,但是依然抱住“信仰升天說”不放。因而就造成這樣一種結果:不信基督教的做好事落地獄,信基督教的做壞事有基督幫忙,至少能在最後的審判時獲得永生。這嚴重違背了中國傳統文化的道德觀。
2、基督教的基本習俗與中國傳統風俗的衝突
中國是有自己特殊風俗,而且將風俗持續了幾千年的古老國家。中國文化是以儒教(Confucianism)為國教,並輔以道教(Taoism)、佛教(Buddhism)兩大宗教,儒釋道一體包括其他傳統文化和民間文化信仰的中華文化,三教合一、三教歸儒的中國文化信仰。同時,中國還有豐富多樣各具特色的各種本土族群文化。在儒家思想基礎上的“慎終追遠”紀念祖宗的思想,和在道家基礎上信仰“萬物有靈”膜拜神明的思想,以及民間給著名人物封神膜拜的思想根深蒂固。
中國傳統的祭祖活動,有家族祭祖和家庭祭祖兩種情況。家族祭祖是祭祀同一家族成員譜係上明確的直接血緣上的祖先。家庭祭祖是祭祀每個家族更直接的血緣祖先,其形式一是家中設靈主牌位供奉,二是到塋地祖墳上擺祭品並時叩頭燒紙錢等。基督教基本習俗,要求基督徒隻能祭拜上帝,卻不能祭拜中國人自己的祖宗,不能膜拜中國人自己的神,而且把這些中國傳統習俗中的“神”都稱為“膜拜邪神”。耶和華(Jehovah)說: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那些偶像。這嚴重違背了中國的傳統風俗,觸動了中國人內心裏最不可觸碰的部分。
3、基督教的基本寓意與中國民族文化的衝突
《聖經》中說,眾生是羔羊,上帝是牧羊人。在《聖經》中,使用了sheep(綿羊)以及goat(山羊);要求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在猶太文化中,右邊象征受寵和好運,而左邊象征失寵和厄運。天堂中,耶穌基督就是坐在上帝的右邊。在最後的審判中,也用綿羊和山羊來比喻:世界的末了也要這樣。天使要出來,從義人中把惡人分別出來。以西結(Ezekiel)認為審判的日子是:“要把綿羊和山羊,好的和壞的分開,個別審判”。山羊性較烈,喜歡硬頂,被用來形容野蠻、壞的象征。而綿羊溫順、平和,它們雖是同類,卻不可混在一起。其實綿羊和山羊裏,都各有好與壞在內。經文重在“分別”出好的和壞的,這種分別是審判的預先動作。
“山羊文化Goat Culture(Goat Civilization)”是具有中華民族特色的傳統文化。“三羊開泰”就是“山羊開泰”。“山羊”是與上古先人生活關係最為密切的動物食物,“山羊”伴隨中華民族步入文明,與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的發展有著很深的曆史淵源,影響著我國文字、飲食、道德、禮儀、美學等文化的產生和發展。山羊文化的精義是:奉獻、犧牲、愛、聖潔、善良、寬容等。山羊不僅有很高的經濟價值同時具有很深的文化內涵,它承載著千百年來人們對美好事物的向往。在人類對山羊文化的尋根中,山羊以其“溫柔的力量”和“平靜的剛強”更新著人類曆史的力量,重塑著人類“和諧”精神的要義,折射著東方文明的光芒。這與基督教中把山羊看做是野蠻、邪惡,並且最終要被審判、進入地獄的教義是嚴重衝突的。
4、基督教的基本教義與中國傳統家族製度的衝突
中國傳統家庭受封建倫理的影響,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極不平等。首先,以“父為子綱”形成的宗法家長製,使父權家長在家庭中享有絕對統治權利,而儒家禮教又不遺餘力地為這種宗教家長的絕對權威製造理論根據。這種宗法家長的專製統治,極大的窒息了人的自由個性,限製了人的創造與發展,甚至造成了許多曆史悲劇。其次,以“夫為妻綱”形成的夫權製,又造成了男子支配女子的權利。在傳統家庭中,婦女不僅要受宗法家長的統治,還要受丈夫甚至自己兒子的統治。因此,女子一旦結婚,不論丈夫如何,必須“終身不改”,並且要絕對保持“貞操”,以保證血緣的純潔。中國封建社會中,除了家庭之外,還盛行家庭製度。家庭是以血緣姓氏為紐帶結合成的社會群體單位。中國傳統家庭製度所以長期穩固不衰,除儒家禮教的效應外,人們以孝為本的祭祖活動,也起了極大的維係作用。中國以父權和夫權、神權為特征的家庭和家族製度,是封建禮教和各種習俗製度產生的基礎,同時又在綱常禮教和祭祖活動的強力維係下,長期穩固不衰,是維護封建等級秩序和社會安定的最基礎的力量,也是現階段中國社會問題的根結所在。
(附:儒家禮教“三綱”: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英文:three cardinal guides: ruler guides subject, father guides son, husband guides wife.)
