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喬悅
編輯 | 蘇米
今年2月,一架從四川達州飛往福建泉州的航班上,一名61歲乘客突發昏迷,送醫後不治身亡。
這件事在當時曾引起廣泛討論。有人提出疑問,這架載有上百名乘客的航班,真的沒有一位醫務人員嗎?
航空公司回應稱,乘務組在發現乘客無應答時,立即廣播尋找醫務人員,但始終無人回應。隻能由乘務員按照程序為其吸氧、做心肺複蘇,直到飛機落地,由地麵醫護人員接手。
家屬對於航空公司的回應並不滿意,事後發文,希望找到同機乘客,還原搶救經過。

乘客家屬在社交平台發文尋人,希望還原經過
也有人從事後家屬的態度中推測,如果當時有醫生出麵,那麽他可能麵臨家屬的指責和法律風險,有可能成為航空公司轉嫁責任的對象,甚至稱“幸好沒有醫生摻和進去”。
飛機、高鐵上遇到突發狀況,醫生挺身而出,搶救生命,最終收獲掌聲與感激,這是以往常見的報道。但現實並不總是如此美好,與其他公共場合不同,在列車或航班中站出來的醫務人員往往需要出示執業資質,全程被乘務員錄像記錄,事後還要留下姓名電話單位,甚至有可能麵對家屬追責帶來的爭議和糾紛。
於是,施救變得沉重。本該被鼓勵的善意之舉,成了一場權衡利弊後的風險決策。醫生害怕義務救助後,責任被無限放大;乘務員也害怕流程疏漏後,被乘客投訴追責。原本該被鼓勵的救人之舉,逐漸變成了一場需要慎重權衡的風險決策。
“白大褂一脫,別人生死與我無關”,這句話,正在一些醫生心中生根。因此,那些聽到尋醫廣播後,在起身與沉默之間做出選擇的人,他們的遲疑與克製,值得被探討。
01
一次不舒服的見義勇為
去年五一假期,一趟京滬高鐵列車上,廣播突然響起一條求助信息:商務座有乘客突發意外,急需醫生幫助。廣播剛播完第一遍,車內一陣騷動。沒買到票,隻能在8號車廂過道蹲著的王德森——一名即將入職三甲醫院的胸外科醫生,遲疑了一會兒,沒有上前。
“廣播沒說乘客病情,我隻是名外科醫生,萬一去了幫不上忙,又耽誤別的醫生救治就不好了。”他想。
這是他遲疑的第一個理由。但遠不止這些。
王德森快要博士畢業,五六年前已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也曾在120救護車上輪轉過一段時間,接受過係統的急救訓練。按理說,他具備足夠的能力應對突發狀況。但現實卻讓他多了一層顧慮。
“通常我的同事們遇到這種情況,都不太願意救助,因為怕擔責任”,王德森說,就連在三甲醫院做行政工作的父親也常勸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因為他父親的醫院裏有規定,如果有醫生引發了負麵輿情,即使本人沒有責任,也可能被通報、扣績效,甚至丟掉工作。

現實會讓一些醫生麵對突發狀況時產生顧慮/《問心》劇照
廣播又響起了第二輪播報。王德森知道,列車上還沒找到醫生。出於醫生的責任感,他決定先去看一眼。他從8號車廂一路穿過五六節車廂,最終在列車頭部找到了那名乘客。
乘客被安頓在座位上,能說話、能喝水,沒有暈厥、臉色煞白等典型症狀,精神狀態看起來很正常。現場圍著三四名乘務人員和一個乘警,也沒有表現出急切的神態。以他過往的急救經驗判斷,患者問題不大。他簡單問診了幾句,得知對方年紀輕輕,患有慢性腎炎,當下感到“燒心”,沒有明顯疼痛,但一直懷疑自己有心髒疾病。
王德森幫他測了心率和血壓,一切正常。初步判斷是消化係統的問題,“跟心髒沒有太大關係”。王德森說,“這種情況屬於‘疑病症’——自己本身沒什麽病,但是疑神疑鬼地認為自己有病而造成的過度緊張。”他能做的主要是安撫情緒,告訴乘客可能是反流性食管炎,“下車後買點奧美拉唑吃就可以了”。乘客聽完,明顯鬆了口氣,覺得身體好些了。

