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貴陽清鎮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作出一份《受案回執》,受理報案人於豔紅所反映的陳周長涉嫌合同詐騙一案。
陳周長係貴州盛世金龍房地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控告人於豔紅稱,自2012年以來,被控告人陳周長在貴陽清鎮市以土地開發為名,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長期使用欺詐手段,騙取陳洪斌等人巨額資金。

▲在建項目名為“海峽兩岸青年創業創新中心-盛世龍門”的地塊現狀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決書稱,陳周長“在自身融資能力有限的情況下,放任商業風險,造成與多個合作主體訂立合同又無法履約的後果”。
陳周長則否認實施合同詐騙,他解釋稱,他與控告人等人的合作關係,如今變成了借貸關係,“我沒有逃避責任,這些年我一直都在工地上。”
報案人:
被控告人相繼與多方簽訂開發合同
報案證據顯示,2015年12月28日,陳周長競拍取得清鎮市百花社區宗地編號QZ(15)031地塊。同年12月31日,陳周長與清鎮市國土資源局簽訂書麵協議,約定陳周長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為4995萬元。
於豔紅控告稱,陳周長自知自身無力支付出讓價款,自競拍土地之前,先後與趙某慶、太倉市通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陳誌、陳洪斌、唐某一等多方簽訂合作開發協議。簽訂合同過程中,陳周長不斷隱瞞已與他人訂立合同合作開發的事實,在合作方支付約定的投資款後,又以自身無法履行約定為由,要求合作方支付餘下全部出讓價款。於豔紅稱,包括陳洪斌在內,陳周長累計騙取投資金額近一億元。
於豔紅是陳洪斌的妻子,她稱,2017年7月24日,陳周長隱瞞其已將清鎮市QZ(15)031地塊先後與趙某慶、陳誌等合作開發的事實,隱瞞沒有實際履行能力的真相,以簽訂土地共同開發合同的方式,騙取陳洪斌與其簽訂合作協議,陸續誘騙陳洪斌實際投資6000多萬元。
她提供的證據顯示,在與陳洪斌簽訂合作協議前,陳周長已與多方簽約。2016年2月1日,陳周長與趙某慶簽訂合作協議書,約定按趙某慶51%、陳周長49%的股權比例共同投資設立項目公司,對涉案地塊進行開發。為此,雙方設立了貴州萬盛華利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2016年10月11日,陳周長與太倉市通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聯合建設清鎮市QZ(15)031地塊住宅項目貴州盛世華海置業有限公司股東投資協議書》;
2017年5月22日,陳周長又與陳誌簽訂合作投資協議,設立貴州盛世龍門置業有限責任公司,共同開發涉案地塊。