基督教不反對家庭及孝的觀念和行為,並且十分重視家庭的親睦與和諧。然而,教民群體組織對傳統的家庭和家族組織造成了衝擊和威脅,基督教不僅傾覆了中國人的倫理標準,也挑戰了傳統社會的禮教秩序。基督教“在上帝麵前人人平等”的主張,削弱了宗法家長和族長的權利。基督教男女平等的主張,否定了男子支配女子的夫權製度。人們攻擊更為激烈的是基督教關於男女平等的主張和相應的禮儀習俗。如果不感情用事,剝開基督教的神學光圈,我們看到,該教所倡導的平等觀念,比起中國的宗法倫理等級關係來,有著相對進步性。然而,正是這一點,觸怒了靠封建禮教維護其利益和權利的家長、族長和封建官紳們,他們被基督教的神學光圈所迷惑,本能地出於維護傳統家族製度、維護封建倫理秩序、從而也維護其自身權利的衝動,對基督教神學靈光下的平等觀念和相應的文化習俗,製造各種流言蜚語,進行歪曲、叫罵和攻擊,實在有失紳士的體統。畢竟,中國社會需要進步,需要文明;不是一場全新的革命,而是一場揚棄的變革。
5,調適與對話――中庸之道
顯然,基督教與中國傳統文化之間隻能是調適與對話。在調適與對話方麵,最重要是決定誰是跟基督教對話的對象,基本上,主張調適的人士把對手鎖定為中國傳統文化,具體一點,就是儒家思想。盡管儒學傳統在19世紀末受到很大的批評,但畢竟其作為兩千多年的正統思想,在中國社會裏仍然有著深遠的影響力。雖然今天沒有人會認同儒家思想是中國文化的唯一代表,也沒有人(當代新儒家除外)以承繼及發揚儒家為己任,但是,儒家的價值觀念仍然潛存地影響著華人社會文化,這亦是不爭的事實。
基督教與儒家的關係是什麽呢?部分教會人士持較批評的立場,強調必須嚴格界別兩者,不容混淆。他們提出基督或孔子(Christ or Confucius)的主張,魚與熊掌,必須二擇其一。但也有另一些傳教士及奉教儒生(Confucian Christian)認為,基督教與傳統文化之間的關係,不應是非此即彼的。他們提出了“孔子加基督”(Confucius plus Christ)的論述,確信基督教信仰與儒家文化間,不僅有共通的地方,且前者可以完善後者,補其不足。“合儒”、“補儒”的理論,由此建構起來。一方麵,儒家傳統會反駁基督徒嚴重扭曲了儒家傳統,甚至反過來要求基督教改變自我,接受儒家的命題。另一方麵,來自基督思想的聲音又會質疑,這種類似多元主義或兼容主義的神學立場,是否是把福音(Gospel)信仰扭曲,甚至是喪失了基督教信仰的獨特性。因此,無論是單一的儒家傳統,還是單一的基督思想,都不會輕易讓步。唯有用中庸之道(Moderation in All Things),才能統一並調和二者之間的矛盾,假如上述二者願意和解。
我們必須承認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特別是人文主義傾向)間的根本矛盾,但同時,我們也要承認基督教與中國文化都具有優秀的一麵。麵對21世紀的中國文化,基督教信仰確實有其積極的地方,但是,我們得留意,她不一定是唯一的貢獻。中國文化博大精深,幾千年來的儒家思想已經根深蒂固,但是,我們也得認清,她也不是一劑萬能藥。中國文化思想的進步,需要不斷吸取外來文化中優秀的東西,充實完善自己的文化,才能使中國文化得以揚棄發展,並為世界做出貢獻!