《謝謝你醫生》劇照
真正讓王德森感到“不愉快”的,是事後的操作流程。乘務員遞來一張表格,要求他登記姓名、電話、工作單位,理由是:事後方便向單位內部匯報備份。他遲疑了一下,還是寫了。
登記完,乘務員請他回到自己的座位。但王德森沒有座位,他看到商務車廂很空,詢問對方能否讓自己暫時坐在這裏,等來人了就走。乘務員客氣地回絕道:“不好意思,我們有規定,不可以這樣。”他沒有多說什麽,隻能轉身離開。
“我就又回到8號車廂中間,找了個角落蹲著……我也說不上來自己在不愉快什麽,但從頭到尾,整件事就讓我挺不舒服的。”
現在回想起來,王德森還多了些後怕,自己當時留下了電話和工作單位。“萬一後續患者真的出現心髒問題,會不會反過來追責到我,甚至追到我單位?”
02
“救人之後”的顧慮
王德森的擔心不是空穴來風。幾年前,曾出現過“救人反被告”的案例。
2017年,一名72歲的齊老太在藥店突然暈厥,藥店老板孫向波在對其進行心肺複蘇時,壓斷了雙側12根肋骨。事後,齊老太將孫向波告上法庭,要求他支付近10萬元的賠償金。案件經過一審、二審和再審,最終在2021年,法院認定孫向波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一位法律相關人士湯詩詣告訴南風窗,法院如此判決的理由主要有兩點:一是孫醫生在緊急情況下自願救助老太,其施救行為恰當,救治過程不存在過錯。至於老太肋骨骨折,是對骨骼脆弱的老年人進行心肺複蘇時難以避免的傷害。試想,若醫生未施以援手,老太失去的很可能是生命;
二是自願救助他人是美德,如果救助人因此承擔責任將導致社會價值觀沒落,不利於激勵醫生進行院外救助,更不利於弘揚樂於助人的傳統美德。
但和“扶不扶”一樣,隻要有一例諸如此類的訴訟發生,不管判決如何,造成的社會影響都是巨大的。

《好醫生》劇照
中醫學專業的研二學生熊熊,在網上也看過不少類似事件,其中有真有假,但這種擔憂卻存在。
去年7月,他在廈門開往漳州的動車上,救助了一位被鐵製杯子砸到頭的小孩。剛聽到求助廣播時,熊熊很猶豫,雖然他已經拿到了執業證,但“一個人有點怕”,直到看到同車廂有位阿姨起身,他才敢跟著一塊過去。
到達現場後,他們給孩子做了脈搏、心率等簡單查體,又檢查了頭部沒有流血紅腫情況,孩子也沒有頭暈頭疼,“因為車上沒有設備,所以無法進行其他檢查”。情況暫時還可以,但他們也一直跟家長強調,“症狀可能是遲發性的,不能因為查體正常就完全放心,下車後最好要完善頭顱CT等檢查”。
事後,乘務員讓他們填寫“旅客旁證材料”,其中包括姓名、身份證、工作單位、事情經過……熊熊猶豫不決,反倒是同行的阿姨拒絕得很堅決。她告訴乘務員,“我已經退休了,他還沒畢業,我們能過去看就很不錯了,而且買票都是實名製,想找人很容易,沒必要再寫這麽多涉及個人隱私的信息”。
但依舊不斷有乘務員前來勸說,一再強調這是流程需要,“陸陸續續交涉了20多分鍾,最終還是沒填,他們也沒再強求”,熊熊說。

