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20歲男子盧卡斯(Lucas
K.)因與同父異母的姊姊發生性行為21次,而被德勒斯登(Dresden)地方法院判處監禁2年9個月,案件曝光後,引發社會震驚。此前,檢方曾試圖以性侵罪,請求法院追加5年刑期,但法院最終裁定證據不足,僅以亂倫罪定罪。此外,男子還因抗拒執法、財產破壞及人身傷害等罪行被判刑。
據《太陽報》報導,盧卡斯從小就在寄養係統中長大,直到18歲才開始獨立生活。2023年1月,他搬入33歲同父異母姊姊位於德勒斯登的公寓,與她及多隻寵物共同生活。然而,檢方指出,2人同居不久後就開始發生了不當性行為,盧卡斯甚至威脅姊姊的人身安全,並對她施暴。
受害者指控,盧卡斯不僅勒住她的脖子,還曾對她拳打腳踢,並以傷害她的寵物為要脅,迫使她屈從。案件於2024年7月26日曝光,當時受害者威脅要報警控告盧卡斯性侵,不料盧卡斯為了洗清罪名,搶先一步向警方報案,試圖主動掌控局勢。
隨後,他因亂倫指控被捕,警方也隨即展開調查。審判期間,多名證人作證稱,這對姊弟的關係更像是一對情侶,甚至有社會服務機構曾對此提出疑慮。此外,法庭文件顯示,盧卡斯與姊姊長期共睡一張床,姊姊從未將盧卡斯趕出房間,而且盧卡斯還曾向姊姊的男友吹噓自己「經常和姊姊發生性行為」。
法院最後因證據不足,未能對性侵指控作出定罪。主審法官齊格爾(Andreas
Ziegler)表示,雖然2人確實發生過性行為,但是否出於自願仍存疑,難以確定受害者是否違背意願。此外,法庭指出,亂倫罪在德國屬刑事犯罪,因此仍對盧卡斯判處2年9個月的徒刑,並額外因其他違法行為加重刑期。
報導稱,盧卡斯在被捕與審判期間對警方態度惡劣,甚至有攻擊行為。目前,德累斯頓檢方尚未決定是否對盧卡斯的姊姊提出訴訟,認定她為受害者的可能性較高。此案曝光後,在當地引發廣泛輿論討論。不少人質疑法院的判決過於寬鬆,甚至有人呼籲重新審視德國亂倫罪的法律適用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