你的所謂的有道德就會升天或被救贖乃是異想天開。道德有多種多樣,不同的時期、不同的種族、不同的職業、不同的年齡、不同的……,等等,有著不同的道德標準。而對於任何個體生命曆程來說,他/她絕無可能在任何時候以及任何事件上總是能夠做到所謂的“有道德”。因此,一旦他/她做出了“不道德的”事情,那麽,他/她該如何升天?如何被救贖?除非我們認定既沒有天堂,也沒有地獄,人世間也不存在道德與罪惡的普遍標準,例如,
沒有殺人之罪,
放火燒他人的房子也沒有任何過錯,
通奸亂倫也可以被認可,
隻要一個人自己認為必要就可以從精神和肉體上奴役他人,
醫生可以不要救死扶傷,
法官和律師可以被金錢買通,
教師可以奸汙自己的未成年學生,
……。
我在前麵與人討論的過程中理解了kylelong不與人討論的原因,但是我對您的回複很感興趣,因此想與真正的基督教徒作一番探討。
您在“1是一神?還是眾神?”中似乎把基督教解釋成多神教,指出:“這個世界上有許多的王,有許多的主,也就是有許多的神。但是在眾神,眾王中卻有一個至高的真神(馬可福音五,7)。”可否為我們介紹幾個其他神的名字和事跡?如果你所說的眾神指的是摩西或者彼得、約翰等,那麽這些神與最高真神耶和華具有什麽樣的分工呢?學術界似乎普遍認定基督教是一神論的,基督教的教義中,人無論是否被救贖不會成為耶和華,而耶和華的地位和身份也是至高無上、無法比擬的。我個人認為你是把神的概念擴大了,承認多神的同時又將耶和華提高至“最高真神”的地位,其實還是強調了至高真主隻有一位,隻是換了說法的一神論。
你認為“‘舉頭三尺有神明’的神就是一位,而非眾位”缺乏現實根據,正如博友“歡顏展卷林中閑坐”指出,中國人拜灶神,土地公,送子觀音。當我們說“老天爺”的時候固然不會說“老天爺們”,但是這可能是由於追求語言的簡潔、經濟性或者漢語不區分單複數的特點和文化習俗等原因,而並不一定是因為“老天爺”是單數的,除了感歎“老天爺”之外,我們也同樣會使用“菩薩保佑”、“阿彌陀佛”等。
你指出:“普通人因超高的道德和行為而成神的乃是‘神仙的----仙’,並非神。”我覺得傳統文化中對神和仙並沒有這麽明確的區分,道教典籍和民間傳說似乎都沒有明確區分哪些是神、哪些是仙,以及他們之間的區別、分工和等級,即使有區分,也並沒有規定人隻能修煉成仙、不能成神。例如,關聖帝君和媽祖信仰都是由與人升華為神的。
所以您關於眾神和至高真神、神和仙之間的區別,似乎更多是一種概念的轉換遊戲。佛教的確不將解脫者稱為“神”,但這又是一種名稱上的區別。因為佛教和基督教在宗教的本性上是一致的,佛教求“解脫”、基督教講“救贖”,如果以基督教的“救贖”為討論的標準和立足點,那麽佛教自然和基督教不是“on the same page”,但是作為世界上最主要的兩大宗教,他們之間毫無疑問具有可比性,不論你將佛教稱為“多神教”還是“多佛教”,這都是其與基督教“一神教”的區別。
你指出“佛教就是一個很好的哲學”,將佛教納入哲學的範疇,認為基督教才是真正的宗教,我個人認為這是由於您信仰的原因而有所偏見。既然佛教不是宗教,而是哲學,為何稱為“佛教”而不是“佛哲學”呢?為何佛教可以列為三大宗教之一呢?為何基督教徒不允許信仰“佛哲學”呢?
個人認為,宗教本身就是哲學研究的一個領域,正所謂《宗教哲學》,而宗教基本上都規定了人的行為方式和準則、都涉及道德的範疇。所以將道德、哲學與宗教割裂開來,似乎不是一個正確的方式。誠如kylelong所言,中國傳統文化中道德的重要性確實深入了道教和佛教(如果說儒家思想不是宗教的話,那麽道德可以看做它對道教和佛教的一個滲透點)。
您對基督教“救恩”的解釋十分詳盡、清晰,但是並不與kylelong的觀點相悖。kylelong認為,基督教的基本教義與中國傳統文化的衝突之一在於救贖中道德的作用:基督教的救贖觀不需要考慮道德與善行;而佛教的“解脫”和道教的“得道”都極大地依賴於道德。您對救恩的解釋恰恰是證明而不是反駁了這一點。您自己也指出:“基督教不是勸人為善,讓你天天積功德的宗教。基督教為的是救人,拯救人的靈魂”。大船的比喻十分生動,但是正好表明,大船是否拯救水中的人,並不根據他/她是否行善積德、是否道德高尚,隻要願意遊過去就能得救、隻要信仰就能得救。而儒家思想對道德的推崇和佛教對因果報應、善惡輪回的宣揚使道德成為佛教徒是否可以“成佛”、“得道”、“解脫”(——功能上等同於基督教的“救贖”)的重要標準之一。因此,對道德的不同態度的確是基督教和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區別,我完全讚同kylelong的這個觀點,您的論述也充分證明了這一點。
結論:
我覺得您對kylelong的批評大多是從自身信仰出發,批評他作為非基督徒對基督教義理解的不透徹之處,但是並沒有反駁其論述的觀點。基督教的救贖的確不根據道德,而佛教的確非常看重道德,強調善惡有報、因果輪回。
您的批評中似乎透露這樣的觀點(也肯能是我的誤解):不符合基督教教義的救贖不是真正的救贖,因此佛教根本沒有救贖這一說,佛教甚至連宗教也不是,更像是一種哲學。我覺得這個批評是有偏見的。基督教不根據道德來判定救贖,但您不能因此認定道德、哲學就和宗教無關,這些見解都是由於先入的理念和出發點決定了的偏見。從某一個宗教信徒的角度來看,所有涉及信仰的問題不必要討論就已經有了固定答案了,因為他們的答案必定是來自其自身的信仰和視角。如果換一個角度,從佛教徒的眼中來看,道德為什麽和宗教不是一個層麵?宗教為什麽不涉及道德?佛教為什麽隻是一個哲學呢?為什麽不能是信仰呢?事實上,任何宗教的構成要素都是哲學思想、儀式和組織結構(參見任何一本《宗教哲學》著作),如果佛教的哲學思想在現實生活中可以和基督教起著同樣的社會功能,我們有什麽理由不承認它也是一種“救贖”呢?