▲盛世龍門項目在建售樓部現狀
於豔紅稱,此前的這些合作協議均沒有得到履行,而其丈夫陳洪斌對這些之前就存在的協議毫不知情。她稱,陳周長的欺騙行為,使陳洪斌陷入了投資後就能共同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錯誤認識,導致最終遭受了投資款及貴州盛世金龍房地產有限公司60%的股權利益等財產損失。
最高法稱“放任風險”
合作方稱一筆國資借款存疑
同樣與陳周長簽訂過“合作投資協議”的貴州納雍人陳誌稱,十多年前,他出於信任,開始跟陳周長合作,“沒想到他反複欺騙,而且是分別對各方欺騙。”天眼查信息顯示,陳周長官司纏身,目前被限製高消費,且為失信被執行人。
陳誌與陳周長的“合作開發”的合同糾紛民事官司打到了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再232號民事判決書稱,陳周長“多次先後與人融資的根本原因,是其需要資金繳納欠付土地出讓金和延遲繳納產生的高額違約金”,“陳周長在自身融資能力有限的情況下,放任商業風險,造成與多個合作主體訂立合同又無法履約的後果。”但對於陳誌所主張的損失,最高法撤銷了一、二審法院作出的陳周長需支付陳誌違約金的民事判決。
除合同糾紛外,陳誌還指出陳周長的一筆國資借款存疑。
2012年5月31日至2023年8月21日,陳周長向清鎮市城北新區3—5A號地塊(QZ(15)031地塊即由該地塊一級開發而來)累計投入1590萬元(其中陳誌出資1264萬元),參與該地塊一級合作開發,並由此享有對清鎮市工業園區建設開發辦公室的1590萬元債權及相應利息。後雙方因合同糾紛,陳周長於2016年6月前後,起訴清鎮市工業園區建設開發辦公室,主張該筆本金及利息。
而一份簽訂於2015年12月25日的“借條”顯示,清鎮市工業園區建設開發辦公室向陳周長出借460萬元,約定該資金從“項目地塊投資應得的本金及收益中收回”;2016年3月30日,該辦公室再次出借陳周長200萬元,借條中工業園區財務運行部手寫“項目清算成本費用及淨收益時從其應收的實際投資本金1590萬元中扣回”。
陳誌認為,該筆“無息借款”借款在前,陳周長起訴在後,工業園區建設開發辦公室完全可以在訴訟中提出正常的債權債務抵扣,以減少利息支出,維護國有資產安全,但直至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審該案,雙方才在調解程序中達成協議。
陳誌向當地多個紀監部門反映陳周長與清鎮市工業園區建設開發辦公室簽訂虛假借款合同套取財政資金,導致國有資產流失。
11月26日,對陳誌反映事項,時任清鎮市工業園區建設開發辦公室一副主任回複紅星新聞記者稱,“不知情”。清鎮市紀委監委稱,該線索已經轉給貴陽市派出第二紀工委處理。
被控告人否認詐騙
“這些年我一直在工地上,沒有逃避”
QZ(15)031地塊緊鄰清鎮市人民政府辦公地,由3—5A地塊完成一級開發而來,在當地被視作黃金地段。陳誌等多名控告人不理解,陳周長“實際未出一分錢,怎麽就搞了一塊地?”
11月19日,在QZ(15)031地塊,紅星新聞記者見到了被控告人陳周長。

▲11月19日,陳周長(右一)在工地上
“這些年我一直在工地上,沒有逃避責任。”陳周長說,他沒有實施合同詐騙,經過多輪訴訟及法院民事判決,他與控告人等人的合作關係,最終都變為“借貸”關係。“當年跟我合作的搭檔,他們其實彼此知情,但現在故意說互不知情。”
QZ(15)031地塊上,目前正在建設的項目名為“海峽兩岸青年創業創新中心-盛世龍門”。今年4月,清鎮市人民政府官網發布“海峽兩岸青年創業創新中心-盛世龍門建設項目規劃調整公示公告”。公告稱,該項目由貴州盛世金龍房地產有限公司負責建設,規劃方案於2017年10月24日—2018年8月期間,經市長辦公會和住建局審核通過,並取得《國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今年6月,清鎮市召開的市政府七屆第85次常務會議提到,對當地已經開工項目,要全力做好要素保障,加強資金監管,在保證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設進度。該會議審議了《清鎮市海峽兩岸青年創業創新中心盛世龍門建設項目修建性詳細規劃調整方案(送審稿)》,要求督促業主方加強資金籌措,保障項目建設有序開展。

▲陳周長接受清鎮融媒采訪
調整公示公告顯示,該項目總建築麵積203276.36㎡,機動車位1458個。陳周長稱,建設資金來自“親友籌措”,預計兩年半後項目建設完畢,目前工地開工建設的售樓部,以後還可以作為婚慶場所。“我堅持這麽多年,目的就一個,就是按照國家行業規範,依法依規將該宗國有建設用地開發好。”
“海峽兩岸青年創業創新中心-盛世龍門”項目目前整體仍為一塊空地,但其四周早已高樓林立。據清鎮融媒,清鎮市以服務民企“五幫”專項行動為抓手,用好保交房指揮棒,讓多個項目“重煥生機”。陳周長接受采訪時說,對這個項目,因為得到了行業主管部門的支持,他“非常有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