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公職人員隱瞞已婚事實,騙女子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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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快報訊(記者宋體佳蔡夢瑩於茜同)近日,河南鄭州的李女士向現代快報(報料郵箱:xdkb123@163.com)反映,鄭州市中原區城管局韓某某隱瞞已婚事實,與她談戀愛,並在工作時間與她開房3次。1月14日,現代快報記者從中原區紀委監委以及韓某某本人處證實此事,目前,韓某某已因違反社會公序良俗受到記大過處分。

李女士稱,2021年9月,她在網上與韓某某相識,兩人聊天過程中韓某某多次表明自己未婚,對李女士展開追求。“他在我麵前裝可憐,博同情,還說要和我結婚。”李女士告訴現代快報記者,在韓某某花言巧語之下,兩人確立了男女朋友關係。

在此後的相處過程中,兩人見麵次數不多,以網絡聊天為主。“我也感覺到有點不對勁,白天給他發信息回複都很快,下班以後的信息經常要隔天才能收到回複。”李女士稱,讓她感到奇怪的是,韓某某跟她聊天、見麵基本上都是上班時間,就連兩人3次外出開房,也選擇在上班時間段。此外,李女士稱,韓某某似乎一直回避她對其家庭情況的了解,“他家人生病住院了沒人照顧,我說我去照顧吧,他也不同意。”

“2022年11月底,我發現一個女同事和他在社交軟件上聊得火熱,依舊是聲稱自己‘未婚單身’‘從來沒有談過戀愛’‘需要找女朋友’這些話。我質問他是否已有家庭故意出來騙小姑娘,他矢口否認,並以我對他不好、不合適等理由分手。”李女士稱,和韓某某分手後,她也沒有多想。直到2023年11月前後,她才偶然從別人口中得知,韓某某在和她相處期間已經結婚並育有一個7歲的孩子。

2024年4月,相關信息得到證實後,李女士隨即向當地紀檢監察部門反映此事。李女士稱,直到同年12月,她才接到紀委監委的反饋電話,對方告訴她,已經對韓某某作出政務記大過處分。不過,李女士認為,對比韓某某的行為給她帶來的傷害,這一處罰較輕。

據了解,韓某某現為鄭州市中原區城管局公職人員。2025年1月14日,韓某某本人向現代快報記者證實了此事。電話中,他承認自己確實犯了錯,也因此受到了當地紀委監委的處理。此外,中原區紀委監委相關工作人員也向記者回應稱,他們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反映情況屬實,隨後以違反社會公序良俗對韓某某作出政務記大過處分。據該工作人員解釋,這一處分是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來執行的,不存在包庇情況。而這一處分意味著韓某某在未來一年半到兩年間,不會被提拔任用,相應的工資也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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