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友反映,今年5月,廣東東莞一學校老師把11歲男孩耳朵打聾,孩子尚未恢複,至今老師沒有賠償和被處分,希望有關部門處理。診療單顯示,當時,孩子被診斷為“突發性耳聾”,體格檢查顯示:左耳廓無畸形,耳廓無牽拉痛,鼓膜完整。



涉事學校是東莞市東城中堅實驗學校,官方資料顯示,其為一所九年一貫製高端民辦學校。11月24日,瀟湘晨報記者致電該校,工作人員表示,當時情形並非家長所說的那麽嚴重,“正常的教學,有監控的,不是家長一方說辭。”目前該老師在學校工作,孩子已經轉學。東城教育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市民打算走法律途徑,不接受協商,他們會根據判決書再進行處理。
11月25日,該校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監控視頻顯示,事發於今年5月21日下午,這個小孩不遵守課堂紀律,老師過去提醒,“有個提示的動作,用食指撥(勾)了一下,不存在扇、扭等毆打行為。”由於上級相關規定,視頻不便公布。

該工作人員介紹,小孩回家可能對家長說被老師打了,第二天家長帶小孩去醫院檢查,檢查後報了警。22日下午警方組織協商未成功,於是立案。6月初,因該案沒有違法事實的情形,警方決定終止調查。後來又多次協商,但未達成一致。
該工作人員表示,至於孩子為何檢查出突發性耳聾,則無法確定。後來各方認為,涉事老師的行為沒有很出格,對其沒有處分。11月24日和25日,記者致電轄區派出所谘詢此事,工作人員表示,相關情況不便透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