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女生赴泰旅遊遭挾持至緬甸後脫險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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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演員王星赴泰拍戲被騙至緬甸隨後被解救的事件引發關注。另有受害人親友在網上求助稱,兩名20多歲的女孩去泰國旅遊,被挾持帶入緬甸數日,對方一度索要20萬元贖金。1月10日,當事人親屬告訴紅星新聞,目前二人已脫險回國。

當事人林美玲的男友李先生向紅星新聞介紹,2024年底,林美玲跟朋友許好寧相約前往泰國旅遊。許好寧稱自己在泰國有一位熟悉當地情況的朋友,可以提供旅遊攻略。2024年12月26日晚,兩人分別從上海和武漢出發前往泰國曼穀。

2024年12月27日抵達曼穀後,在這位朋友的引導下,兩人被安排連夜前往一個瀑布所在地。“後來才知道,前往瀑布和妙瓦底是一個路線。定位顯示,兩名女孩被帶入妙瓦底大象園區。”李先生說,出事當天,林美玲和許好寧向國內的親友發出求救信息,稱自己在泰國被拐,“上車之後就遭遇了挾持”。

2024年12月28日,李先生和許好寧的父親許先生隨即向居住地警方報警。2024年12月31日,許好寧的親屬再次向戶籍地湖北黃石的警方報警。黃石陽新縣警方開具的《接處警工作登記表》顯示,許好寧於2024年12月26日21:20乘坐AIRLINEPNR航空公司飛機(航班號:FD573)從武漢飛至泰國曼穀,一下飛機就上了的士車,從泰國轉至緬甸的妙瓦底。

“被拐後,2024年12月29號開始失聯,今年1月3日重新恢複聯係。”李先生說,“對方還通過二人之口向親屬索要20萬元贖金。”

李先生提供的他與林美玲的聊天記錄截屏顯示,林美玲說:“現在他們跟我們說不想等了,因為已經給我們兩天時間了。你現在如果想救我,就直接把20萬元打到他們這裏就行了。要不然明天他們就把我們帶到會所,一個人25萬元把我們賣出去,就這麽簡單。”

“但最後並沒有轉賣,他們是在恐嚇她。”李先生對記者說,“出事後,我們害怕打草驚蛇,並沒有聯係泰國的那位朋友,直接在國內報了警,也嚐試聯係了中國駐泰國和緬甸的大使館求助。”

據新京報報道,1月9日,中國駐緬甸大使館工作人員稱接到兩位女孩親友求助,正跟進此事。

1月10日上午,李先生和許先生均告訴紅星新聞,二人發消息稱,她們目前已經脫險回國。

許先生介紹,9日晚,許好寧通過微信告訴他,她已經脫險,準備從泰國乘飛機回國。“10日早上,她發給我的照片顯示,已經到了武漢天河機場。”許先生說,“她們具體是如何脫險的,我們現在並不是很清楚,需要等她到家再說。”

1月10日,紅星新聞聯係湖北黃石警方了解相關情況,暫未獲回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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