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的劉先生向極目新聞記者反映,2月24日晚,他在小區質問兩名女子遛狗為何不牽繩,卻被其中一名女子打成輕傷二級。劉先生報警後,警方擬刑事立案,但後來女子取保候審,這讓劉先生難以接受。
6月2日,劉先生介紹,2月24日晚,他牽著朋友的狗準備出重慶融匯小區時,遭到兩隻沒牽繩的狗瘋狂追趕,“一隻是柯基,一隻是哈士奇,一直追我。我多次向兩名遛狗女子提出弄走她們的狗,但均未得到回應,直到狗把我撲倒在了綠化帶裏麵,導致我被綠化帶紮了。”
劉先生稱,事後,他責問兩名遛狗女子為何遛狗不牽繩,卻遭到其中一人王某的回懟和辱罵,“你非要在這裏遛狗是不是?”隨後雙方發生口角,繼而發展到對方率先動手打人。“她打了我一耳光,導致我的耳機丟失,她此時準備離開。我蹲下找耳機未果後,拿出手機錄視頻取證準備報警,她又衝過來搶我的手機,並用手機狠狠砸我麵部,鮮血直流。”事發後,劉先生向警方報警。
視頻截圖(受訪人提供)
當地警方2月25日的接報回執顯示,劉某與王某於2025年2月24日22時45分左右在融匯小區內因遛狗發生糾紛,後雙方都有肢體接觸,劉先生鼻部受傷,擬立治安案件。3月21日的回執又顯示,劉某鼻子受傷,經過法醫判斷,傷情已達到輕傷二級程度,“由於涉及治安和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已於2月25日受案,現擬立為刑事案件。”
劉先生提供的3月25日案件辦理情況告知書顯示,王某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現已取保候審。
“我對王某取保候審有異議,另外對方沒有主動提出賠償醫藥費和相關費用,全部都是我們自己出的。在打人當晚,對方很不配合,後來在調解室態度也很不好,這之後我再也沒有看到過王某。”劉先生說。
當時情形是否如上述劉先生所言?6月2日,記者嚐試聯係涉事的另一方王女士,電話未能接通,消息也未有回複。
記者聯係小區物業和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均表示,當地有明確規定,遛狗必須拴繩牽繩。記者聯係轄區派出所,工作人員未正麵回應此案件的處理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