《手術直播間》劇照
後來,他把這件事告訴了導師,導師特意給他找來法律條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184條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第二十七條也規定:國家鼓勵醫師積極參與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場所急救服務;醫師因自願實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熊熊明白,導師這是想告訴自己,碰到這種事不用怕,法律是支持醫生去救助的。但他仍有擔心:“說實話,法律保障是一方麵,更大的問題是流程和人心。就算你做對了,如果有人揪著你,那後續要耗費的精力也很多。”
孫向波案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官司拖了4年,雖然最終贏得了清白,但他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提到,自己承受了經濟和名譽上的雙重打擊,那種被糾纏的感覺讓他很痛苦,藥店生意也受到了影響,2019年就徹底關停了。
“我們不是怕救人,是怕‘救人之後’。”這是不少醫生私下裏的共識。
03
無奈的乘務員
關於“醫生高鐵救人”引發輿論風波的事件之一,是2019年發生在廣西動車上的一幕。一名女醫生在高鐵救助患病乘客後,被列車員索要醫師證,還被要求寫情況說明書、簽字畫押。此事被新華社、央視新聞等媒體接連報道。南寧客運段發表致歉說明,稱在處置過程中,未向醫生做好溝通解釋,造成了誤解。
那一場公共討論延續了許久,焦點集中在:醫療人員在院外施救,是否屬於非法行醫?萬一日後產生糾紛,醫生是否需要承擔責任?鐵路工作人員這種做法是否為了“轉嫁風險”?
6年過去,這些爭議沒有消失,反而又在飛機上重演。今年1月23日,一名乘客在杭州飛往裏斯本的航班上突發疾病。有醫生及時出手救助,卻在事後被航空公司要求出示執業證書。3天後,涉事航司回應稱,這是“為還原事件經過所需的流程”。

航空公司要求醫生出示執業證書/截圖自紅星新聞
湯詩詣認為,從法律層麵上乘務員的行為是合理且必要的流程,“隻有醫學專業人士才有救助能力,乘務員查看醫生資質是對乘客負責的表現。如果真出現違規致人受傷的情況,也有助於鎖定責任人”。
解釋看似合理,但在醫生眼裏,類似操作的信號很明確:如果你出手救人,就要準備好被全程錄像、身份審查、責任追蹤。這也是醫務群體聽到尋醫廣播時不敢起身的顧慮。
乘務人員的顧慮也和醫生類似。麵對突發情況,有一處細節沒做到位,就會被投訴。“但這世上沒有完美流程,如果有人想找事總能找得到。”一位在國內航空公司有五六年工作經驗的乘務員小雯,給南風窗講了兩個在她們內部用來學習的案例:
有一次,一名乘客要求幫忙衝藥,乘務員照做了,但因為沒有把藥泡開,事後被投訴“延誤治療”,旅客最終獲得了賠償;
還有一次,有乘客在飛機起飛階段要水,乘務員等到飛行平穩後才送去,結果也被投訴。理由是“耽誤了吃避孕藥”,導致懷孕。
像小雯這樣的乘務員早就接受過專業的急救培訓,飛機上也配備了應急醫療箱、急救藥箱等設施。如果乘客隻是意外發生小的擦傷、燙傷,乘務員完全可以提供繃帶或幫忙包紮;但涉及到用藥、打針等醫療行為,他們一律不能動手,哪怕隻是遞一片暈機藥,也要格外謹慎。

乘務員接受過專業的救急培訓,在使用藥物等方麵也需格外謹慎/《向風而行》劇照
原因之一就是,乘務人員沒有醫療資質,隻能廣播尋求有資質的醫生,協助他們提供幫助。小雯說,隻要航班上有醫生響應廣播,他們會第一時間請醫生出示證件,全程記錄施救過程,之後還要讓醫生簽字、留下聯係方式,證明一切是“依照醫囑操作”,萬一有人投訴,他們能有證據自保。
這讓乘務員和醫生都陷入到了尷尬境地。遇到有人尋求幫助,出於善心,都想施以援手,可一旦涉及到追責問題,雙方又有同樣的顧慮,“有一個小小的毛病被人抓住,那就是全盤皆輸”,最終受損的,是患者本身。
小雯說,假如某天沒人響應尋醫廣播,乘務員隻能盡最大能力提供基礎服務和常規救助行為(如心肺複蘇),其它“什麽都做不了”。除非涉及生命安全的程度,飛機才會考慮緊急備降,但在大多數時候,飛機無法中斷行程,患者隻能熬到落地再說。
04
誰能來擔責?
如果說在公共交通中,醫生和乘務員的最大顧慮,是一不小心成了責任主體,那麽,要想真正讓他們無後顧之憂地施救,就必須在製度層麵引入一個強有力的第三方保障機製。救人,不能隻靠情懷和口號,更要讓當事人心裏清楚,一旦事情演變成糾紛,有人會為他們撐起法律和程序的防火牆。
小雯最近剛轉到一家國外航空公司,她告訴南風窗,相比之下,外航在應對突發醫療情況時的流程更加清晰,也更有底氣。如果旅客需要用藥,隻要簡單確認對方是否有藥物過敏史,就可以發放常用藥品,包括退燒藥、止痛片,甚至部分精神疾病用藥。
這背後有一個關鍵的支撐點——地麵醫院的實時支持。小雯透露,大多數外航都與醫院簽有合作協議,一旦旅客出現身體不適,乘務員可以通過無線係統聯係地麵醫生,由醫生判斷是否用藥、用多少,乘務員照做即可。整個過程會被記錄在案,不需要誰為判斷失誤單獨負責,也沒有人被迫“自證清白”。

