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女教師在三個人的微信群聊天因誹謗他人被台州警方行拘一事有了最新進展。
女教師將天台縣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銷天台縣公安局於2024年12月24日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判令被告依國家規定的標準賠償原告被拘留期間的經濟損失,並向其賠禮道歉。該案將於9月24日上午在台州市天台縣人民法院開庭。
當事人林女士(化姓)提供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4年11月26日,林女士在未核實信息真實性的情況下,將關於某教師賣淫的不實信息在微信群名為“果凍局長群”進行傳播,並通過微信將該信息傳播給趙某某。11月28日,林女士又將該不實信息在微信群名為“仙女下凡”進行傳播。後該不實信息擴散,對該教師的名譽造成不良影響。案發後林女士到公安機關投案。
天台縣警方經調查認為,林女士的行為已經構成誹謗,且給該教師的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名譽造成較大影響,係情節較重。經查證、林女士屬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對其減輕處罰,決定給予林女士行政拘留2日的行政處罰。
對此處罰,林女士表示不服,遂向天台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林女士表示,“仙女下凡”微信群和“果凍局長群”分別是自己的兩個3人群,前者包括兩名閨蜜,後者是和父母的家庭群,沒有主觀故意,更沒有傳播謠言的客觀行為。
林女士表示,其曾在天台中學工作過,在微信群談論此事時,當地已經有各種傳言,在僅有三個人的微信群係小範圍的親密人員之間內部的閑聊,具有私密性和隱蔽性,該言論不會也不可能導致對方的社會評價被降低。
2024年12月3日淩晨,天台縣公安局城西派出所的民警突然趕到杭州,將林女士帶往就近的派出所詢問情況。出於配合警方的工作,林女士將手機解鎖,將所有聊天經過一並說明。林女士回憶,在結束連夜的問詢後,其疲憊地返回家中。到了12月24日早上,天台縣公安局城西派出所一位邱姓民警打來電話,要求林女士立即從杭州趕到台州天台縣,“領導要找你談話”,到了派出所突然被告知要實施拘留。
澎湃新聞了解到,在此事件中,群裏林女士的另外兩名閨蜜,一人是在培訓機構教音樂,未被實施拘留,一人在天台當地也是一位編製內教師,被行政拘留2日。另有一名與林女士私下微信聊天談論此事的老師,被行政拘留4日,但因有孕在身,未被執行。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警方認為林女士的違法事實主要為將不實信息發布在兩個微信群,且又將信息私發給個人,“後該不實信息擴散,對施某某的名譽造成不良影響”。林女士認為,該不實信息擴散的責任不應由她本人承擔,她本人也從未製造或者散布,也未在公開場合或者微信大群發言,“隻是一次再平常不過的跟閨蜜之間的日常聊天,普通人都會去做的事”,警方將其影響簡單粗暴地歸責於她,顯然是不公平的。
據此,澎湃新聞聯係到始豐派出所(原城西派出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有關案情不方便透露。
天台中學主要負責人向澎湃新聞表示,被謠言影響的教師是在學校同事的陪同下第一時間去派出所報案的,此事發生後,該教師的情緒也受到了很大影響,學校也盡可能地對其提供幫助,該年輕老師入職不久,平時表現不錯,也是班主任,目前教學工作未受影響,正常開展中。
澎湃新聞從天台縣有關部門獲悉,目前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以法院判決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