Judeo-Christianity 一神論的特色,是排他,不準敬拜其他神。
中國傳統文化是包容多神的,有拜有保佑。
中國傳統文化的老天爺是抽象的,不是人格神,中國人敬天畏祖不妨礙中國人拜灶神,土地公,送子觀音。
這些正統基督教全部反對。
我認識一位虔誠學佛的鋼琴老師,不願意把佛像掛在琴房,怕占多數的基督徒學生不高興。
昨天,拜讀了網友kylelong 所寫的『基督教與中國傳統文化的衝突』(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1011&postID=16789#mark)
一文後,覺得這裏麵有許多模糊焦點,似是而非的論理。乍然一看好像很對,但如果你真的“較真兒”的話,你就會看出一些端倪了。
孫子兵法曰:『知己知彼,方能百戰百勝』。
網友kylelong和許多同胞攻擊基督教以及拿基督教作為批判和論述的作者一樣,在他們動筆寫有關基督教的文章前,對基督教和聖經所知很有限,盡管kylelong同學看上去也算是做了一些的功課,但誠如網友“在家媽媽”,在回應這篇文章時所講的:『從你的話可看出你對基督教的了解很有限啊。好多都說錯了!基本可以說是不懂,至少是曲解。』的那樣,我個人也覺得你有許多的觀點給人有“瞎子摸象的感覺”。
以下我就針對kylelong 網友的文章來闡述一下我個人的觀點和看法,當然,既然是個人的看法和觀點,就難免有瑕疵。所以也請大家海量,並在真理上以理性的方式做一探討。
1. 是一神?還是眾神?
在網友kylelong所撰寫 的文章的第一部分 題為:『基督教教義與中國傳統文化的衝突』。在那裏kylelong說:
基督教(這裏指廣義的基督教Christianism)堅持“一個神God”的說法,並且把其他不同於自己的“神”,稱為“邪神(fiend)”。在中國傳統文化(如佛教)中,“神”並不是隻能生而為神的,高超的道德和行為可以讓一個普通人成為“神”。
首先在這裏,大家(基督教和中國文化)基本上是不在一個PAGE上。因為“此神非彼神”!
嚴格的來說,無論是基督教還是中國傳統文化,當談論到“神”時大家的觀點是一致的,即:神,上天,老天爺都指向那位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主宰一切的君。
我們先來看基督教;在基督教的教義中,聖經多次的提到“上帝,父神,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言下之意在告訴我們;這個世界上有許多的王,有許多的主,也就是有許多的神。但是在眾神,眾王中卻有一個至高的真神(馬可福音五,7)。
再來看傳統的中國文化;北京的天壇是皇帝祭拜老天爺的地方。每年皇帝都要帶領文武百官在天壇為接下來的這一年的風調雨順,國富民安,五穀豐收做祭拜。
我相信這時候皇帝和文武百官拜的絕對不是您的文章中所講的;『不是生而為神,而是透過高超的道德和行為可以讓一個普通人成為“神”』的神。
他們所拜的是那位『老天爺』!這位『老天爺』也是人們在遇到不公,不平時仰頭呼喊的那位老天爺!你有聽到過人們呼喊老天爺時是用“你們”嗎?如果有人在呼喊;“老天爺,你們睜睜眼吧,或者你們行行好吧”你會不會覺得很滑稽呢?
