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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被楊坤起訴的網紅“四川芬達”發布聲明,再次向楊坤道歉,“我們哥倆不是網絡施暴者,我們隻是您的模仿者而已,從來沒有詆毀過您,內心是非常尊重您的”。
“四川芬達”稱,以往視頻有冒犯到楊坤老師希望他能原諒,初心真的不是給他找麻煩,尺度沒掌握好,實在抱歉,會挨個實名舉報處理,“我們也不想像小醜一樣在直播間蹦蹦跳跳裝瘋賣傻,賺取微薄打賞,說白了就是為養家糊口”。
“四川芬達”求和解稱,可以把涉及楊老師後的直播收益全部賠償給對方,“不是我們不敢承擔結果,是真的不想讓您因為我們這樣的小人物去生大氣,犯不上浪費時間,也奢求楊老師也給我們小哥倆留一口飯吃”。
據悉,網紅“四川芬達”的爭議來源於他們對歌手楊坤的模仿視頻,他們模仿楊坤的造型穿搭擺拍視頻段子,在直播時還在背景板上P了類似綜藝《中國好聲音》LOGO的圖形,複刻了楊坤的
“32場演唱會” 梗和《好聲音》導師造型等,表情動作誇張獲得了一定的關注。
不少網友認為其言行已經比較過分,超出了一般程度的評價、討論楊坤的範疇。
對此,“四川芬達”曾向媒體表示:自己並非惡意模仿,因為從未提及誰的名字,“長相和聲音是父母給的,像誰我們也沒辦法,此後將不再製作模仿秀內容。”
據悉,歌手楊坤曾在直播中怒斥模仿者,直呼“太惡心”。
3月10日,“四川芬達”發視頻稱遭到楊坤起訴,對方要求賠償精神損失及公開道歉。
“四川芬達”在視頻中展示了收到的起訴狀及北京互聯網法院傳票。案由是網絡侵權責任糾紛,訴訟要求是被告立即刪除其在多個平台中發布的涉嫌侵害原告名譽權的視頻,並發布道歉聲明,賠償楊坤精神損失費。

4月11日,日常模仿歌手楊坤的網紅“四川芬達”發視頻向大眾以及楊坤道歉,“四川芬達”表示過去一段時間中自己的直播和短視頻可能冒犯到楊坤,對於因此給楊坤帶來的困擾並非本意。
“四川芬達”表示對楊坤很尊重,從小就聽著他的歌長大。但因為自己給楊坤造成較大輿論,“四川芬達”稱自己深感害怕和內疚,就此向楊坤真誠道歉。
“四川芬達”還表示以後網名改為“四川芬達(阿芬阿達)”,該承擔的責任自己都會承擔,希望楊坤能給一次機會。
4月24日,楊坤在社媒發布長文回應“四川芬達”網絡侵權糾紛事件,直言不會撤訴。

楊坤表示,其作為歌手擁有獨特聲線多年來一直被人模仿。作為一名公眾人物,如果能給大家帶來快樂,願意接受這些“冒犯”。
他稱,“四川芬達”賬號的內容,就是打著“模仿”的旗號發布侮辱醜化的視頻,部分視頻甚至充斥著低俗擦邊內容,完全脫離了“模仿”的範疇。
文中透露,楊坤方最開始想通過平台投訴讓其停止侵權。“可收到侵權提醒後,他們非但沒收斂,反而變本加厲發布更多惡意內容並且靠此直播斂財。”
楊坤表示,對方嘴上說著和解,轉頭就開始把自己包裝成“弱者”,緊接著把他推上輿論風口,甚至反過來道德綁架楊坤。
楊坤質疑“四川芬達”不是真心道歉和悔過,隻是為了“炒作賺流量”,靠爭議漲粉百萬,靠直播繼續獲利。他聲稱“四川芬達”早已透支了最後的信任。“如果今天我撤訴,明天他們是否會用‘道歉後被追責’的劇本繼續編排我?這種反複無常的操作,早已透支了我最後的信任。所以這次,即便我看到網絡上有很多聲音讓我應該‘和解’,否則就是‘小肚雞腸’,或者覺得‘贏了又能怎樣’‘不如接住這波流量’等聲音。我依然認為,這個事情已經不是一個單純的娛樂事件了,我想守住的也不隻是個人名譽,更是作為公眾人物應有的底線。”
文中稱,楊坤拿起的法律武器起訴“四川芬達”不是針對“藝術模仿者”,而是針對舉著娛樂大旗的“網絡施暴者”。“我鼓勵充滿創意的二次創作和不帶侮辱性質的調侃模仿,但堅決反對以傷害他人為籌碼的‘流量生意’。選擇法律維權不是要扼殺創作自由,而是要為行業劃出不可逾越的紅線:文藝創作不能成為網絡霸淩的遮羞布,網絡流量不應建立在對他人尊嚴的踐踏上。”
楊坤表示:我將全力支持中央網信辦“清朗行動”,也呼籲廣大網友共同守護健康的網絡空間,拒絕惡意營銷以及違規引流等行為。
最後,楊坤說:“我堅持的並非官司本身,而是一個被侮辱者捍衛自己的底線。”
來源:綜合九派新聞、東方財經、江南都市報、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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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網友認為其言行已經比較過分,超出了一般程度的評價、討論楊坤的範疇。
對此,“四川芬達”曾向媒體表示:自己並非惡意模仿,因為從未提及誰的名字,“長相和聲音是父母給的,像誰我們也沒辦法,此後將不再製作模仿秀內容。”
據悉,歌手楊坤曾在直播中怒斥模仿者,直呼“太惡心”。
3月10日,“四川芬達”發視頻稱遭到楊坤起訴,對方要求賠償精神損失及公開道歉。
“四川芬達”在視頻中展示了收到的起訴狀及北京互聯網法院傳票。案由是網絡侵權責任糾紛,訴訟要求是被告立即刪除其在多個平台中發布的涉嫌侵害原告名譽權的視頻,並發布道歉聲明,賠償楊坤精神損失費。

