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
(2014-10-23 09:33:28)
比較國內與美國的慈善事業現狀,不免令人掃興,不久前的統計數字如:中國人均GDP與美國比較相差38倍,而人均慈善捐款額差7300倍;中國每年募集到慈善資源不到GDP的0.1%,美國慈善公益團體掌控的資源高達GDP的8%-9%;中國募集的慈善款物大半來自海外捐贈;美國的慈善捐贈10%來自企業,5%來自各種基金,85%來自民眾;國內工商注冊登記的企業超過1000萬家,有過捐贈[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0)
(2014-10-22 09:19:15)
曾經有過這麽一件事:德黑蘭一家法院裁定,美國出生的美籍伊朗裔阿米爾•米爾紮•赫克馬蒂為中央情報局從事間諜活動,判他死刑。赫克馬蒂則說遭到美國情報機構“愚弄”,“不想傷害伊朗”雲雲。此案讓人想起那個著名的中國駐美間諜金無怠,金在接受審訊時引用一個二戰時被關進美國集中營的日裔美國公民的話:如果你的父母打起架來,你站在哪一[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1)
(2014-10-20 08:49:28)
一黨專政的中國,開始幾乎沒有法律、靠政策管製,到了建立法律、逐步取代政策的時候,必然經過目前這樣一個:政策與法律並存的雙軌期。由於法律的主要功能之一是維護黨的利益,所以,出現與政策看不出明顯區別的現象。比如,法律有定義比較明確、全民適用、接受檢查等特點;而政策則為權宜之計、故意弄得概念模糊、語義不明,以便相機行事。一建國,毛澤東就[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1)
(2014-10-17 09:07:27)
林彪說過“軍隊是專政的工具”,意為:軍隊是殺人機器,是奪取政權和鞏固政權最有力的武器,是個原理通用於中外古今。所以,軍隊的指揮權實際上就等於國家政權。英美等國,建軍在先,建黨在後,但是憲法規定執政黨通過政府掌握兵權,稱作“軍隊國家化”;要求軍人在政治上保持中立,甚至讓軍人脫離黨籍。中共則一向直言不諱:我們的原則是黨指揮槍[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1)
(2014-10-16 09:13:10)
偶見舊聞:國內“年度漢字”,漲價的“漲”和怨氣的“怨”同時勝出。“評選”是前兩年的事,現象卻延續至今。漲價是市場對政府經濟政策、管理水平的反應;怨氣是民間對社會現象、政府行為的評價。其實,任何國家的民眾,對政府執政能力表示滿意的都是少數,區別在於,有的國家在某些時候、不論出了什麽事,表麵上隻能看到“偉大、光[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0)
(2014-10-15 08:36:28)
美國各級政府機構運行的一直不怎麽好,不時有消息說某某州瀕臨破產。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政府員工太多,工資、福利等項支出成為沉重的財政負擔;但是,經濟不好,稅收不敷政府開銷雲雲。美國的公務員有多少?有報導說是2250萬,看似五十個州的雇員數,聯邦政府還有兩三百萬公務員呢,都靠納稅人供養啊。兩千多萬人的隊伍是個什麽概念?比整個製造業雇用的1150萬人[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0)
(2014-10-14 08:32:44)
歐元危機一波三折、牽延日久,有人開始懷疑歐洲一體化動議了。不僅歐盟、歐元區的理論和實踐,人類文明進程的理想與設計也一並經受著考驗。歐洲常常與北美一起並列“世界首善”之地,或曰近期人類發展的樣版與方向。然而,歐洲獲此殊榮為時尚不長久。一部歐洲史幾乎等於戰爭史。冷戰之前的歐洲,各種名目、幾十年一役的戰事幾乎首尾相連;即便硝煙消散,[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1)
(2014-10-10 10:20:59)
中共建黨至今九十多年了。這些年,中華大地風雲激蕩,社會製度幾經變遷,民眾的生活方式、道德觀念屢次更迭。在所有變化中,中國共產黨都扮演了重要角色。作為中國的一個部分,90年下來,中共本身也麵目全非了。理念、成份、行為方式,幾乎脫胎換骨,惟有執政的決心未曾稍改。共產黨則樂見其變。因為辯證唯物論認為:變化是永恒的、平衡短暫。事實上,中共的方[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0)
(2014-10-09 08:34:35)
北京市工商局要整頓廣告了,針對的是用字用語不規範、內容不符合精神文明建設要求等。說起來,廣告是純商業行為,有效與否有行業標準:能引起注意、印象深刻、食指大動、掏錢買貨的就是好廣告。製作中規中矩、表現藝術品味、入選“創意精選”、刻成光盤作教材的廣告,不一定能帶來生意哦。藝術水平一高,多半就看不懂------能看到奇妙的畫麵、斑爛的色彩,[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0)
(2014-10-08 08:57:51)
一般都說,對人得“蓋棺而論定”,其實不必拘泥,階段性定義定性未嚐不可。因為人有若幹個麵,大致可分成具體的事功作為和抽象的個人形象。政治人物的作為不好評價,對錯好壞因立場不同而異,幾個人議起來,吵架了,多半是有人受益、有人吃過他的苦頭;要是僅以其信念、能力論,標準好像比較容易接近。比如,麵臨個人安危仍然堅持一貫理念者,撇開對其主[閱讀全文]
閱讀 ()評論 (0)
[1]
[2]
[3]
[4]
[5]
[>>]
[首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