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娛樂專稿(莊自修/文)
趙露思與銀河酷娛的解約糾紛,正鬧得不可開交。
這邊,趙露思控訴公司侵權、漠視健康;那邊,銀河酷娛否認違約,卻回避關鍵問題。
內娛的藝人解約戲碼,向來不缺看點。有人因資源糾紛,有人為職業規劃,更有人想掙脫 “不平等條約”。
隻是,當解約演變成輿論戰,無論誰占上風,代價或許都比想象中更沉重。而天價違約金、舉證難題等關卡,也讓這場博弈充滿變數。
1.0解約眾生相
最近,趙露思與其經紀公司銀河酷娛的糾紛還在持續。
據趙露思方爆料,其與經紀公司的經紀約是從2023年到2030年,而這期間,她對公司有諸多不滿:控訴公司經濟侵權,未經協商從工作室賬戶劃走205萬;漠視她的健康權,在她生病時未帶她看病,反而把她關在酒店房間內搞一些玄學的東西;而在趙露思想要解約時,公司卻以“家人患病”等理由拖延等。
麵對趙露思方的眾多控訴,銀河酷娛否認所有違約行為,稱“始終以藝人意願為先”,但未回應205萬劃款等實質問題。
圍觀這場輿論戰,可以說沒有贏家。
銀河酷娛被質疑壓榨藝人、縱容網暴、轉移債務,深陷負麵輿論。趙露思被批評“占用公共資源”“情緒化維權”,更有網友給她貼上“爽子”的標簽,讓她在公眾麵前的形象更加崩壞。
北京勇者律師事務所創始人易勝華律師透露,內娛藝人解約的原因有很多,包括但不限於身體健康原因、職業規劃改變、公司違約(未按照約定給藝人提供相應的資源和演出機會)等。
“最常見的還有,有些藝人火了以後,認為公司之前簽訂的經濟合同條件太苛刻,不合算。或認為公司平台太小,不能為自己的發展提供更大幫助,想投奔更大平台或自立門戶”。
易勝華律師說,“前麵幾種都比較容易舉證,最後一種算藝人違約,很難舉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一般都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鬧大了,對藝人的商業價值和藝術生涯會造成很大影響。”
趙露思事件中,她反複提及自己的健康問題,貌似想以此解約。但經紀人菠蘿透露,國內因為健康原因解約的案例很少見,因為心理疾病評估複雜,因果難確定,多數也不影響工作生活,所以因患抑鬱症而解約,法院一般也不會支持。
易勝華律師也從法律層麵點出其中的困難。
“如果藝人以身體健康為由提出解約,必須要證明,身體健康問題來自於經紀公司安排的工作,持續治療時間很長,無法繼續履行合約。”
易勝華律師說,“同時,如果藝人因為健康原因與經紀公司解約,不久就繼續投身演藝工作,那麽誠信就會受到質疑,商業價值會受到很大影響,相關主管部門也不會鼓勵這種不誠信的行為。”
對於藝人與經紀公司的關係,易勝華認為就跟職工與單位的關係類似,發生糾紛的時候,應該根據法律規定、合同約定、事實和依據來處理。“通過網絡喊話的方式溝通,處理節奏可能會快一些,但會給雙方都造成不好的影響”。
2.0天價違約金?
在趙露思事件中,有不少猜測,其一便是,趙露思此次想要成功解約,可能需要付出高達4億的違約金。
事實上,這些年對於藝人的違約金確實有各式各樣的傳言,比如此前陳楚生解約,網傳他麵臨227億的違約金索賠;蔣勁夫與唐人影視的解約官司中,也麵臨唐人影視一千多萬元的索賠。
易勝華律師透露,經紀公司在培養藝人的過程中會投入很大資金和資源,而且成功率很低。為了防止藝人爆火之後違約,導致公司利益受損,一般合同中確實都會約定巨額違約金。類型包括:固定金額、藝人收入的倍數、公司投入成本的倍數等,頭部藝人的違約金通常在數千萬乃至數億。
“但在司法實踐中,法院不會支持天價違約金,通常判定為合同約定違約金的30%以下。”易勝華律師說道。
比如陳楚生解約案中,最終賠付金額為650萬。蔣勁夫解約案中,最終賠付金額為200萬。
不過,相比賠付的金額,對於藝人來說,更大的損失在於打官司浪費的時間。陳楚生在自己最紅的時候跟經紀公司打官司,導致事業落入穀底,最近兩年才慢慢複出。
菠蘿透露,內娛很多藝人即使是合約到期不續約,也沒有外界看到的那麽風平浪靜和體麵,基本上或多或少都要付出一些“代價”,尤其是當紅藝人。比如某當紅小生,為了順利離開經紀公司,解約前答應公司拍指定的三部劇。而某當紅流量花解約前也被“逼”著接下與她過往角色重合度較高的一部古偶劇。
盡管如此,易勝華律師仍然認為,藝人解約最正確的打開方式是協商解決。
“訴訟方式最終結果必然是兩敗俱傷,藝人的事業青春很短,訴訟耗時較長,會影響事業發展和商業價值。”
易勝華律師說,“如果非要訴訟,一定要提前準備各方麵的證據,聘請專業律師代理。”
同時,如果能夠提前避雷,則最好不過。為此,易勝華律師從法律層麵給了藝人們幾點建議。
“簽約時有幾個條款必須注意:自動續約,一不留神就自動續約了;全權代理,這個必須高度警惕,否則很可能對外承擔違約責任,經濟和聲譽都受損失。”
易勝華律師說,“最重要的點在於,公司聘請的律師主要保護公司利益,公司利益與藝人利益有時候有衝突,藝人需要有自己經驗豐富的私人律師幫忙審核與工作有關的各個合同,代表藝人與公司接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