所以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上,一神論從來就不曾消失過。而中國人自古就相信“舉頭三尺有神明”的神就是一位,而非眾位。至於您所說的那些普通人因超高的道德和行為而成神的乃是“神仙的----仙”並非神。
如果您把佛教也扯進來的話,那就更對不上了,因為基本上佛教不認為自己是神,他們是佛!而佛也是有佛祖的不是嗎?
所以在學術上,如果你要比較的話最好是“On the same page”不然就有誤導和似是而非的嫌疑了。
至於您所說的;『善良的基督教徒和穆斯林,包括善良的無宗教信仰的人都可以升天。“善良(kindness,goodness)”是一個人是否得到福報的首要準則。 』
這句話,就應該退位於道德和哲學的範疇裏而非宗教裏了。
宗教和哲學和道德不在一個點上,基本上佛教就是一個很好的哲學。無論是深度還是廣度都是可以令人穹一生之精力去探討去學習去挖掘的。
2. 道德,救恩,孰是?孰非?
如果說在您的文章中有站的住腳的觀點的話,那麽,下麵的觀點和討論應該是最接近的了。
因為真理就是真理,祂本身不會屈就與任何文化,不然祂就不是真理了。
那麽什麽是真理呢?打一個比方;
每個人隻有一對生身父母,你總不能為了討好別人或包容別人而說;“嗯,那個某某某也是我的親生父母吧?”
真理是: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沒有灰色地帶,也不存在什麽包容和謙虛。
如果說這個世界真的有神,祂為祂所愛的也子民設立了救恩(基督徒篤信),那麽這個遊戲規則就應該是這位神的,而非你的。
如果你要讓神按你的文化,你的規則來作為真理的話,那請問:“是你是神?還是祂是神?
而且我們看到,這位神為了祂自己的名(後麵會解釋什麽是神的名),將自己限製在這個遊戲規則中,要知道,祂是神,祂可以胡亂來,我們一點都沒辦法的。但祂沒有這樣做!
救恩就是神為拯救墮落的人類所付出的大愛,為了這個遊戲規則祂甚至將自己的獨生子擺上。。。
隻是請您在談論救恩和道德時,可不可以不要用“中國人”因這隻是您個人的看法,您不能代表“中國人”,起碼不能代表中國的基督徒(您知道中國基督徒在人口中的比例嗎?如果您知道的話,我相信您不會再用“中國人”,最多是非信徒的中國人而已。)。以下是摘錄您的原話:
『在中國人眼中,基督教的救贖觀(Redemption),否定了道德與善行的價值,任何行善者設若不信神,則最終受到懲罰;相反,作惡者在臨終前皈信,其惡行即獲赦免。可見,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的異質性的主要關鍵,在於人必須要承認自己在“救恩”問題上絲毫無能,人不能憑自己的克己或德性來賺取“救恩”。根據基督教的基本教義,如果一個人不信仰基督教,那麽不管他有多少善行,做多大的好事也一樣要下地獄。這種說法與“道德至上”的中國傳統文化嚴重衝突。當然,在中國的基督教現在吸收了某些佛教的說法,也說入地獄是因為“自己的問題”,但是依然抱住“信仰升天說”不放。因而就造成這樣一種結果:不信基督教的做好事落地獄,信基督教的做壞事有基督幫忙,至少能在最後的審判時獲得永生。這嚴重違背了中國傳統文化的道德觀。 』
想要厘清您的這些觀點,首先要厘清什麽是救恩?如果您連什麽是救恩都搞不清楚,而在那裏自顧自說的話,那就不太負責任了。
那麽什麽是救恩呢?
簡單的說:救恩就是神的恩典,而恩典是你原不配得到,而得到的東西。
朱熹在《朱子語類》第五十九卷中曰:“知得心放,此心便在這裏,更何用求?適見道人題壁雲:‘苦海無邊,回頭是岸’。說得極好。”
佛教取朱子之語禪釋人生,意指:塵世如同苦海,無邊無際,隻有悟到,才能獲得超脫。換句話說就是;罪惡雖重,隻要悔改,便有出路。
我們再來看基督教;如果說人生真的有如苦海的話,那麽在海生栽浮載沉的人若不回頭的話就會有滅頂之災了。
這時一艘大船駛了過來,並把救生圈拋向浮在海麵上的人。。。,那些知道自己沒有能力和體力的人趕緊抓過救生圈遊向大船而獲救,但一些自視高傲,覺得自己有能力遊到岸邊或遊回去的人則拒絕大船拋來的救生圈,結果最終遭到滅頂之災。
我們把這艘大船比喻為救恩。
浮在水麵上的人,並不是因為你漂亮,英俊,而是出於大船上的人的愛和憐憫而拋救生圈給你。你接受了就得救,那些自視高傲的不接受就無法得救。
對於那些沒得救的人,你總不能說:我這麽英俊,漂亮,體力好,又聰明為什麽我要被淹死?大船你太可恨了吧?
