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因“涉嫌擅自改裝”被交通執法人員駕車攔下,暫扣至私人停車場,最終掃碼交2650元沒給開票被放行。
6月19日,當事車主向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表示,交通局工作人員涉嫌跟停車場“合作”創收,他認為其中有“貓膩”。
對此,河北省保定市滿城區交通分局否認執法人員參與。
>>>貨車司機被扣車“收費”
“貨車被執法人員駕車攔下,暫扣停車場掃碼交2650元放行”
涉事車主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6月7日上午10點40分,自己雇用的司機高先生駕車路過234國道轉春暉西路300米路口,被滿城區交通分局兩名穿製服的執法人員駕車攔下。


定位係統確定被攔車的位置
車主介紹,高先生當時駕駛的是一輛17.5米長的半掛貨車,而且是空車,“有牌照,有登記營運證,手續齊全,車上沒有違法行為,不存在改形,車是正常年審,他不認為有啥違法行為。”
車主強調,交通執法人員沒有出示扣車法律文書,就將高先生的車暫扣滿城區北環路一家停車場。“司機也老實,配合著把車開到停車場,對方給開登記保存清單,說讓拿那個去接受處罰。後來停車場的人提供二維碼,讓司機當場掃了一筆500元、一筆150元停車費、一筆2000元,等於總共要了2650元,說付了就不用交罰款了,最後司機就把貨車開走了。”
車主提供的登記保存清單顯示,高先生車輛被暫扣的原因,係因調查涉嫌擅自改裝已取得營運證的車輛。按照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需先行登記保存7日(從6月7日至6月13日)。在此期間,當事人或有關人員不得銷毀或轉移證據。上麵有高先生及執法人員的簽名,蓋有保定市交通運輸局的公章。

相關支付憑證顯示,6月7日12:13至12:15,高先生先後掃碼支付500元、2000元和150元,其中2000元是支付給停車場負責人的朋友。



付款記錄
車主表示:“沒出具車輛暫扣憑證,隻給了證據登記保存清單,就直接把車扣到停車場,讓掃碼交錢,也沒有《處罰決定書》,而且繳費收據也沒有。”
>>>區交通分局回應
違規收費,局領導責成聯係司機退錢賠禮道歉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係滿城區交通分局此前和車主聯係的工作人員,其回應稱:“你可以打我們紀委監委的電話,我們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已經介入調查了,你不用給我打電話了,我現在沒有權利解釋回答你任何問題。”
6月19日,滿城區交通分局負責人回應媒體稱,目前停車場已將錢退還給司機。對於該局執法人員是否有參與停車場收費一事,區紀委監委已介入調查,估計很快就會有調查結果。
6月13日中午,車主接到滿城區交通分局工作人員的電話,錄音顯示,工作人員表示:“我及時跟我們領導匯報了,我們也著手調查了。這個車輛是6月7號查扣的,我們處罰室還沒有及時處理,我們也趕緊派人去停車場看了,車已經不在了。”
工作人員表示有必要聯係司機,詢問當時的詳情。“事是這麽個事,涉及到什麽,咱們該怎麽處理就怎麽處理。你提供的信息線索,我們會進一步調查的,到時候涉及到誰,我們該處理誰,我們都會給你反饋的。”
當日下午,該工作人員再次向車主反饋稱:“停車場現在已經承認是他們收的錢了,我們局領導責成我聯係司機,把停車場違規收的錢給司機退回去;就我們工作上的一些失誤,給司機賠禮道歉。”
這位工作人員協商具體退款方式:“讓司機直接跟我聯係,還是加微信轉過去,還是讓停車場那個人直接給退,還是通過我去退?你問一下,讓當事人跟我聯係。”
同時,這位工作人員表示:“這個事還在深挖當中,暫時從我們所掌握的信息來看,沒有執法人員參與這個事。”
>>>當事車主、司機回應
“錢不是說收就收,說退就退”,不清楚是誰的停車場
6月19日下午,涉事車主告訴記者,“錢沒退,沒讓他(停車場負責人)退,他想微信退回來,也沒去加他微信。不說清楚的話,錢不是說收就收,說退就退;扣車得有法律依據,不能說扣就扣,說放就放。”

車輛當時被扣的停車場,
6月19日晚,記者聯係上司機高先生,詢問2650元是否退還,其表示:“我現在還不知道呢,我們老板說已經處理好了。”
高先生是邯鄲貨運司機,今年37歲,常年跑運輸。對於被交通執法人員攔扣在停車場,高先生表示:“我也不清楚這個是誰的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