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孩丹丹(化名)在成都鑫銀匯KTV從事有償陪侍工作。2023年8月26日淩晨,時年15歲的她酒後從KTV所在的三樓墜下,全身多處受傷入院。此後,涉事的鑫銀匯KTV因“有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有償陪侍的違法治安管理活動的行為”被立案偵查。5月28日,極目新聞記者從丹丹母親彭女士處獲悉,該案二審已經終結,涉事KTV負責人彭某及無業人員陳某某、林某等三人均被判刑。
丹丹腿部遺留的斑痕
一審判決書載明,法院經審理查明,2022年3月至2023年8月,陳某某、彭某、林某以上述方式,陸續組織包括被害人丹丹等11名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被害人王某某等4名16周歲以上未成年人在內的多名女性人員,在“鑫銀匯KTV”駐場,從事有償陪侍活動,其中部分陪侍活動包含色情內容。
2023年8月26日,被害人丹丹因陪侍飲酒等原因,在“鑫銀匯KTV”門外三樓走廊翻越欄杆墜樓。
丹丹此前接受治療時照片
法院另查明,2023年8月某天晚上,被告人陳某某趁送兩名KTV陪侍少女回出租屋之際,通過言語威脅等方式,伺機對兩名少女進行強製猥褻。
天府新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陳某某犯組織未成年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處罰金5萬元;犯強製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5萬元。陳某某賠償丹丹醫療費等各項費用4.8萬餘元。
被告人彭某、林某犯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年六個月,均被處罰金5萬元。
一審判決後,陳某等三人不服判決上訴,丹丹母親彭女士也就民事部分提起了上訴。2024年11月,經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5月28日,彭女士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女兒出院後一直在家休養,目前因為不想聽她的嘮叨,暫時借住在親戚家,她則按時去看望和送生活所需。由於傷勢過重,女兒留下了嚴重的終身後遺症,如今一隻腳成為瘸腿。
“她走路走多了,或者天要下雨就會喊疼,平時要墊高鞋墊走路才平衡。”彭女士說,女兒腿部一疼就會喊她,她看著非常心痛,但她又無能為力,隻能帶女兒去治療,通常是艾灸或者紅外線理療等方式,幫助女兒緩解疼痛。目前,每月丹丹的治療費用需要花費兩三千元,而她跑外賣的收入不固定,經濟壓力大,法院判決陳某某給丹丹的賠償,對方一直沒有支付,她已委托律師辦理。
彭女士表示,丹丹除了身體上的後遺症外,心理上同樣留下了嚴重的陰影,丹丹在睡夢中會突然抽搐,醒來滿頭大汗,“她跟我說夢裏會有從樓上掉下去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