畢竟是你選擇不要救生圈,要靠自己的能力嘛,聽過聰明反被聰明誤這句話嗎?。
神的救恩(上天堂)是為世上每一位預備的,基督徒是一群承認自己不行,承認自己能力有限。承認自己無法拯救自己而放棄自我轉向大有能力的神。
你總不能因基督徒願意放下自我,遊向救生圈,抓住重生的機會而在那裏站著說話腰不疼的講:為什麽抓住救生圈的就得救?就上天堂?我隻是不想借著外力,想靠自己得救。。。你們這些抓住救生圈的根本就不如我,你們沒我能幹,沒我聰明,尤其是那個尖嘴猴腮的家夥,你還偷過東西呢。你們,你們居然能得救?大船啊,你太不公平了吧?
聖經在新約的以弗所書的第二章8-10節裏說: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這段聖經是在說:“基督徒之所以能得救,能上天堂(如果你確信的話),是因為(那個“本”字)來自大船上的愛和憐憫,不是浮在水麵的你有多漂亮,聰明,會唱歌,是因為你看到大船,大船的體積告訴你,這個船救你沒問題,你確信大船一定堅固的可以救你,你願意放棄自我的能力讓大船賦予你第二次的生命。
所以就連相信大船可以救你,都是大船本身所散發的信息。是你確信!
如果你被救了,不去感謝大船,反倒在那裏吹噓自己多厲害,如何遊到船邊。。。那麽,你就是得救了也是一個不知感恩,得不到船上的人的尊重的人。
如果你明白自己獲救是大船的愛和憐憫,你就會奮發的表現一報答大船的救命之恩,以大船的愛為榜樣,在甲板上幫助比你弱小的,這樣大船也會因你而使得這艘船成為愛之船。,
救恩的問題搞懂了,剩下的就好辦了。
我在回第一個問題時有說:宗教和道德,哲學不是一回事,他們不是咱在同一個點上。
大船將救生圈拋向每一位,它不是看人下菜碟,也不是你聰明能幹,這和你是怎樣的人沒關係,唯一區別就是;當你看到這艘大船,你是否願意放些自我(驕傲),是否相信這艘船能帶你脫離這苦海?是否會放下:尊嚴而去投靠大船?
基督教不是勸人為善,讓你天天積功德的宗教。基督教為的是救人,拯救人的靈魂!!!
因為在基督教的宗教裏,唯一能得救的隻有透過耶穌基督,高道德在這裏插不上腳因為我們談的是宗教不是道德經。
下麵這段話是我在二個月前回新浪的一位網友的帖,您看看這些能否幫助你弄明白(宗教和道德)。
1. 不信耶穌的是不是也可以靠道德和行為稱義,得救,得永生?
答案是NO!
要解釋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搞清楚。A,什麽是神? B, 什麽是罪? C,什麽是得救? D,什麽是的永生?
A: 什麽是神?
神在聖經出埃及記裏的第三十四章第六節中是這樣的介紹祂自己的:
『耶和華在他麵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
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神在宣告祂自己的名的時候選擇的不是祂的權能而是憐憫和恩典,也正因為祂是這樣的一位神,所以在世人都犯了罪的時候,祂讓祂的獨生愛子耶穌為世人的罪做了挽回祭。
神是神聖,聖潔,公義的。當人犯了罪,祂不可以“以有罪的為無罪”,不然就不能符合祂公義的一麵。
B: 什麽是罪?
如果這個世界最終是由上帝來審判的話(基督徒篤信),那麽這個審判的標準就應該是以神的標準而非人的了。
在神的眼裏,大罪(殺人放火)小罪(嫉妒,撒謊,背後說壞話)都是罪,而人隻要是犯了一個罪就不再是聖潔的了。
而罪的代價就是死亡。
C: 什麽是得救?
如果說罪的代價就是死亡,那麽死罪就必須由血來償還。
罪人是無法贖自己的罪的,最多是不再犯而已,若要得救,就必須借助外力-- 一個無罪的替你償還。
D: 什麽是永生?
基督徒堅信人是有靈魂的,當我們的身體衰敗後,靈魂卻不會死亡。而靈魂隻有二個去處:
天堂--在聖潔的上帝的家園享受永恒的生命,但你必須是無罪的,聖潔的。
地獄--在齷齪的魔鬼那裏受永恒的煎熬。
聖經在馬太福音的第七章第14節中說:『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到的人也少。』
這裏並非是上帝“小氣,不夠博愛”,而是進入永生的門隻有耶穌!(下麵會講WHY).