大多數外航都與醫院簽有合作協議,一旦旅客出現身體不適,乘務員可以通過無線係統聯係地麵醫生/《向風而行》劇照
相比之下,國內雖然也出台了相關法律保護施救者,但漏洞仍然存在。
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劉穎律師指出,如果救助行為存在“重大過失”,比如明顯違反醫學常識或操作錯誤,仍有可能麵臨賠償責任。但所謂“重大過失”,在法律中並沒有一個清晰、統一的定義。急救現場又往往混亂、條件有限,醫生很難在事後完美複原當時的處置過程,一旦受助方事後反咬一口,醫生將會陷入“有理說不清”的境地。
此外,目前我國法律對於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豁免規定也較模糊,一些細節地帶存在爭議,像退休醫生、非本專業醫生出手急救時,是否受到同等保護,也缺乏明確界定。
在這種背景下,施救者該如何自保?劉穎律師提了些建議,比如,在缺乏監控設備的場景,施救者可以用手機錄音,記錄患者的意識狀態、呼吸情況及周圍人的描述;並且邀請在場證人,用他們自己的手機拍攝施救過程,並留下聯係方式;也可以借助“平安好醫生”等第三方平台,實時上傳救治記錄,形成帶時間戳的電子證據。此外,保留用過的藥品安瓿、器械包裝等物證,也有助於後續專業鑒定。
在劉穎看來,未來在製度保障上也應該進一步著手完善。比如,應該清楚地劃定什麽叫“重大過失”,把救人時的“合理行為”和“嚴重失誤”區分開來。同時,還要設立反誣告機製,一旦有人惡意指控施救者,就必須承擔懲罰性的賠償責任,不能讓醫生在善意救人後被反咬一口。她還建議推行急救行為備案製,施救結束後,醫生可以通過衛健委平台事後報備,作為將來舉證的依據。
更重要的是,政府可以推廣急救醫療責任保險,一旦出現爭議,由保險兜底賠償,最大限度減少醫生和施救者的個人風險。

