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持大專畢業證,報考醫療崗位事業編,綜合成績位列第1名,卻被市衛健局“判定”其當年報考成人高等學校時,違背成人高考的報名條件,所以考察結論為不合格;而市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和市教育考試院卻出具證明稱“該考生符合當年全國成人高校報考條件”。
該聽誰的?
近日,有網友在“問政四川”平台上,向四川省遂寧市市長王忠誠留言求助稱,其考事業編製時,雖然醫療崗位綜合成績位列第1名,但政審卻被射洪市衛健局以“學曆套讀”“中專與成人大專學曆時間重疊”為由,判定違規,口頭通報考察結論不合格。她留言懇請協調解決。
11月28日,市12345政府服務熱線受理中心的公開回複,對“考察結論不合格”做出解釋,稱經射洪市衛健局調查處理,該網友在報考川北醫學院時,正在成都中醫藥大學附屬針灸學院中專就讀,與成人高校招考簡章內的報考條件相違背。
但一份落款日期為2025年9月24日、加蓋有射洪市教育考試院、射洪市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紅色印章的證明材料給出了相反的結論,稱“該考生符合當年全國成人高校報考條件”。

射洪市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出具的證明材料。 問政四川 圖
該網友在“問政四川”上公布其畢業證書,以及上述校方、射洪市教育考試院、射洪市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提供的證明稱,她於2019年1月獲得川北醫學院成人高等教育畢業證書;此前,2018年7月,她獲得成都中醫藥大學附屬針灸學校畢業證書。

該網友於2019年1月獲得川北醫學院成人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問政四川 圖

成都中醫藥大學附屬針灸學校遂寧市衛校提供的證明。 問政四川 圖
上述網友在留言中稱,她於2015年8月-2018年6月在成都中醫藥大學附屬針灸學校遂寧市衛校就讀中專;於2015年10月報考川北醫學院護理專業,次年,2016年3月-2019年1月期間,就讀成人大專。
“在報考本次醫療編製時,我均如實提交學曆材料,在筆試及麵試環節學曆材料均審核通過。”該網友表示,政審階段射洪市衛健局認為此為“學曆套讀”屬於違規,以口頭解釋政審不合格,並未出具任何正式文件、未明確指出其所依據的政策文件。
11月28日,射洪市12345政府服務熱線受理中心回複稱,根據《2025年上半年遂寧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規定,“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公開考試招聘全過程,資格初審通過、網絡報名成功不代表應聘人員最終資格審查合格。在任何時候、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隱瞞有關情況、弄虛作假、違反回避製度等,將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所產生的後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對此,該網友認為,射洪市衛健局應向其出具正式書麵的《不予錄用決定書》並明確引用其所依據的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或政策文件原文。她表示,在2016年及之前的一段時間內基於中專在讀報考成人大專的情況是國家教育政策允許的,入學和畢業程序均符合當時的規定。那麽,“在當時的政策背景下取得的學信網可查的國家承認的學曆,在現事業單位招考中是否應被承認為有效學曆?”
但射洪市12345政府服務熱線受理中心11月28日回複稱,經射洪市衛健局調查處理,根據《四川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成人高考報名條件一欄明確是“國家承認學曆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而該網友在成人高考報名時正在成都中醫藥大學附屬針灸學院中專就讀,與招考簡章內的報考條件相違背。
12月1日,該網友對射洪市12345政府服務熱線受理中心的上述回複評價稱,“不滿意”。

問政四川網頁截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