這就好比在法律上隻有那張“紙”才是婚姻的證據,而Titanic 裏愛的死去話來的那兩位是情人,不是夫妻,同居者再親密,他們在法律上隻是情人,愛侶,不是夫妻。你能說法律太不夠博愛嗎?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翰福音十四章,6節)
耶穌還說:『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約翰福音十章,9節)
所以厘清這些關係我們再來看:“不信耶穌的是不是也可以靠道德和行為稱義,得救,得永生?”就容易的多了。
聖經在羅馬書的三章23節中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這句話清楚的告訴我們這世上沒有一個義人,因為人的一生或多或少都會犯罪(不一定是大罪)。根據羅馬書一章18-21節中所說:人不認神也是罪!
有“罪”的人永遠無法贖自己的罪!
因罪的代價就是死亡,除非有一個無罪的人替你死,否則這個“死的罪”,人是無法償還的。
你可以透過行為和思想的“洗滌”改變你不好的一切,但你改變不了“死亡”。
基督教認為:生命是神所賜的!
當人自身無法擺脫罪(死亡)的時候,我們隻能借助“外力”--用耶穌的血來洗滌人的“罪”。
因祂是無罪的,並為所有有罪的人,做了罪的“挽回祭”--- 替罪人所犯的罪付了贖價(替他們去死),血債隻能用血還。
這樣使原本有原罪的人,因有“人”用生命替你贖了罪,而使你成為一個沒有罪的人。
當然,這裏的關係是你要“買替你贖罪的人的帳”--- 也就是信祂。如果你都不信祂,那祂的死(替罪人贖罪)就跟你沒什麽關係了。而你也不可能進入那窄門(耶穌基督),也就談不上永生了。
那是當然,因為你以無言以對,除非語無倫次。
非常抱歉,我忽然失去了和你繼續討論的興趣,敬請諒解。
>以宗祠為核心的家族祭祖活動不能算是祖先崇拜的全部內容,可以看做其表層結構。在整個文化層麵上,傳統文化的“敬天法祖”表現為一種倒置的、崇敬先王之治的曆史觀,孔子:“周監於二代,鬱鬱乎文哉!吾從周。”儒家追溯至堯舜禹時代、道教追溯至黃帝和老子,都是一種從“法祖”精神的體現。中國人自稱炎黃子孫,也超越了直係血緣的涵蓋範圍。學術傳承中,宋明理學、乾嘉考據學、晚清的文化複興都明確表達了一種追溯曆史、格義的“法祖”精神。<
其實,你這裏想要表達的不過是一個簡單的意圖,即所有中國人應該認同一個祖先,統治者就是在代表著那個祖先在治理中國全地,因此,大家都應該服從統治者的統治,否則就是褻瀆祖先的神明。
遺憾的是,每個中國人的祖先並非都是你在這裏所指的那一個。可以說,100%的中國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先祖究竟是誰。既然如此,為什麽要大家認同是“炎黃的子孫”?這不是褻瀆了每個人的先祖嗎?
如果你想和人討論一個問題,你必須與他人在有關這個問題的所有基本概念的內涵或定義上取得一致,例如,什麽是祖先、什麽是崇拜、什麽是法祖(這是我第一次聽說這個單詞。我隻知道中國有個醫學院士名叫裘法祖)、什麽是格義、什麽是祭祖、什麽是敬天,等等。在與他人的討論中,你不能任意賦予其你自己定義的內涵。否則,討論就失去了公認的基礎。
我在這裏討論的就是祖先崇拜。難道“祖先”和“崇拜”這兩個直觀而又基本的概念還需要重新定義和解釋嗎?難道LZ沒有對祖先和崇拜給出明確的定義?如果你認為需要,那麽,請你給出定義和解釋。讓我們看看你的定義和解釋是否能夠得到公認,以便防止出現指鹿為馬、或掛羊頭賣狗肉的事情發生。
看來我們的討論不在一個層麵上,說的不是一件事。
如果一個人的祖先們真的有靈在地下或天上,他們要是知道他們的後代胡亂祭拜,他們會該感到高興呢還是該忿怒呢?
當然,我們也可以假設說人死後根本沒有靈魂,因此,胡亂祭拜也無所謂,不過是祭拜者本人的心理嗜好而已。果真如此,另當別論。
然而,事實是,祭拜祖先者事先假定的就是他們死後靈魂依然是活著的!!!
盡管我是地地道道的中國人,到我並不認為我是炎黃“子孫”,除非你說這裏的“子孫”是個廣義化的概念,而非血緣意義上的“子孫”。炎帝和黃帝不過中國上古時代的兩個帝王而已,與你我作為個體生命沒有二至。既然你要拜祭祖先,你就需要嚴格地弄明白自己的祖先究竟是誰!!!假設你的祖先從血緣上並不能追溯到炎帝或黃帝,你憑什麽要說自己是他們的子孫?你憑什麽要拜祭他們中的其中之一?你憑什麽不拜祭自己真真的祖先?遺憾的是,沒有任何人能夠確切地知道自己真真的祖先是誰!!!