急救醫療責任保險的推廣,在一定程度上能最大限度減少醫生和施救者的個人風險/《謝謝你醫生》劇照
在南風窗采訪到的三位醫務人員中,白雅茹是唯一一個不怕被事後糾纏的。她的底氣,來自背後強有力的官方後盾。她出身軍醫家庭,自己也是轉業軍人,目前在一家三甲部隊醫院任護理督導專家。她說:“我們醫院從來不會因為輿論去處罰醫生,反而會第一時間出來保護我們。對於在任何場所勇於站出來救助病患的醫護人員,醫院都是鼓勵和支持的。”
不過,即便是白雅茹,也曾有過不愉快的救人經曆。大約七八年前,她在西安前往西寧的高鐵上,遇到一位乘客小腿被車門劃傷,傷口約8-10厘米長,血順著腿往下流。當時列車上沒有縫合工具,她隻能用產婦急救包進行清洗、消毒和包紮,好在距離到站時間並不長,她就建議乘客下站後找醫院進一步處理。
原以為事情到此結束,沒想到之後列車員又要她填了一堆表格,還按了手印。“我很反感那個紅手印,就像你做了什麽錯事一樣。”她說,“我願意幫忙,但不想被這樣對待。從頭到尾沒有一句感謝,隻有乘客說了句‘謝謝’。”
她理解列車方需要流程,但難以接受那種冷漠的態度。“你可以拍視頻、留證據,但應該告訴我為什麽這麽做。整個過程隻感覺到乘務員擔心背鍋,生怕萬一有責任扛到自己身上。”
即便如此,白雅茹仍然堅持,如果將來再遇到類似情況,她依然會挺身而出。但不是每一個醫生都像白雅茹一樣,有一個強大的後盾為她保駕護航。更多人,在公共場合伸出援手之前,會先問一句:值不值得?萬一呢?
05
網絡審視下的不安
這種猶豫,除了責任製度的缺位,更與近年來在社交媒體上被無限放大的醫患矛盾息息相關。醫生不隻是醫生,他們成了隨時可能被圍觀的公眾人物。一旦卷入突發事件,手機鏡頭往往比急救箱更快到場,而網絡判斷也常常快於專業診斷。
“醫生最怕的不是施救,而是被拿放大鏡檢視,最終上升為公共事件。”王德森告訴南風窗,即便在醫院裏,醫生也不敢保證萬無一失,出錯是醫療工作的一部分。
比如操作中不小心損傷一根血管,或者大型手術中局部止血時多出100毫升的血,這些情況在專業上都是可控、可補救的,不會造成後遺症。但如果放到網絡上,“不完美”就會被放大成“失職”,被渲染成聳動的公共輿論事件。

即便在醫院裏,醫生也不敢保證萬無一失/《問心》劇照
公共空間的情況更加複雜。高鐵車廂、飛機通道、馬路邊,既沒有配套的醫療設施,也沒有完整的搶救空間。醫生在這種場景中施救,隻能依靠臨場經驗和條件反應,但圍觀者和網絡卻往往要求醫生做到“標準化施救”。
有人因為撕破病人衣服做心肺複蘇,被要求賠償衣物;有人因為沒有“先摸頸動脈再按壓胸口”,被質疑專業不合格;還有醫生在海邊身穿泳衣搶救溺水者,被人造黃謠,貼上“不要臉”的標簽。哪怕最終被媒體辟謠澄清,這段經曆對施救者而言,也是一場身心俱疲的風暴。
這是一種荒謬卻真實的處境:救,可能付出聲譽、時間、金錢甚至法律上的代價;不救,卻無須承擔任何責任。醫生要在這兩者間,反複權衡、猶豫、掂量。就算不救,也不會有人責備。“白大褂一脫,別人生死與我無關”,這句話在醫生群體中反複被提及,正是多年防衛與受傷後的自我告誡。
這種對“救”與“不救”的猶豫,不僅是醫生的困境,更是一個社會信任滑坡的縮影。醫生不信任患者和乘務員,乘務員不信任醫生和患者,乘客也未必信任自稱“專業人士”的他人。人們在互相防備,生怕自己成為下一個被指責的對象。責任在這個多方交錯的結構中,成了一把沒人敢接的刀。

責任在這個多方交錯的結構中,成了一把沒人敢接的刀/《疼痛難免》劇照
而製度保護與社會輿論的缺席,也在一定程度上鼓勵了這種“逃避式自保”。人們習慣把醫生塑造成無私的“服務者”,卻忽略了他們首先是普通人,會恐懼、會焦慮、也會自我保護。如果“救人”變成了一場風險極高的社會賭博,最終隻會把原本願意挺身而出的人,逼退回人群。
值得慶幸的是,仍然有醫生願意救人,隻是他們的方式,正在悄悄變化。
熊熊說,自己今後再遇到類似情況,還是會很猶豫,“可能先遠遠看一眼”,如果判斷自己有把握成功,再去上前。平時出門旅遊時,他也會在包裏常備幾根針,要是遇上突然暈倒的人,就可以針灸急救。現在更多時候,這些針被用在旅途中,幫那些和他聊得來的遊客們“紮兩針養養生”。
這是他表達善意的另一種方式——在不引人注目的時刻,在被允許的範圍內,溫柔地做一點力所能及的事。
那雙願意施救的手,並沒有完全收回去,隻是學會了更安靜地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