4月11日,日常模仿歌手楊坤的網紅“四川芬達”發視頻向大眾以及楊坤道歉,“四川芬達”表示過去一段時間中自己的直播和短視頻可能冒犯到楊坤,對於因此給楊坤帶來的困擾並非本意。
“四川芬達”表示對楊坤很尊重,從小就聽著他的歌長大。但因為自己給楊坤造成較大輿論,“四川芬達”稱自己深感害怕和內疚,就此向楊坤真誠道歉。
“四川芬達”還表示以後網名改為“四川芬達(阿芬阿達)”,該承擔的責任自己都會承擔,希望楊坤能給一次機會。
4月24日,楊坤在社媒發布長文回應“四川芬達”網絡侵權糾紛事件,直言不會撤訴。

楊坤表示,其作為歌手擁有獨特聲線多年來一直被人模仿。作為一名公眾人物,如果能給大家帶來快樂,願意接受這些“冒犯”。
他稱,“四川芬達”賬號的內容,就是打著“模仿”的旗號發布侮辱醜化的視頻,部分視頻甚至充斥著低俗擦邊內容,完全脫離了“模仿”的範疇。
文中透露,楊坤方最開始想通過平台投訴讓其停止侵權。“可收到侵權提醒後,他們非但沒收斂,反而變本加厲發布更多惡意內容並且靠此直播斂財。”
楊坤表示,對方嘴上說著和解,轉頭就開始把自己包裝成“弱者”,緊接著把他推上輿論風口,甚至反過來道德綁架楊坤。
楊坤質疑“四川芬達”不是真心道歉和悔過,隻是為了“炒作賺流量”,靠爭議漲粉百萬,靠直播繼續獲利。他聲稱“四川芬達”早已透支了最後的信任。“如果今天我撤訴,明天他們是否會用‘道歉後被追責’的劇本繼續編排我?這種反複無常的操作,早已透支了我最後的信任。所以這次,即便我看到網絡上有很多聲音讓我應該‘和解’,否則就是‘小肚雞腸’,或者覺得‘贏了又能怎樣’‘不如接住這波流量’等聲音。我依然認為,這個事情已經不是一個單純的娛樂事件了,我想守住的也不隻是個人名譽,更是作為公眾人物應有的底線。”
文中稱,楊坤拿起的法律武器起訴“四川芬達”不是針對“藝術模仿者”,而是針對舉著娛樂大旗的“網絡施暴者”。“我鼓勵充滿創意的二次創作和不帶侮辱性質的調侃模仿,但堅決反對以傷害他人為籌碼的‘流量生意’。選擇法律維權不是要扼殺創作自由,而是要為行業劃出不可逾越的紅線:文藝創作不能成為網絡霸淩的遮羞布,網絡流量不應建立在對他人尊嚴的踐踏上。”
楊坤表示:我將全力支持中央網信辦“清朗行動”,也呼籲廣大網友共同守護健康的網絡空間,拒絕惡意營銷以及違規引流等行為。
最後,楊坤說:“我堅持的並非官司本身,而是一個被侮辱者捍衛自己的底線。”
來源:綜合九派新聞、東方財經、江南都市報、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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