此外,中國曆史上戰亂頻仍,士兵燒殺奸淫成性,還有偷情私生、過繼領養、偷竊拐賣、嬰兒買賣拾遺,等等,誰能知道誰的祖先究竟是誰?假設你現在姓李,可是,你有100%的信心說自己真的是李姓的後代嗎?恐怕沒有任何一個中國人敢說自己就是某姓的後代。既然無知,拜祭祖先就是徹底愚昧的表現。沒有比這個更愚昧的了。
以宗祠為核心的家族祭祖活動不能算是祖先崇拜的全部內容,可以看做其表層結構。在整個文化層麵上,傳統文化的“敬天法祖”表現為一種倒置的、崇敬先王之治的曆史觀,孔子:“周監於二代,鬱鬱乎文哉!吾從周。”儒家追溯至堯舜禹時代、道教追溯至黃帝和老子,都是一種從“法祖”精神的體現。中國人自稱炎黃子孫,也超越了直係血緣的涵蓋範圍。學術傳承中,宋明理學、乾嘉考據學、晚清的文化複興都明確表達了一種追溯曆史、格義的“法祖”精神。
祖先崇拜有其局限性,影響了文化創新和反省,但是也同樣具有其合理性,傳統社會的凝聚力、文化的整合力都部分地得益於此。正如韋伯所言,早期巫術和現代科學具有同樣的合理性(雖然不是現代意義上的工具理性)。
如果要證明“祖先崇拜是最愚昧的崇拜”,我覺得應該深入研究、比較了生殖崇拜、自然崇拜、圖騰崇拜之後才可以評論。不知TNEGI//ETNI兄以為然否?
>濟安: 閣下的觀點似乎感性大於理性。<
Should be: lz's and 中國人的觀點似乎感性大於理性。
>濟安: 祖先崇拜不是對具體某一個先祖的崇拜,......<
>lz: 家族祭祖是祭祀同一家族成員譜係上明確的直接血緣上的祖先。家庭祭祖是祭祀每個家族更直接的血緣祖先,其形式一是家中設靈主牌位供奉,二是到塋地祖墳上擺祭品並時叩頭燒紙錢等。<
祖先崇拜不是對具體某一個先祖的崇拜,閣下這一句“所以,祖先崇拜乃是最愚昧的崇拜”在邏輯上是難以成立的。閣下的觀點似乎感性大於理性。
傳統的中國社會不是“世俗的”,佛教的因果和輪回觀念也遠遠比我們想想得強大,請參看楊慶堃關於中國社會宗教的著作。
我同意你的真空期說法,但是傳統文化的顛覆運動始於清末,並不完全是共產黨的錯誤,雖然共產黨也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責任。
可以稍微具體一點麽?哪幾個地方是曲解?
中國基本上是個世俗國家,儒教總體說來不是宗教,更接近一種生活方式 - 中國人不怕因果報應,以前的傳統倫理道德經過了49年之後半個世紀的掃蕩,已經滅絕了 - 而新的尚未建立,真空期,因此做事沒有底線。。。
敢問“自然人”:你善嗎?你自始至終善嗎?你從未作惡?也絕無惡念?
幾次文化運動推翻了傳統道德體係,卻沒有建立起與現代社會相適應的社會倫理基礎,導致人的欲望無限膨脹、失去製衡。
社會治理方麵,政府的權力沒有監督和製約,導致權力固化和尋租,幾乎每一個公共事件都與腐敗和權力尋租有關,幾乎所有的天災都因為人禍而起,就是最好的說明。
我在籌劃用中國文化為中心組織一個華人活動團體.也許用中文學校為活動中心,組織大人同時進行其它討論活動.這樣大家就不用去教會才有社交圈子了.
本來上麵的留言時給你的,整錯了。嗬嗬。我靠,你丫不錯啊。小樣吧,臭不要臉的。哥們我在學校沈陽說話呐,呸!
俺就喜歡玩這樣的遊戲,看到樓上這樣的人我必須痛扁你一頓。猥瑣的樣子吧。埋汰兒地。
臭不要臉!
聖經把猶太曆史童話般的神話了,是很好的曆史文獻,值得一讀.但是由於信教而拋棄自然科學和人類曆史,真的認為上帝創造了人類和宇宙,真的認為諾亞是我們共同祖先,真的認為耶穌會第二次降臨拯救地球,那就和成年人還相信聖誕老人一樣可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